为善者天报之以福

  为善者天报之以福《孔子家语•在厄第二十》

  《孔子家语•在厄第二十》

  为善者天报之以福。

  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太上感应篇》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

  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太上感应篇》

  【人有实德 天有奇报】

  乾隆辛巳年间,河南省发生黄河水患,陆地的水深有一丈(十尺)高,百姓的房子大部分都被水淹没了。陈留县有一位姓曹的人家,居住的屋子也被大水吞噬,经过了三天三夜,大家都断定:这一家不可能有任何人畜生还了。

  等到水退了以后,曹姓一家人所居住的房子,墙壁居然没有倒塌,而且家人也都平平安安。乡里的生还者纷纷过来慰问。

  乡人好奇地问:「你们如何在水中存活下来的?」

  曹姓人家说:「几天来,只觉得周遭雾气弥漫,不见天日,根本不知在水中啊!」

  当地的县官,看见如此不可思义的情形,就问:「你们曹家平时有没有做其它的善行?」

  曹氏说:「我们家每年收到的田租,除了缴交政府的课税,再扣除家里的开销外,都尽力拿出来帮助街坊邻里一些贫困的人。曾高祖辈以来都这么做,至今都未曾间断,已经有五代,百多年了。」负责司法的宪官报请朝廷,颁赐匾额,表扬曹家这般异事。

  印光祖师引这段故事,劝人深信「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丝毫不爽」的事实,并且说道:「水虽然无情,只要有鬼神保护庇佑,纵使家人全部被水淹没,但曹氏一家却没看见有水,可见曹氏一家是有实实在在的德行,上天才会有如此奇特不可思议的回报啊!」也重言警告贪臧枉法者说:「剥削百姓脂膏,而想奢求子孙富贵者,大都灭门绝户!」

  (出自印祖文钞三编复潘对凫居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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