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告诉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别人才真正愿意去做

先告诉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别人才真正愿意去做

  “《羯腊摩经》是从来没有提到小孩应该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不应该听从任何人。此经意指小孩,以及任何其他人,应该在了解某事真正的意义,以及实践可得的利益后,才予以听从或相信。”

  有人说这十个标准有时很尴尬!它会使人怀疑一切,什么都不可轻易地相信,对于小孩子怎么办?其实我们也是小孩子!它不是告诉我们不要相信,而是告诉我们要理智地去相信!

  这十个标准,并没有告诉我们,所有的人都不要相信,不应该听从任何人的指导;只是告诉我们,应该了解某件事的真实意义,而且去感受、实践一下,在我们受益了之后才相信,不是说不让我们相信!在我们初步相信之后,去感受,感受之后我们才会彻底地相信!可以经过实践、探讨,然后我知道这件事确实有意义,那就可以相信!为什么不可以呢?如果我们没有这个中间环节,那肯定会盲目!

  我们今天说:“佛法好啊!”请问:“好在哪里?”“不知道。”“不知道,你学佛干什么?”“哎呀,我呆着没意思……”呆着没意思来学佛,那还不如去打麻将看电视,那不是更热闹吗?何苦的哪!这里边有很多规矩、很多约束;更何况如果我们心性不定,那么感觉到的可能是一种束缚:“学佛之后,什么都不敢干了,原来很自由,现在不自由了!”如果一个人确实有信仰,将会在暂时的不自由中,改变思想、行为,乃至人生的归宿,从而慢慢地快乐,甚至于更快乐!是一种真正的没有后遗症的自由!

  “当一个老师教导某事时候,让小孩了解教导背后的意义,将使小孩不再顽固不信。”

  我们让一个小孩子去做某事,只有告诉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他才真正愿意去做!也只有这样的情形,才会使小孩不再顽固,不再对立!当然,古人运用愚民政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就是:“以愚黔首”,就是对待老百姓,只可以告诉他去做,而不可以告诉他为什么这样做?如果告诉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就不干了……

  但是,对待小孩子,对待现代的人们来讲,我觉得那就是一种短视、近视!真正地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必须告诉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就像我们今天学佛,一定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佛?你说:“我就啥也不因为就来学佛来了!”请你打住!告诉你,这样的人,就像我刚才说的,大脑没了,如果他大脑没了!那你说他的信仰有理性吗?

  对照一下,我们不也是一样吗?我们其实不就是小孩子吗?在佛陀面前,我们是佛子,其实就是孩子!我们其实就应该知道,为什么要选择它?选择它有什么意义?我能听懂吗?同我有关系吗?能够解决我的问题吗?凡此种种,能够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然后你才心甘情愿地去做!否则你就是盲目的!容易被人忽悠了!

  原标题:只有告诉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他才真正愿意去做——哈尔滨极乐寺静波法师开示节选

  转自微信公众号:点一盏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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