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所见境界不可轻易示人

自己所见境界不可轻易示人

  若凭空造楼阁,妄说胜境界,即犯大妄语戒。乃未得谓得,未证谓证,其罪甚于杀盗淫百千万亿倍。其人若不力忏,一气不来,即堕阿鼻地狱。以其能坏乱佛法,疑误众生故也。汝切须慎重。所见之境有一分,不可说一分一,亦不可说九厘九。过说亦罪过,少说亦不可。何以故,以知识未得他心道眼,但能以所言为断耳。此种境界,向知识说,为证明邪正是非,则无过。若不为证明,唯欲自炫,亦不可。若向一切人说,则有过。除求知识证明外,俱说不得。说之则以后便永不能得此胜境界。

  ——文钞三编卷三复何慧昭居士书二

  切不要谈玄说妙。即能谈说,亦须脚踏实地。

  ——文钞三编卷四世界佛教居士林释尊成道纪念日开示法语

  诸位欲得实益,当按佛菩萨祖师所说而修,决得真实利益。古德教人,只为人说用功法。谁将自己所见境界搬出来示人。远公大师为莲宗初祖,至临终时见佛,方与门人言,我已三睹圣相,今得再见,吾其往生矣。

  ——文钞三编卷三复李少垣居士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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