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法师答:学佛之人为何必须先博通道理,而后修证,意义何在?

  如本法师答:道理(梵语yukti),简称为‘理’。指正确之理,即事物之存在,变化必须准据之法则。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中举出四种道理:

  一、观待道理(梵语apeksa—yukti),又作相待道理,即真(胜义)与俗(俗谛)相待之道理。

  二、作用道理(梵语karya—karana—yukti),有因果关系之作用的道理。

  三、证成道理(梵语upapatti—sadhana—yukti),又作成就道理,即确认方法和道理。

  四、法尔道理(梵语dharmata—yukti),又作法然道理,如火有热性,水有湿性,有其本来不变本性之道理。

  修行若不博通道理,如盲人走路,有碰墙跌跤之殃;认识佛法道理者,如人具足双目,能看清事理的真相,对人生宇宙的实相不迷惑,因解而行,因行而证,这是十方三世诸佛一贯行法,纵经尘劫,终无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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