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因果论的社会功能和伦理价值

觉真法师:佛教因果论的社会功能和伦理价值

  我国著名佛教学者方立天教授曾经在《中国佛教哲学要义》(下卷)中,把佛教因果论的社会功能和伦理价值,作了四个方面的归纳:

1.指出了人生本原

  人是生死无常的,不自由的,痛苦的。苦的原因在人的无明与贪爱,亦即在于人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所以佛家的因果论是很科学的。它强调了命运不是上帝的主宰,不是天命的安排,而是人的思想和行为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即自作还自受。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这就承认了、确指了人的主体地位。紫柏(真可)和尚说:〝万类纷纭,唯人最灵〞。六道轮迴,七趣升沉,实际上是以人为中心,也是人自作所招。

2.佛教的因果理论,本质上是道德因果论

  因为道德成为自我塑造未来生命的决定因素。种善因得乐果,种恶因得苦果,善恶到头终有报,这就把生命的自然律和行为的道德律统一起来,因果就成了支配人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铁律。

3.佛教的因果论也是一种生死观

  如何对待生与死,是人类生命自觉的大学问,是人类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的大课题。佛教认为,人有生必有死,但死后必根据生前的行为(业力)而转化为另一种生命形态。这是佛陀以六道轮迴(上升与下沉两个相反方向),回答了生命的有限性与无限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生死转化的必然性与主体可以选择的自由性等重大哲学问题。方教授认为这一部分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

4.提出了来世观

  人虽有死,但死了仍有未来。佛教讲三世因果,既解除了人的生命忧患和死的恐惧,又对未来寄托了理想和希望,而且最宝贵的是给人向上、向善的指引,既不消极,也无须悲观,这本身就是对人的心灵的一种淨化和生命境界的提昇。

  上面四层分析,方立天教授以他深厚的佛学造诣,基本上概括了因果论的真理性及其伦理价值。就我们学佛者、修行者而言,不仅是理解因果,尊重因果,信守因果,更主要的是修六度万行之因,得菩提解脱之果。修持的旅程,就是修因感果,最后达于修因证果,获证涅槃解脱之悟,这就是更高的生命境界了。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大觉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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