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二十六年九月在北碚三峡实验区讲──

  一 发端

  二 新中国建设之趋势

  三 佛教之特质

  四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一 发端

  余今到此处为第二次。在五年前──民二十一年──曾来一次,晤卢作孚先生,承极尽招侍,并讲演‘建设人间净土’。余所以讲此题者,以闻以往某一时期,三峡区范围,大半沦为匪区,不但当地人士不能安生乐业,且为他方旅客视为畏途。厥后经卢作孚先生等领导地方民众,肃清匪患,于是地方人士方有生气,由是生聚教训而建设生产与文化,所以、现在此地不但不为人视为恐怖区域,且就原地已经改造成名胜,及为川省种种新事业建设地,此在所表现之事实上可证明者也。故余觉佛法上所明净土之义,不必定在人间以外,即人间亦可改造成净土。虽人世有烦恼生死痛苦斗争等危险,但若有适当方法而改造之,固可在人间建设净土也。现在重到此处来,觉在此四五年中,三峡区建设更为进步。如关于织染工厂,以前虽有而规模甚小,现在不但为本地冠,即在四川全省,其生产亦甚驰名;三峡区中建设事业甚多,此不过举其一隅耳。又关于文化建设方面,余适参观科学院,见有多种矿质乃在近数年中研究出者。此不独关系于四川,亦且关系于中国,将来于国力发展上,当有伟大成绩。是皆就所观见者而言;因此、现在的新三峡建设,可作新中国建设的缩影观。

  然此新三峡建设固非凭空以出,乃就其原有而改造者,此有前后相承之关系。如在此三峡区中,有温泉寺、缙云寺等,皆为三峡原有佛教事业场所,设使此佛教场所,不能发挥佛教真义以适应新三峡建设事业,使三峡中亦有新的佛教建设,则此原有佛教场所当趋消灭。近年来、缙云山已设有汉藏教理院,缙云寺佛教场所,亦以新的面目而出现为汉藏教理院,与新三峡建设相调和;不但于新三峡建设上无所妨碍,且互成为资助,使新三峡建设更为充实完美。因此,新三峡建设即新中国建设之缩影;而缙云山汉藏教理院出现,亦即比拟于新中国原有佛教场所能本佛教真理为适合时代需要的佛教新建设。故今此一题,亦皆就目前事实推想而讲者。

  二 新中国建设之趋势

  甲、由内力统一到外患解除  现代新中国建设之趋势究为如何耶?余觉吾中国乃地大物博人众史远之民族国家,以中经多年变化,形成积弱不振之邦,以致屡受外力侵略压迫。其受侵略压迫之结果,即缔结种种不平等条约,束缚我整个中华民族。此于近八十年五口通商以来已然,而当国者复不知改进,国内机构,腐败涣散,失自卫力日甚。中山先生乃提倡国民革命,其主要目的,即欲将国力统一集中,成为一充实之力量,以解除外患;此内力统一之事业,由蒋委员长继承努力,至最近将完全达到。而外力为欲永久使中国在其压迫束缚之下,觉内力统一,可以抵抗侵略、解除束缚,与彼不利,故日本于我国内力统一将完成之时,特加紧压迫侵略;尤其最近不惜用非常横暴残酷之武力,对付中国,此实由现在新中国建设内力统一到解除外患的过程上必经阶段,故中国全国国民,在今政府领导之下,莫不一致与日抗战。如三峡过去为一匪区,欲走上建设之路,必须用武力扫除匪力。现全中国对日抗战,虽中国牺牲甚大,人民所蒙痛苦甚深,然为整个国家人民计,若中国能统一抗战到底,则最后胜利,必属于我,固不用其惶恐也!盖成一自由独立之国家,全在自身内力坚强而能抵抗或解除外患,如土耳其等所以成为今日自由独立之国,亦经与希腊战争。中国抵抗日本果获胜利,不但日本不能侵略,即以往种种不平等条约亦可解除,此为由内力统一到外患解除之一点。

  乙、由农村建设到工商发达  通常以为国家之国防,唯在军事,但近代所谓国防,由军事设施至国民生产力,皆非常重要。若不能提高国民生产力,即不能建设庞大军备,故国民生产力为根本切要。然各国之生产基础互有不同,中国国民则十分七八皆务农,即工商等亦大都出于农村,农村果真兴盛,则生产力自然增加;中国近来特重农村改良建设,即是此义。此次来三峡,见三峡已成为乡村建设实验区,实即中国诸建设之基本。盖农民在农业上能改良进步,则购买力强,其对于工业种种需要自然增加而发达;至于商业,更不言可喻,而大都市亦随之复兴矣。虽近代文明为工业文明,提高国民生产力的枢纽亦在工业,故一切事业动作,群以机器代替。中国固应努力于工业建设,盖工业建设,为改进生产力提高效率最重要者。但中国大多为农民,应使从农业上足可维持其生活,若其生活不丰,则对于工商需要不能迫切,工商亦随之破产,故在新中国建设之趋势上,农村建设实为工商发达之基础。

  丙、由政治修明到文化开展  以前所说,为由内力统一到外患解除,及由农村建设到工商发达二点,此则关于政治设施。苟政治设施渐已修明完美,则能提炼几千年来中国固有相承的文化,及吸收现在世界所流行之文化,而建立为现代新中国之文化。由此趋势,则可达到常所期望“以建民国、以建大同”之目的。盖依中国历代相传“天下为公”之主义,扩大发展,不但实行于中国,且宣扬古圣贤文化,去改进全世界的人类趋向大同。

  三 佛教之特质

  甲、前作后受的因果之非偶然非外得的自力改造  佛教因果之说,往往为中国人民视作迷信之谈,实在佛法中讲的因果,乃为明显之事实及精确之理论。因果律亦适用于科学,不过范围甚广;现从比较切近者言之,庶易获益。佛教言因果,即通俗所谓自作自受,即前作如何因,后乃感受如何果,现在作如何因,当来定受如何果。故佛教讲因果,责任全在自己。然所谓自己,非限个人,从自己一人以至一家、一地方、一民族,皆可言自己。此一民族以前若作不善因,现在定受不良果;若想将来得好果,现则应改良思想行为,造作好的因。如中国以五六十年来曾屡有良好机缘,容许振作,固不应使现在有受痛苦之可能。但以前人思想错谬,虽早接触西洋文化,以无根本改进计划,唯认为购些军舰、大炮便足,致一误再误,现受恶果。而日本在前数十年乃同与中国受西洋压迫,至今日本不但不受侵略而且侵入。此盖日本有根本维新计划,故改造成世界第一等强国。故中国所以得今苦果,乃由于前人所造不良之因。不良因、在佛法上谓为无明惑业因,即昧于事理而发生错误行为;良因、即明事理共同正当行为。倘今仍续为下劣思想、散漫行为,则将来不但无良好结果,必更堕落!故佛法所说因果,全不迷信,全从各个人,各民族的思想行为上自负其责。绝非中国习惯思想上谓一切事皆碰命运,偶然而然,以之唯侥幸趋避;然亦非定命,可改造故;亦非以神等外力为造作主宰,使成此结果;亦非但由以前的种种历史相承。或周围的种种环境关系决定。所谓从因得果,重在自力改造,即凭自力而改造恶因果为好因果也。

  适乃从人事上讲,从世间万有上讲亦如是。佛法不说万有以外有神;平常中国人迷信神者,随有何事即至庙中求神,此乃出于中国一般风俗习惯,因之、对佛亦认为众神中之一,此实错误!盖佛乃至于真理觉悟解脱众苦,以其所觉悟理,转示一切人,使一切人亦得觉悟真理,解除痛苦!至于菩萨之意义,菩是菩提,即佛的觉,萨即众生;菩萨即学佛的学生,随学于佛,求佛觉悟,亦以其所觉使人同觉。故对佛菩萨崇拜,崇拜其能指导吾人觉悟真理而解脱痛苦。如此、方谓真正之信佛。了知此义,则知佛法所谓因果,非操在神等,乃全仗自力改造,即自作因以后受果;如想将现在之苦果,改造成乐果,或不满此乐果更求进步,皆赖各人悔悟的行为改进,乃至全民族亦皆从思想行为悔悟改善,方可造成合理因,发生幸福果。

  乙、众资一持的缘成之非涣散非专制的和平统一  如一团体成立,贵在众力相资,亦仗有一力统持。由统持力,则多方散漫的关系乃能类集资助,亦以能适合众多资助之关系,乃得成统持力;若不适合众多关系,即不能有众资而一持功效发生。据此定义,故成国家建设领导者,或团体事业主持人,决非个人私见,专欲独断违众所可做到,必要适合于民族需要,方成民族领袖,得全人民服从拥护,此在佛法即谓众缘成事。然众缘所成事,云何彼此不同耶?如此案上花同是众缘成的,为何与窗外的花草等差别?应知此花有其特别一种持力,以摄所宜众多资力而成故,彼别的花、又另有一种一持众资力在,故另成一种。因此、有彼此不同,即由各有一持力,以适合众多资助关系而生长。故佛教中说,无论何事何物,皆众缘所成,以凡事物皆团体的,非单独的、非涣散的,以单独涣散则不成立,其所以成立,即由平和集合,如种子置于土中,适合土质气候及种种资养,于是即茂盛生长。故佛法观察万有,乃众缘资助、一缘统持,方有一切万有成立存在,若违此缘成法则,即失其存在矣。

  丙、发挥佛教的特质以成立新信仰  此说缘成及因果义,皆眼前事物可证明,亦科学理智所可容许。既洗除一切迷信,复可通过现代科学思想,故发挥此佛教特质,可以建立现代人类的新信仰。虽此种特质原为佛教本有,然由破除以前所积遗粗陋形迹,而揭显出佛教真正面目,故即成为新的佛教。此发挥其特质所成的新佛教,剪除迷信,使佛学可通过现代的科学哲学,适合人类进步之需要。

  四 新中国建设与新佛教

  甲、缘成义与平和统一  综合前二说,试问新中国建设于发挥佛教特质的新佛教有何关系?此即应知,佛教所讲一切万有皆众缘所成义,若非众资一持的缘成,即无万有。如依此宇宙法则,观察人生,从人乃至国家、社会,皆在此法则之中。如此法则等于铁则,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即推之于物,无物不如此,推之于国,无国不如此。如现在中国完成统一,其所以完成,即全国之力、不分裂,不涣散,精诚团结。至于得成统一,是用何种方式?此即众资一持的缘成道理。以中央有一统持力,能适合资助的各种关系力,故能平和集合。若但勉强而不能适合全国需要,不但徒劳,且呈分裂;如民国以来内争不已,即是此义。故能明此缘成之理以生正确之信仰,由此信仰团结,可获平和之统一。讲至此、余觉最近国人在抗日应战之下,已能一致团结,昔之分散者今皆集合,昔之不能合作者今皆合作,此无他、即适合于全国心理,故能众缘成事也。

  乙、因果义与自力更生  现在、中国欲复兴中华民族,若赖世外之天神,或赖过去之祖先,或依国外若国联或他国等外力,此等皆不能达复兴之目的;结果、觉民族唯有改过自新、努力自强,方可以复兴。此即佛法因果义上所谓责任全在自己,自造良因以自求善果。若了此义,故对自力更生,自成强固之信仰。

  丙、以新信仰振作民族的建国精神  依前所说,发挥佛教特质,成立新信仰的佛教,则能摆脱迷信消极逃避等不良习惯,而为通得过经得起科哲思想所批评,成为观察宇宙人生大法则,建立人生思想行为新信仰。此用之于中国,可令国力益加平和统一,而坚强信任自力更生。故从佛教新信仰、振作起全民族复兴中国的建国精神,而佛教乃成适合于现代中国之需要的新佛教,得为建设新中国相适而不相悖之因素。(碧松记)(见海刊十八卷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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