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二十年五月在南京基督教青年会讲──

  一 现代人生与古代人生之区别

  二 现代人生之特点

  三 现代人生之烦闷

  四 佛学之要义

  五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一 现代人生与古代人生之区别

  论到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即有先说明之必要者:佛学是一种世界性的学术,不论何时何地的,可说人类从古至今皆是需要,不限于现代。兹说现代,则于时代性应有先说明之点。现代人生与古代人生之区别,可就数点观察之:

  一、思想:大抵古代人民多数蒙昧,而由少数杰出者启发之;而此种启发众人之思想,即由此等超过众人之少数非常天才,一旦豁然贯通,自悟得来,因而演成时代思想。故古代思想,非从一般人而成,乃由高出者引发而来。古所崇拜者,大抵即此等偶然启发之思想,故可称为天启的。及至流传于世,由思想而演成所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之学说,即为哲学。此种哲学,即是追求某种思想至以最渊深最根本之处而发出之学说。而前者天启的思想,即为种种宗教思想。哲学与宗教,相为因果,每一宗教观念初起时皆近于哲学,久而久之,能为多数人所信仰所崇拜,即成为宗教。是以古代人生之思想与今不同,大致古代思想乃天启的,哲学的,而人生即受此种思想支配。现代注重实验,必先有五官感觉之经验,复从事于试验,最后证实有效用而无错误,乃为成立。近代迄今,皆依此实验方法,故成其为一科一科之科学。古虽有科学,但为哲学上之分科;现代则在实验上以成科学。从反对方面说,此实验的科学的思想,是从感觉经验积累而得者,故非天启的。且纯正的科学方法,不许如哲学之追求根本,但究明其所知之现象关系,即成科学,故复与古代的哲学态度不同。

  二、政治,人类的生活,为社会的、政治的生活。此在古代,则有崇拜之神以为政治中心。如中国儒家之道,即为政治的;又谓“道之大原出于天”。中国天字之义,有时作自然界之天解,有时作神解,故帝王托于神道设教而称天子,宗教以教主为神子,可见古代政治权在神,顾神无形,乃以帝王代表之。至深信奉神权之后,递演而进,遂成不可侵犯之君权。近代如法国革命,首为人权宣言。盖以人在世界之上,应有其本有之权利;据此本有权利以组织社会,遂有政治产生,故视政治为原于民约,即人民相约共守之法。人权之义既出,政治之源泉,遂不在君而在民,不在神权而在人权;以人权对神权,以民权对君权。是以人群苟有组织,即有政权之表现及使用。近世中分各国多为此民权的民主政治,其间虽有君主之国,但其君权已非托于天或神,要亦托之于民──如君主立宪诸国──。故近代政治源泉在人民,而为人权的、民权的,以与古代神权的、君权的有别。

  三、经济,古者天然动植之物供人之所需,稍进而有近于天然之农产物,虽有工商而所取亦仅动植矿以及农产。近日南洋群岛土著之人,犹可见一斑,经济上初无工业之重大关系。近世科学进步,对自然界征服,在在表显人为力;所有天然素朴之物,鲜为直接所需,经济上之价值,亦经加以人工变更始得。此现代经济趋重于人为的、工业的,尤与古代天然的、农业的大异其趣以上思想、政治、经济三方面,可见现代人生与古代人生大致之区别。

  二 现代人生之特点

  现代人生之特点,即近世人与古代不同之特殊性质,亦略分三方面观之:一、现实与人间之注意:近世人所注意者,乃现在实际的人类世界。换言之,即除现实人世以外,皆非所注意。十九世纪西洋思想上,如孔德所倡实证主义,进而为近今美国之实用主义,即以“人间”为中心。苟能实证为人间有用之事物,始为有价值之事物,一切真妄虚实,皆以人类实用判别之。质言之,即视人类有用与否为断。此种以人为本之判别,亦可称人本主义。至于尼辨之所谓超人,亦自称地的超人。而古时超人之天国、乐土等,皆所否认,此为思想上之特点。

  二、人格与公议之尊重:从人权上言,各有不可侵害之自由,即有人格之尊重。从社会上言,须以服从多数为要义,视多数人之意,与古代之圣言,君主之上谕同,即有公议之尊重。此为政治上之特点。

  三、劳工与社会之神圣:向者皆视资本及天然之土地等为生利之要素,而人工副之。近世不然,只认劳力人工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劳工遂成神圣。在此人为的、工业的经济社会,直视劳工之力为创造社会之力。如美国卫中博士云:近代欧美之所信者为劳动教,信仰自己之劳力,而成为唯劳动力所创造之人生。再者、现代劳工之创造,非个人的,乃团体的,因凡百皆须由工厂多数人之力量而出,故尤重在各种组织之社会,不在个人。故劳工是神圣的,社会尤其是神圣的,此为经济方面之特点。

  三 现代人生之烦闷

  兹设问曰:现代人生有如上之特点,亦可以满足人心耶?此问题可先总括的以不满足一语答之,以其从此特点即生烦闷也。

  一、现实与人生之丑恶无常:所谓现实者,乃为充满丑陋恶劣之情形;近哲亦有谓人生是充满缺憾的。至若古代,有超现实、超人生之观念与信仰,故得有所寄托与安慰,今则一切否认之。但现实之给予吾人者,在自然界则有灾难疾疫,在社会则有怨仇斗争,相逼而来,莫之或已!且人性之现象,无恒常性,以此脆弱无常之人生,周旋挣扎于是无量烦恼苦痛之中,将欲奋其智力改造救济,甫有途迳,即复淹没销殒而无一定之轨道可寻。复次、人生所寄,无非民族与国家,而此国家与民族,纵有相续之义,要亦终归消灭。推而至于地球乃至太阳界,其结果也无非破坏无存。由是思惟,意义既无,价值亦复非有。现实之丑恶如彼,而人生之无常如此,则一进到根本上,其思想上之烦闷当何若?

  二、人格与公议之虚伪无实:人格是无定的,是指不出的,虽在假定之概念上有此人格,但是尊卑高下实无一定之对象以为标准,即亦无从尊重。公议者,大之如国家,小之如团体之决议,大概视为公共意思之表现;但细查之,决议不尽为多数之表现。故公议无真实性,即亦无绝对尊重之可能。譬如在代议政治盛行之时,崇拜者以为此制发明,可以从此不乱。梁启超尝谓: “天下一治一乱,有代议制则一治而不乱”,可见当时言论之一斑。然而反观中国历年之试行,与欧美今日之痛诋者,即此代议制之虚伪,亦可见公议之非有真实性存在。是故人格与公议,为近世唯一所尊重,兹既发现其虚伪无实,则使人徘徊歧途,其烦闷又何如?

  三、劳工与社会之冲突无安:劳工以谋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社会之组织,则以结合目的相同者而谋共同之利益为出发点。夫各凭劳工之力以求利益,人孰得而非之?但即以各人之出发点,皆谋自身利益故,及至利害相反,则冲突以生,于是有社会起而代表共同者之利益。复以各社会利益之不同,更演进而为阶级之冲突,团体愈多,冲突愈甚。由是理论上之视为神圣者,事实上转互相侵犯。以故个人立在社会,社会立在世界,胥感不安,而成近日种种问题。贤哲之士,绞脑汁、用心血,谋所以处理此种种问题者至矣,而未有当也。最近如去年因经济之纷扰恐慌而呈全世界之不景气,要皆冲突无宁之暴露,是尤人生烦闷之大者!

  由是言之,现代人生,在思想上、政治上、经济上、已充满烦闷;而此等烦闷,皆由所注意、所尊重、及所视为神圣者所产生,若必循是以为解决之方,不几扬汤以止沸!然则如之何而后可?今请一谈佛学。

  四 佛学之要义

  佛学泛广,非短时间可以详谈,兹提其要义述之:

  一、事事皆法界人人有佛性:事事二字,略如常言之事事物物,其义概指凡事凡物,不论种种色色,连佛亦指说在内。法界乃统括一切事物之总名,即以统一切法为法界。譬如常言世界,则举凡世界上所有人物等等皆包括在内;故法界之义,与宇宙略似而较广。事事皆法界者,谓随举一事一物,即无论何事何物,皆为法界。常言“人各一宇宙”,其义与此略同而较狭。第何以知事事皆法界耶?以一切法皆众缘所生故。此众缘所生义,即是说任何事物皆藉众多关系所合成,故一法提起时,此一切关系──众缘──同时提起;而此一切关系,复为众多关系所造成,如是推之乃至无穷。可见任何事物,无非为众缘所生之法,同时亦为能生其余一切法之缘。依此、则绝对否认任何特质能生起世界,如一神能创造世界而为世界之大本因等说。即此眼前一扇、一椅、一屋,切近如各个人,远之如日月星球,各各皆全法界,无始终,无边中,法法圆满,无待外求,此为事事皆法界之大义。

  人人、非专言人类,乃就人以代表一切有情者。而佛性为最高尚最完全人格之表现,表现此最高尚最完全之人格者名佛。使佛非假设之对象或偶像,使人叩头崇拜者。以人人皆有此成佛之本能,即表现最高尚最完全人格之本能。故人人有成佛之可能性。一般人以为佛学为否定人生的,其实不然,盖佛学系于人生澈底革命的且最高发达的。以必须澈底革命,始能将各人内在的佛性充分发展表现,而达到人生最高程度。而此内在的佛性,人人具足,不待外求,在凡不减,在圣不增,是为人人有佛性之大义。

  由前之说,人物一切皆法界性,即宇宙性,相互相遍,无不圆满。由后之说,人人都有能将此法界性开发之、表现之、充足之,极至于成佛之佛性,平等平等。故说事事皆法界,人人有佛性。

  二、我为法王诸法无我:此二我字,取义略有分别。在佛学上,我之定义为主宰,即有主宰之实体方名为我。常言之我,都无实义,不能确指何者为我,无有对象,故无真义,但有假名。第假名我,亦为言说方便上所许。此上一我字,即取假名我。法、即无论色法心法,有情无情,而法性平等;第虽平等而能缘起变化,在种种缘起变化之中即有心法,因心法即一切法中之能转变化的力量,凡有心的──有情──皆能转变一切法,以其有转变力量故;故有心的,即为宇宙诸法之王。复次、转变云者,亦有因果规则不可破坏。所重者心,能创造某种之因,故得某种之果,各各有情皆有自由选择之力,故各各有情、均为宇宙诸法之王,故云我为法王。若至心能转物,即同如来。又即以诸法无非缘起变化故,即无论人、物、色、心,大之世界,小之微尘,无非众缘和合之团体,在时间上亦有相续之意义,依此和合相续之假相,成为概念,故一一法得有假立之名相而实无主宰,亦无实体,以无主宰无实体故,故说诸法无我。

  三、自心众心唯心所造:唯识所变,唯心所造,乃佛学上重要义理。专阐此义之学说,灿然成为一大宗,即法相唯识宗。兹所谓自心众心,谓非仅自己之心,乃各个众生之心,包括心王及心所有法而言。依唯识宗一切众生各有八识:即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此八识谓之心王;与心王同起之作用为心所,各依心王而各成类聚,谓之心心所聚。于此有觉知之部分及被觉知之部分:觉知之部分谓之见分,被觉知之部分谓之相分。一人之心、心所、见分、相分如此,各各有情亦如此。故有一人独造者,谓之别业所感;众心互造者,谓之同业所现。譬如现见此屋之光,乃众灯所成,而一一灯亦不失各有其明。故世界一切自日月之大至草木微尘之小,皆唯识所现,唯心所造。第所谓造者,非从空无所有突然造成,乃谓无始来心力为因,至今缘具则现。由是各人之心心所聚,固已繁复深邃,不可穷诘,众生心识,力更强赜,试举浅近者言之:家、国、社会之创造,固由若家、若国、若社会之人共同心理相互之力量而成,而在各个之吾人,要亦有一份之参加;推而至于世界,亦可知绝非离此世界之外,或超此世界之上,而别有创造者。借曰有之,亦即众生心共同力量,乃为创造的原动力而已。

  佛学之要义既明,今得言归本题。夫以思想、政治、经济之与古异,而有现代人生之特点;又从此特点引生烦闷;则欲得出路以求离此烦闷,将毋人同此心。上来要义,即正对此烦闷而与以解脱者也。

  五 现代人生对于佛学之需要

  古昔宗教或圣哲之言,亦可以救脱一时代、一地域之人生苦痛;至于现代之人生烦闷,已呈特殊之症,则对治不能再用古方。佛学虽为一切时地之需要,而现代之需求尤急,兹以前说合而明之:

  一、即丑恶无常而真常净善:夫以注意现实与人间,而复觉丑恶无常致生烦闷者,要因囿于平常的知识而来。若明佛学事事皆法界、人人有佛性之义,则此种烦闷当下解脱。详言之,则佛学可即依现实而观察到现实真相。譬如有杯于此,以吾人所见有此杯相,遂认为杯之现实止于此耳。但细究此杯,其关系乃遍一切,所谓水、火、土质、模型、色彩、人工,乃至遗传之文化,自然之演变,缺一不可;而此现实之杯,遂即成无始终、无边中之全法界。故佛法绝非抛却现实,别寻真相,乃即此现实微细观察而明其真相,是故即无常而见真常。复次、以人生世界为丑恶,亦由束于习俗之谬见,若能以佛理透澈观察,即见人生亦为全法界关系之所现起,而最美善最圆满之佛性,固亦包含在中。譬以黄金造成毒蛇等形,现相虽恶,质地原美,故谓人生真相之净善,亦非离此现实人间,别于现实人间之外去求天国也。故云:即丑恶无常而真常净善。若深明斯义,实可为解脱现代烦闷之一服清凉散也。

  二、即虚伪无实而圆融自在:人格与公议虽虚伪无实,然以诸法无我之例例之,则人格与公议乃世间事物之一,原无实性,以其本为众缘和合,乃有此事实表现,若无众缘,则事实不存,故欲求固定实体,实不可得。但以众缘所成即为真实,故诸法无我,此无我之性即为实性;诸法如幻如化,而此如幻如化之相,即为真相。人格与公议,亦复如是。且即以其如幻如化,故得有转换变动,以无实性,故得有活泼变化。而唯心之义,亦即以活泼变化,转换变动,而显现其圆融无碍。故云:即虚伪无实而圆融自在。如是观察,微特不生烦闷,且益见其光明。

  三、即冲突无安而解脱安乐:冲突无安,乃世间当然之事,如法华经说此世界人生之苦痛谓:‘三界无安,犹如火宅’。此火宅之喻,所以形容熬煎逼迫之情形,可谓尽致。现在于自然界之灾厄,及各个之一病恼,姑置不论。而社会所生之苦痛,举要言之;如经济之恐慌,劳工之失业,帝国主义之压迫,弱小民族之革命,诸如此类,彼此冲突,任举其一,皆足以酝酿大战而为全人类之纷扰,何况备而有之!则无安之状,不啻火宅!揆厥原因,皆以不明前来所说之真理,各以注视之点而计若者为我──包括个人之我,及家、国、社会之我──,若者非我,此人非彼,彼物非此,由是界限划然,物我角立。故其发动之各利其我,往往不惜由害他以出之,遂各以害他为手段,以利我为目的,所谓国家主义、帝国主义,莫不以其他之国家之民族供我牺牲。社会、团体、阶级,亦各认其所谓我之范围,而与其非我之他相周旋。既各以害他为手段,以自利为目的,故相冲相突,靡有底止。若明佛学自心众心唯心所造之义,则譬如此屋之光明,即由此屋之一一灯共同之光明相涉相互融合而成,不容分别,故各个人之力,皆融贯于国家社会中,而每一各个人中亦含有其他一切缘力之存在,以此则可觉知相互关系之中,利害相共,而起心作事,当以普利为怀。利之普故,则本身当然在中。且本身云者,不过吾人注视之焦点,其关系实遍于群众。故为本身利,亦当于群众中求之。盖利他即为利己,而害他即为害己也。是故解脱安乐,无事外求,乃即各除私见,各尽自力,以为社会群众而服务。所谓依大悲心行方便事,即可冲突不生,而解脱安乐现前矣。(谈玄、法智合记)(见海刊十二卷十一期)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