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物”有几种?四种

  没办法了,它也去找佛陀去了。它说:“佛陀啊,你是不是把那个龙都给保护起来了?”佛陀就说了:“杀生是罪业啊,是堕落之因啊”。

  大鹏金翅鸟就说了:“佛陀啊,你讲的这个道理我懂,但是呢,我就吃那玩意儿,我不吃别的。你说我不吃它我吃啥?我不就饿死了吗?你不能救了它,让我死啊”。

  这时佛陀就给它讲轮回痛苦。讲这个缠缚,讲这个嗔恨,讲这个恶业,讲这个果报,讲了以后呢,这个大鹏金翅鸟明白了,“但我还要吃饭啊”。

  “要不这样吧,我让我的弟子,吃饭的时候,给你一份饮食,你到我弟子那里去吃。”所以后来寺院的佛弟子,在早上和中午吃饭的时候,都要出食,有大鹏金翅鸟的一份。

  还有一个是鬼子母,这鬼子母自己生了很多很多孩子。但是呢,鬼子母天生的,就爱吃别人家的小孩。所以很多信众就开始求佛了。佛施展神通力,把鬼子母最小的一个孩子,给藏起来了。

  罗刹鬼子母,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痛哭流涕,痛不欲生。求佛了:“佛啊,求你帮帮忙吧,你给我找找我的小孩儿吧,我可不能活了”。佛就说了:“你有好多好多孩子,丢一个,没事的。”

  “可不行,孩子是娘身上的肉啊”。佛然后就说了:“你有五百个孩子,丢一个都不行,人家一个孩子的,两个孩子的,你抓来就吃。别人家痛苦不痛苦。”

  佛就给她讲道理,让她断了杀生这个恶业,同样,我们在出食的时候,也有罗刹鬼子母的一份儿。所以我们在吃饭的时候,要打板,一打板,所有有缘的都来享用,假如说你不打板先吃了,原则上是一种盗取。就是这个含义。

第三、“现前常住物”

  它这样讲的:“此物唯施此处现前僧”。所以它叫“现前常住物”。就是只供养现前僧人。比方说,有一个居士啊,到寺院去发心,就问了:“师父,你这个寺院有多少僧人?”

  这个师父说:“我们这个寺院啊,常住的就十个僧人”。“那好了,一人一件棉袄”。发心,过冬,一人一件棉袄。他就是发心给这些人的。没发心给另外的僧人,所以这叫“现前常住物”。

第四、“十方现前常住物”

  比方说,有僧人圆寂了,他的东西留下来了,留给谁呢?是留给僧人。是每一个僧人都应该有份儿。但只是当时在场的僧人去分。因为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十方的,又只留给当下现前的僧人。和刚才第二条不一样。第二条是”体通十方,唯局本处“。

  比方说,有一个居士,扛了一袋子大米,给这个寺院,那么这个大米是谁买的呢?是这个信众买的。这个信众个人的东西,供到寺院里。如果某僧人圆寂了,留下遗物,也是应该寺院来分,但是本来这遗物就来自是十方。和那袋子米不一样,那袋子米是个人的。

  所以刚才那个叫十方常住物,这个叫十方现前常住物。十方现前常住物,就是当时在场的僧人分。它的特点也是“体通十方,唯局本处”。

  “十方”“常住物”,首先是僧人、僧团、三宝的东西,有人认为“寺院的东西”就是十方的,是吗?比如有人以经营为目的的随便建起了几座建筑,刻上“某某寺”的牌子,大肆敛财,那不能算作“十方常住物”,充其量无非是“贩卖如来”,难免造下侵损“十方常住物”的罪业。

  可谓:“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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