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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界限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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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的不同,就是一切的世间法又叫做动摇的法,他是不确定的。世间法也是我们修行要观照的目标,因为它具有无常相、苦相和无我相。而出世间法一共有九种,即:四种圣道心、四种圣果心以及涅槃。在九种出世间法当中,前面的八种是属于有为法,他还是属于心,虽然它是出世间法,但是它是属于出世间的有为法,因为出世间道心、出世间果心还是无常、还是苦的、无我的,是不是?只不过我们不用去观照它为无常、苦、无我而已因为圣道心一生起就立刻怎么?就灭去了,所以它还称为有为法。对于世间法来说,它表现为我们一般说的身和心,或者说它是因缘聚合、还会毁灭的法,它是动摇的法,它是不确定的法。而出世间法可以说是佛陀教法的目标。出世间法就包括了有为出世间和无为出世间。无为出世间只是一种,即:涅槃,因为涅槃离了一切的生灭。然而无论是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也好,它都是无我的。就是我们不能够执着于涅槃或者世间法有一个恒常的我有一个实质在。对世间法来说它包括三世,它还会有烦恼、会有种种的杂染,会受到这些污染的,它都拥有生灭相、由种种的因缘组合所构成的。从世间法来说,它就包括了二十八种色法、包括了五十二种心法和包括了八十一种世间心,这个是世间法。而出世间法的范畴,就包括了八种出世间心和一种涅槃,这是出世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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