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三种表现

自我的三种表现

  在佛教经典中,有大量篇幅在对这个“我”进行批判。佛教认为,这种对自我的错误认定,正是制造轮回的根本。而对凡夫来说,我们往往本能地觉得生命中有一个恒常不变的“我”,佛法称之为“俱生我执”。

  究竟什么代表“我”的存在?如果仔细加以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个“我”是找不到的。我们所以为的“我”,只是附加其上的种种支撑,佛教称为“我所”,即和我有关系的。比如我的相貌、身体、地位、财富家庭、朋友等等。我们可能把相貌当做是我,把身体当做是我,把地位、财富当做是我,把拥有的一切当做是我。当我们把这些对象执以为“我”或“我所有”的时候,我执由此而生了。

  我执通常会有三种表现,即自我的重要感、优越感和主宰欲。所谓重要感,就是把与“我”有关的一切看得格外重要;所谓优越感,就是希望自己出人头地,高人一等;所谓主宰欲,一是希望别人顺从于我,二是希望我可以支配别人。在这个世间,我们除了生存以外,基本都在为这三种感觉活着。让自己显得比别人更重要,更优越,从而让别人听从于我,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争斗。

  而“无我”的思想告诉我们:我们现在认定的“我”,其实只是一个缘起假相,并不能代表真正的“我”。相貌可以代表“我”吗?相貌是随着年龄不断变化的;情绪可以代表“我”吗?情绪是随着外境起伏不定的。可见,我们所认定的“我”,都不能代表真正的“我”,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我”。

  但因为无明,我们会在这个缘起现象上生起“我执”,进而引发爱、取、有,也就是需求和贪著,这是推动轮回的两大动力。因为有了“我执”,这个自我就需要比别人重要,比别人优越,也需要能主宰别人。而当每个人都有这样的需要时,冲突、痛苦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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