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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宗思想的哲学意义

  禅宗中国佛教八大宗派之一,也是最中国化的佛教,因主张“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而得以在中国长久存在和蓬勃发展。

  诚然,儒道二家思想对禅宗思想体系的形成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作为佛教宗派之一,禅宗思想的主要渊源无疑应该是佛教本身。禅宗因主张修习禅定而得名。它的宗旨是以参究的方法,彻见心性的本源。禅宗所蕴含的对本性的关怀,以及由此出发而展开的处世方式、人生追求、直觉观照、审美情趣、超越精神、凸现着人类精神澄明高远的境界,从而保持了它对禅宗爱好者的持久魅力。

  禅宗哲学,解构为主,用的是“减法”通过对思维定势的消解,对情尘意垢的遣除,彻见真如本心,它无意于用“加法”去建构什么“体系”。

  根据对禅宗文本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禅宗的一切感悟,都不外这四个部分:(一)人人都具有澄明圆满的本心,(二)由于相对意识的生起而障蔽了本心的澄明,(三)禅的修行就是通过种种方法去除障蔽澄明的污染与执着,(四)回归于澄明的境界。

  这四个部分,即是禅宗的本心论、迷失论、开悟论、境界论,它们形成了禅宗哲学的基本结构。无意于“建构”的禅宗,通过一系列的诗意象征,实实在在地“建构”起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在电光石火中呈现着缜密的逻辑,在禅机闪烁中呈现着深邃的理性。

  见性成佛是禅宗的终极关怀。禅宗认为,本心无形无相,澄明圆满。心般若智慧觉知本心真性,彻见本源,彰显“本来面目”,即是见性成佛。本心的特点是超越性,超越有无、净秽、长短、取舍、生灭、去来。迷失论反省本心失落的缘由。

  禅宗指出,“父母未生以前,净裸裸,赤洒洒,不立一丝毫。然生于世,堕于四大五蕴中,多是情生翳障,以身为碍,迷却自心”。“本来面目”清净无染,随着相对意识的生起,世人受了情尘欲垢的翳障,迷失了本心,“只为从无始劫来的妄想浓厚,只在诸尘境界中,元不曾踏着本地风光,明见本来面目”。

  禅宗哲学的开悟论揭示重现本心的方法。由于分别意识的生起,人们逐物迷己,失去了本来的家园。在禅宗看来,一切二元相对的观念都是妄想,都是迷失。要获得开悟,必须超越各种对立。

  一、万法唯心观——禅宗的世界

  禅宗是中国化的大乘佛教。它从印度佛教中吸收了“万法唯心”的思想,认为“心”是世界的本源,万物都是由“心”触缘所现,并无自性,世界六尘而已,乃一心之迷妄所化,本不实有,念生即有,念去即无,世间万事万物都是转瞬即逝的,诚如《金刚经》所云:“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心”是统摄一切,无所不包的。心含万法,“心量广大,犹如虚空。能含日月星辰,大地山河;一切草木,恶人,善人,恶法,善法,天堂,地狱,尽在空中”。“心”是世界的唯一主宰,舍此而外,别无他物。“万法唯心”就意味着:个体的主观心灵是世界的本源,亦是世界的主宰,舍此个体的主观心灵,别无其他主宰。禅宗强调“万法唯心”、“唯我独尊”,充分地肯定了人存在的价值和主体地位,从很本上否定了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人格神和上帝的存在,否定了神权,肯定了人权,把现实个体的人当作主体推上至尊的地位。禅宗信奉的“万法唯心”的世界观,从根本上确立了人的精神的主体地位。人的主体精神作为世界观的基石和核心,支起了禅宗哲学辉煌灿烂的精神大厦;它向世人当头 棒喝:昂起你神圣的头颅,做自己的主人!

  二、自救自度观——禅宗的命运

  既然万法唯心,世界没有实体性,人生的兴衰际遇亦是由个体自性随缘妄化、执假成真、舍本逐末的产物,既然人的心灵自性是世界的主宰,亦是自己个人的主宰,这就意味着禅宗从根本上否定了超验的主宰一切的神灵,因而也就彻底地否定了宿命论。宿命论认为,人的命运是由超验的人格神主宰,由前世所定,无可逃避,人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怎样奋斗,怎样费尽心思,都无法摆脱命运的追捕,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就象俄狄普斯王一样注定终身在黑暗的世界中流浪。宿命论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否定了人的主体性,否定了人的能动作用,从而也就否定了个体自救的希望。禅宗则与此相反,它不相信宿命论,它所信奉的命运观充满了积极的乐观精神。禅宗认为,人的命运不是由超验的命运之神决定的,而是由个体自身决定的,由个体自性迷悟以及因此而造诸业决定的。既然人的命运是由个体自己造成的,一个人的吉凶祸福、成败荣辱,全是由自己行为的善恶和努力与否决定的,而不是由超验的人格神前定的,因此,人要解脱自己,也只能依靠自己,“解铃还须系铃人”

  三、依“自了法”观——禅宗的真理

  所谓“自了法”,就是从自己清净本心中证得的。法与本性是同体一如的,是一种无念之法,无法之法。禅宗所讲的真理(佛法正法、善知识)则是主观的真理,是自为的、内在的,它一刻也离不开个体的自性,它的存在与个体的“内证本心”是绝对不能分割的。真理与本心自性是一体无二的、而不是互相外在的。一旦佛法成为外在于个体自性本心的异在时,它就不是真正的真理,而是“法障”。释尊告诉他的弟子“大疑才有大悟,小疑只有小悟,不疑就永远不悟”。这种以高扬个体的主体精神的能动作用为核心的怀疑精神正是禅宗的显著特色。后期禅宗“见佛不拜”、“呵佛骂祖”、“逢佛杀佛,逢祖杀祖”的做法充分地反映了禅宗依法不依人,依自了法不依不了法的主体精神。禅宗认为,迷信佛法,求佛求祖,崇拜偶像,而不发挥主体精神,不但不能使人出迷津,渡苦海,反而成为得道解脱的碍障。总之,禅宗的真理观认为:吾心即法,吾心即佛,舍此之外,无他佛他法,因此我们应当学会自己思考,立自己的主脑,万不可使自己的头脑变成他人思想的跑马场!

  四、自性平等观——禅宗的平等

  禅宗的平等观与禅宗的真理观是一致的,都体现了人的主体精神。禅宗所倡导的平等是建立在自主、自尊、自信之上。真正的平等也只有建立在个体的自主性基础上,没有自主就没有平等,同样的,没有平等,也就没有真正的自主。自主和平等是从内外两个方面对主体的规定。禅宗的平等观是以“万法唯心”、“自性即佛”为理论基础的。禅宗认为,众生皆有佛性,心佛众生是一体的,从佛性角度看,佛众生是平等不二、没有分别的;悟则众生即佛,迷则佛即众生。禅宗的平等观要求我们无条件地尊重他人的人格,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尊重他人的选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坛经》云:‘自法性有功德,平直是德。内见佛性,外行恭敬。若轻一切人,吾我不断,即自无功德。自性虚妄,法身无功德。自性中不善心,嫉妒心谄曲心,吾我心,狂妄心,轻人心,慢他心,邪见心,贡高心,及一切时中不善之行,常自见已过,不说他人好恶,是自归依。”这就是说,个体一方面要自尊自信,以自身为依处,同时又要平等心待人,不生高低、贵贱、贫富之分别心,具有同体慈悲。无缘慈悲的精神。禅宗的平等观念除了表现在佛性平等方面之外,还表现在佛法之平等。禅宗认为,性含万法,万法都是佛法,佛法之间没有贵贱之分,只有方便之分,任何佛法都是自足的、自由的、自悟的、相对的,同时又是与其他佛法是平等的。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禅学充满了积极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救世精神。它处处把人放在主体地位,要求个体保持独立自主的人格,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养成自信、自尊、自强的主体意识,把自己的命运同全人类统一起来,在为全人类谋自由的过程中,达到自身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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