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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作随喜的过患,当别人遭受痛苦时不要幸灾乐祸

法量大和尚:见作随喜的过患,当别人遭受痛苦时不要幸灾乐祸

  佛陀在《诸法集要经》中说:“若见造非法,生劣心随喜,由彼无智故,受苦复过是。”如果看见别人造作非法的罪业,我们对此产生恶劣的随喜心,是我们自己没有智慧、愚昧无知的缘故,自己所受的果报远远超过他。我们依这个教证就可以知道,幸灾乐祸的过失更大。

  经典中有讲“见作随喜”的过患。《增一阿含经》和《法句譬喻经》中,都讲过一则公案:佛陀在过去生中,曾在孩童时代看到他人捕鱼的情景,禁不住笑了。后来,捕鱼的转生为释迦族人,被捕的鱼转生为灭释迦族的人。佛陀说,以此业力感得今天头痛,假设我现在没有获得功德圆满佛果,今天也会被杀死。

  佛陀已经圆满证悟,没有真正的头痛。但在众生面前,连佛陀都要感受这样的果报,何况我们这些烦恼具缚凡夫呢?所以,我们不要随着自己的分别心造作不善业,不要随喜他人造作不善业,也不要随喜别人的业报。

  我们说“万法唯心”,心是造作善不善业的根本。我们若旁观他人造作恶业,心生欢喜,自身同样在造业;若看到或听闻他人有不好的遭遇,心生欢喜等不如理作意,也会造下不善因。

  当别人遭受痛苦时,我们不要生起欢喜心,特别是怨亲遭遇不幸时,不要幸灾乐祸。“有因有缘方有果”,他人遭到不如意事,是过去的业成熟感得果报现前。我们为何要随喜他的苦报呢?

  我们在轮回中,常常不得不为曾造下的、自己却根本不记得的不善业而受苦报。在这里面,必定有很多是因我们往昔“见作随喜”而造下的。

  现在科技发达,随时都可以听闻到各种各样的资讯。我们若不能善护念,收摄六根,就很容易“见作随喜”。所以我们要作好防护,保持正念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六榕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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