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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

《金刚经》是佛教重要经典。根据不同译本,全名略有不同,鸠摩罗什所译全名为《金刚般若(bōrě)波罗蜜经》,唐玄奘译本则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梵文 vajracchedika-praj?āpāramitā-sūtra。《金刚经》传入中国后,自东晋到唐朝共有六个译本,以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最为流行..[详情]

如何读懂《金刚经》(八)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因为这个道理太深奥了,听了以后能够完全理解接受,是很难的。它揭示了宇宙人生的奥秘,广涉认识论、心理学、物理学等现代科学的诸多方面,其它学说里都没有这种说法,即便穷尽各门科学的知识,也很难完全解释,何况是三千年前知识未发达的古人。须菩提惟恐众生难以理解信受,问佛说:听到这么深奥难解的妙法,会有利根众生能真实相信接受吗?

  佛回答:你且莫这样说。即便在佛灭度以后的遥远的后世,乃至“后五百岁”,也会有人对此说法能生起深信。后五百岁,指佛法流传的最后五百年。佛经中说,佛教作为世间的一种宗教,或一种文化,也是因缘所生法,与一切因缘所生法一样,也是有生有灭的,有一个从诞生到兴盛、再到衰落、最后消亡的过程,其消灭叫做“法灭”,具体时间,经论中有几种不同的预言。以正法五百年、像法千年、末法万年的说法最为汉传佛教界所认同。按这种说法,后五百岁,当指佛灭度后一万一千年至一万一千五百年间。

  在那么久远的后世,还会有人持戒修福,听到此经中深奥难解的言句,信以为实,能够理解、接受,那样的人,其善根非常深厚,不是在一位佛乃至三四五位佛那里种下的,而是在无量无数的佛那里种下善根,在无量无数的佛那里供养过佛,听闻、修行过佛法,起码是过了大乘的第一乾慧地,曾经理解了佛法,才能听懂这个经,才能信受。听到这经中的文句,甚至能够起一念净信者,佛悉知悉见,他们都能得到无量的福德。

  比如六祖惠能大师,他生在佛灭后一千多年,为一名不识字的樵夫,而一听到别人诵《金刚经》,便理解开悟。那他肯定是无量无数世供养佛、修习佛法,才会有那么猛利的慧根。这种人,在今天也还有的是。

  不承认有前生后世,是很难解释某些事实的,如人的根器,为什么一介樵夫的惠能一听到《金刚经》就能开悟,而今天许多大知识分子看不懂这个经呢?不追溯到前世的积累,或者前世所造业在阿赖耶识仓库中积集的种子,是无法圆满解释这种现象的。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以此作为论证必有宿世的理由之一。

  这些闻经信受的众生为什么能得无量福德呢?因为这些众生,没有了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四种虚妄相,既无法相,也无非法相。净信,谓清净无杂、纯净的信心。

  法相,指对所认诸法的肯定,如确认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为实有,即“有见”,也包括执着经中所说的正法为实有、绝对正确;非法相,谓否定法相,认为诸相绝对虚无,即“无见”,或者指不正确的见解、理论,如认为一切虚无或世界本原为虚无的断见。不堕于有与无或是与非等两极“边见”——片面、极端的见解,叫做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为什么不会堕于有、无等边见呢?因为众生如果以妄心取相,执取所见的诸相为实有,即着于我、人、众生、寿者四相。如果执取非法相,也着于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所以不应执取法相而着有,也不应执取非法相而着无。因为这个道理,佛常告诫比丘众:你们应当理解我所说法犹如渡河的筏子,渡过河后,应该舍弃筏子,不要把它老背在背上成为负担。

  我说的法也是这样,是为破除众生的种种执着,引导他们渡过生死大河、抵达涅槃彼岸的工具,也应该舍弃,何况那些不是正道的非法呢?筏,是渡人过河的一种简易交通工具,兰州人过去渡黄河用羊皮筏子,其它地方多用木筏子。

  筏喻,多次见于《阿含经》,学术界认为最原始的佛经《经集》中,有一个《筏喻经》,记载佛教导比丘说:对于佛法的执着也是应该舍弃的。

  要明白佛所说法的实质,只是一种破除执着的工具而已,并非实相本身,只是指示通向实相的路标,有的经中比喻为指月之指,如果误认为手指就是月亮,是为大错。

原标题:传承|陈兵:如何读懂《金刚经》(八)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禅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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