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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录

  16  余蜀华小姐婚事受阻的前因

  余蜀华小姐,是现代四川省富顺县自流井人。自幼父母俱丧,小学毕业后,入王家园女子师范学校求学,很用功读书。乙卯年冬天,余小姐忽异常态,如见鬼状,或喃喃自语,或夜半远走。校中教员黄粹君女士,是黄书云老居士的侄女,看到余小姐如困鬼魅的病状,代为请求黄老居士以佛法施救。黄老居士说:‘除念佛外,别无生机,当速照办。’余小姐信受,因而实行念佛,从此神识渐渐清醒,病情日渐减轻。第二年正月,余小姐亲至黄老居士家中致谢,并详诉其病状经过说,在昏迷中,看到一男子,自称张洪兴,对她说:‘前生我们都是布商,我经商获利颇丰,你在僻道中,谋财杀我命,我入冥界,因其他罪业堕在鬼道中受苦,而你转生人道已十七八年,可是你前生杀我的仇,我怎能饶恕你呀!’余小姐说到这里,还觉心有余悸。她接著说:‘我念佛后,由于佛力的加被,那鬼虽不能继续害我的身体,但怨气不散,还时时刻刻跟著我,不肯离开。’黄老居士就开示她说:‘你虽念佛,但仅持佛名自卫,并没有发心为鬼超度,使鬼脱苦,所以不能解脱,你应该为鬼诵佛号十万声,往生咒若干遍,发心为彼超度才对。’余小姐遵命,继续念佛诵咒,过了数月,她向黄老居士函告近状,据云鬼对她说:‘你前生杀我之仇,怨恨太深,不愿速解,一定要破坏你的婚姻,以泄我的愤恨。’后来余小姐的婚姻,果然屡次受到阻碍。黄老居士悯之,乃代为作一告鬼文焚化,并于中元节亲为诵经超度,自后鬼遂绝迹,余小姐的婚姻亦告成功。(取材自佛法灵征)

  湘清按:余小姐前生造了杀人的恶业,虽有其他善业而今世转生人道,仍难免冤鬼索命之报,幸而皈依佛法,由于佛力之加被,得以重报轻受,仅婚姻受阻。芸芸众生,前生都不免有恶业,惟有皈依佛法,念佛忏悔,方能重报转轻,消灾免难也。

  17  含辉和尚的前世冤孽

  浙江临海观音寺中,从前有一法号含辉的和尚,年四十多岁,平日很守戒律。有一天,到街上散步,经过一家卖熟狗肉的铺子,叫卖狗肉,这位平日戒律精严的和尚,竟也经不起阵阵狗肉香味的诱惑,颇觉垂涎欲滴,有一吃为快之感。他归寺以后,全身发热,身上生起十八个毒疽,每一个疽都像人头一样,痛不可忍。倘若他人看到他的疽,痛可稍止,如果遮蔽不给人看,更觉痛入骨髓,好像要他把疽警戒世人似的。遍请名医,均告束手,无法治疗。含辉和尚到这地步,自知是前世冤孽作祟,即忍痛跪在佛前,虔诵金刚经,以求忏悔。一天午睡醒来,恍惚中看到十八个没有头的军人,从颈颔腔内发声问:‘你认识我们吗?’和尚答:‘不认识。’那群无头颅的军人又说:‘你前生曾做金朝带兵的统领,我们都是你部下的兵,你命令我们守山头的隘口,其中有二人不守军律,下山遇少妇一人独行,予以强暴轮奸,少妇归告其夫,其夫向你告状,你没有详细调查是谁做这犯法的事,竟把我们共同守山的二十个军人,全部以军法处以斩刑,他们二人强奸犯法,固然应该处死,可是只他二人的事,与我们十八人全无关系,但我们十八人也给你枉杀,这样的奇冤怎能不报!我们寻你已二百年,到今世才相遇,但你为僧守戒,有护法神卫护你,所以我们一直不敢对你侵犯,现在你看到狗肉就动念想吃,已经破戒,再也没有护法神保护你,我们就不怕你了。你现在诵经要求解冤,姑且饶你三年,以后再来向你索命。’从此含辉和尚的毒疽,果然停止发作,直到三年以后,毒疽又复发溃烂而死。(取材自报应记实)

  湘清按:这一故事,与水忏缘起中所载‘悟达国师患人面疮’,颇相类,兹附录如下:‘唐朝懿宗皇帝时,有一位高僧悟达国师,在他尚未显达之日,在京师邂逅一位病僧,那病僧身患恶疾,一般人都很厌恶他,独悟达国师对他礼遇有加,毫无厌色,因此病僧极为感激,分别的时候,对悟达国师说:“你以后如有厄难,可到四川彭州九陇山找我,那山上有二棵松树为标志。”后来悟达在长安,德望一天一天的高起来,懿宗皇帝礼为国师,赐沉香座,在这样的环境中,悟达国师不免为名利所迷,忽然膝上生了一个人面疮,疮形与人面无异,眉目口齿毕备,且疮口与人口一样的需要饮食,国师患了这样的恶病痛若万状,群医束手。正在厄难中,想到以前病僧的话,就到四川九陇山去,到山时,已是傍晚时分,远望烟云间,有二棵松树,就向著这目标前进,果然看到以前那位病僧坐在松树旁,国师告以自己患疮的痛苦,病僧说:“这疮没有关系,在山岩下有泉水,明天早晨用泉水洗涤,就可痊愈。”第二天早晨,一个童子引领国师到泉旁,正要掬水时,忽然疮口大呼说:“慢洗慢洗,我还有宿因要对你说,师博极古今,曾读过西汉书所载袁盎杀晁错的史实吗?”国师答:“曾读。”疮口说:“国师的前世是袁盎,我的前世是晁错,我被腰斩东市的奇冤,累世求报,但公十世为高僧,戒律精严,因此我无法报仇,现在师受到皇帝的宠遇,名利心起,于德有亏,所以我能乘机来报。然而既蒙迦诺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水,从此怨恨可解了。”悟达国师听到疮口这样说,颇觉心惊,就掬泉水洗涤,洗时痛彻骨髓,死而复苏,疮口才平复而愈。现在流传的水忏三卷,就是国师愈后所述的忏法。’

  18  见死不救转世为猪

  浙江省杭州市有一富翁,家中房屋很广大。一九二六年的春天,富翁的邻居失火,前门已为火焰阻断出路,后屋靠著翁家的墙。邻居全家呼救,声极悲惨,当时富翁的子女,都想开启侧门,拯救邻居全家的性命,可是富翁力加阻止说:‘现在我家的墙阻挡了火,不会延烧到我家中来,倘若开门,那么火焰将乘隙射入,我家也要遭到火焚。’因此大家就坐视不救。过了一会儿,再也听不到呼救声,这时邻居全家七人,都已葬身火窟。就在这年夏天,富翁失足跌毙,他的子女都梦见父亲,很悲惨的说:‘我因为见死不救,冥司罚我投猪,临安某村赵阿保家中的母猪,产了七只小猪,其中确有一只跛足的,就是我。’他的儿子按址寻到赵家,主人赵阿保说:‘昨天母猪产了七只小猪,其中一只跛足的。’赵家就把那只跛足的小猪,送给富翁的儿子,带回养育。这事是富翁的朋友说出来的,为了保持富翁的名誉,隐其姓名。(取材自因果录)

  19  残杀弃婴爱儿跌毙

  据叶伯皋先生说,在以前军阀连年的内战中,各地富室,避居青岛的很多。有一天清晨,青岛市的近郊,有人把私生子弃于路旁,婴孩的身上,系著钞票七百元,上面写著:‘求仁人君子,善抚此孩,洋七百元,以为酬报。’某甲路过那地,看到婴孩身上系的钞票,非但不发救护的善心,反而萌起毒念,把婴孩踏毙,取得钞票回家。抵家后,以五元给他八岁的儿子,他儿子喜极而跳,失足坠楼,脑浆迸裂而死。某甲悔恨交加,将路旁踏杀婴孩的事告诉妻子,他妻子痛恨他的作恶,以致使自己儿子立时遭受跌毙的恶报,要与他拼命,哭闹不休,给警察听到,拘捕某甲,以杀人等罪,送法院讯办。(取材自因果录)

  20  卅年前的冤鬼现形记

  我平素敬惜字纸,因为字纸是传播文化的,敬惜字纸就是尊重文化,所以平日对于地上的字纸,常常捡拾。一九四九年服务于新竹地方法院检察处时,在厕所中捡得一团字纸,展开一看,题目是‘冤鬼现形记’,内容极具因果报应意义。当时我已早就立志搜编因果报应故事,就把那张旧字纸剪贴起来,兹将原文照录如下:

  ‘一九二四年,陕西汉中有一个驻军营长,风流好色,他自己早已结婚,并已生下几个儿女。偶然看见他营部里一个书记官的新婚太太,娇艳如花,不禁万分倾倒,费尽了不少心机,终于在他阴谋陷害之下,书记官以通敌的罪名被枪毙了。营长立刻托人向书记官的太太求婚,哪知书记官的太太坚持要一夫一妻才嫁,营长已有妻子儿女,好事决难成就,但营长为色所迷,竟忍心害理,把他的妻子儿女全都毒死了。书记官的太太无可推托,卒被营长硬娶过来。新婚之日,营长与新娘及部分来宾,合拍一张照片,好多天照片都未送来,营长生气了,亲自往取,一看之下,立刻吓得面无人色,原来照片上新婚夫妇及来宾背后赫然照出大小五个鬼来。其中之一就是书记官,他还是生前的面貌,紧紧的站在新娘的背后,穿的是制服,一层层的领子都没有扣上,额上还隐约地看得出是被枪弹打破了的裂痕,满面血污,异常惨怖。稍后便是一个女鬼,是营长的妻子,完全不是人样子,头发披散开来,一对眼珠向前突出,两额青筋暴起,鼻子拱得高高地,嘴巴大张开,看不见下颚,两嘴角一直拉齐两耳根,双手前扑,作攫人状。再后就是三个小鬼,是营长的儿女,狰狞的形像跟女鬼差不多。这事传播出来,给营长的上司知道了,将营长判处死刑,可怜的新娘也羞愤自缢。这件公案,便如此宣告结束。但这冤鬼现形的照片,却被翻洗多张,到处分送传观,以资劝化。有名的四川五老之一赵尧老,特在鬼照片上亲笔题叙简单事略,结尾有两句:“劝人少结冤仇,时时回头一看。”颇能发人深省。’

  湘清按:照片现鬼的事,各地报纸新闻,每有登载,兹摘录三则如下:

  (一)一九五九年四月三十日台北市大华晚报登载‘照片拍出鬼太婆’的伦敦消息一则:‘伦敦星期日画报,近登载一张鬼照片,这照片中有一个老太太坐在汽车的后座,但这老太太在照片拍摄前早已死去,并且已被埋葬在坟墓中,这老太太名叫韩弥儿夫人,她的女婿章南和太太把她埋葬了一星期以后,有一天出外郊游,当章南为他的太太和汽车摄了一张照片以后,发现冲洗出来的相片中,他的岳母竟坐在汽车的后座,不过影像稍模糊,但仍清晰可见。’

  (二)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上海申报载:‘刘湘就任四川总司令之日,拍摄就职典礼照片一张,此相片竟有两鬼影活现于上。此二鬼影,一为军长赵又新,一为前直督蓝天蔚,此二人皆于去年九月间,与熊克武相战,死于沙场者也。’

  (三)一九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申报载:‘申大面粉厂王舜君,素喜摄影,于上月初,偕一友携快镜至新闸北共和路,即前巡警总局附近之树林下,嘱友代摄一影,嗣后洗出,却有伟大身躯之无头鬼在傍,头在脚边,见之大骇。据王云,是日往摄时,在下午三点余钟,何来鬼影?旋为某洋行大班所知,向王索取原底片,洗晒放大数张,寄往外国博物院,以资研究。’

  综上所述,照片摄得鬼相之事中外均有发现,绝非虚构,尤可证明本篇因果故事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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