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喜又不忧

  既不喜又不忧

  若了知无我,有如是人者,闻有法不喜,无法亦不忧。

  ——《大智度论卷二十六释初品中十八不共法》

  一个人如果彻底明白了“无我”的道理,听到说“有”,不会喜形于色,或听说“无”,也不致忧愁恐慌。

  如果已知无我的道理,即知“我”这样东西,不过是由身、心、环境的三种因缘结合而成的,我是暂时的假相,不是真实持久的存在。一旦达到这个境界,听到有什么可得,不会欢喜;听到没有什么可得,也不会忧愁。

  法的另一种含义是佛所说的种种道理及修行的方法。如果已知无我,对于有没有佛法,都不会有问题。此偈的“法”,是指释迦牟尼佛所说的法,也是任何一尊佛成佛之后所传授的修行理论和修行方法。

  台湾今日虽有不少佛教徒,但仍有很多人听不到佛法,有的即使听到佛法也听不懂,有的听到了却加以拒斥,有的到民间神庙去求签问卜而没想过去寺院听闻佛法。佛在世时说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是指闻法的因缘不容易。闻法是向谁闻呢?最好是听大善知识说法较可靠。闻法是闻真实法,闻究竟法,闻正知、正见、正信、正行的法。但对已得无我智慧的人而言,有法可闻或无法可闻都没有关系,因为不论鸟鸣、虫叫、风声、水声、红花、绿树,乃至一举一动都是法,也都不是法。若把这些当成佛法,对他们来说,有没有都一样;若当成非佛法,对他们而言,执著这些没什么意义。但为了众生需要,还是得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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