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由心生,还由心灭

  圣严法师:罪由心生,还由心灭

  「罪由心生,还由心灭」这两句话八个字,就是禅宗的心要,也可以说是佛法的精要。

  这八个字的意思是:上天堂、下地狱都是出于我们的心;环境的好、坏,也是由于心造心受;有福报及苦报,也是由于心的运作。

  这个「心」,是指凡夫的心,就是普通的人心。

  从佛经的立场看,普通人的起心动念,都在造业,都在造罪。因为人的心念活动,都是围绕着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的立场,要求安全、要求保障、要求保护、追求幸福、追求名望,都是为了自我的利益。因为害怕危险、恐惧灾难、担心死亡,所以随时随地都想用各种方式来寻求自我的维护。当一个人只想到他一己的利害问题时,所想所做的事,对他人而言,多半就不是公平的好事善事了。

  当一个人的心有所动之后,慢慢地就会变成语言行为及身体的行为。心里常常想杀人,当碰到机会时,真的会去杀人,心中常常提醒自己「杀人是犯罪的恶行」,纵然有了杀人的机会,也不会杀人。看到隔壁邻家桃树上长满了已熟透的桃子,心里老是想要去摘一个尝尝,当有一天经过那棵桃树下时,刚好四周也没有其他的人看到,就会真的偷摘几个桃子,如果常常告诫自己「偷窃是败德丧志的行为」,纵然有此机会也能无动于衷。

  如果没有起心动念,就不能算是作恶造业。例如,有人从大树下面走过,上面有一截枯木掉下来,打伤了这个人,这段枯木并没有犯罪,因其无心。又如,有人从高楼的墙下走过,正好有一块砖头被工人不小心弄掉而伤了那个行人,砖头虽无罪,但是放这块砖头的工人不应不小心,所以犯了过失伤人的罪。放砖头的人是图自己一时的便利,那是自私,他应想到下面可能有人,却未加以注意,所以欠缺慈悲心。

  这也就是说,一切行为现象只是结果,至于有没有罪,必须要看人的起心动念的原因。

  心可造业,也能灭罪。当我们把自私自利的心放下,把要追求保障自我的心放下时,就是无我,就能无心,既然无心,就不会造业,也不会有罪。

  一个修行禅法的人在大彻大悟之后,就自然而然不会再造业,那是悟后的人,心中已无自私自利的意识,故称为无我无心,只有无我的智能和平等的慈悲。

  话说回来,悟了的人既不造业,也不造罪,并不表示从此不必再还往昔生中的欠债。只是不再恐惧宿世的债主上门讨债,而且会主动地认债还债。

  例如,中国佛教史上,有一位从印度到中国来传法的高僧安世高,他知道过去世曾欠人家一条命,到中国来第一个目的是要去还掉这笔债。当他到广州去时,碰到一位年轻人,年轻人无缘无故地想要杀他,安世高说:「是的,我今天就是要来还你一条命的。」安世高被杀之后又去投胎,转生再来修道传道。

  一个不再造业的人是没有罪的,但债仍要还;所不同的是,若能主动还债,不会觉得苦恼,唯有心不甘情不愿地被逼债,才是受苦报与罪报。

  所谓受罪,是指当你有了罪业却不想受报,或没能力偿还欠债时,债主还要逼着你非还不可。对安世高这样的高僧而言,已不会有受苦报的念头,故可无业也无报了。

  因为我们尚是凡夫,常会觉得还债是受罪,是苦逼。所以不能像安世高那样。但是,虽然不能当下做到,总还可以渐渐地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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