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航大师全集 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一三、唯识学的宇宙观

  一三、唯识学的宇宙观

  诸位!普通人常有的论调,是说:“佛教虽好,但对于人生观、宇宙观,近乎迷信、消极,和人生、社会、世界,毫无关系。”现在我们谈佛学,应该要先明了佛教的人生观和宇宙观的真相。我们要知道,佛教的经论,多半是佛陀和诸大菩萨诸大弟子,说法时的问答,纪载。因佛陀的智慧,是无所不周,无所不至,一切智,圆满智。而菩萨的智慧,则为“分证智”。“圆”是圆融无碍意,“分”是分段证得意。又称为“等觉”,“妙觉”,“妙”是如来智。“等”为等于佛智的意思。菩萨智,分五十五位阶段,自凡夫而菩萨,佛。自不知不觉,以至等觉,妙觉。所以智慧,就各不相同,故未入其境,不知其妙;未有其智,不知其法;所以佛陀为各等智说法,多因人而导,用问答式,就是要使众生易于了解的缘故,在佛学上的问答,最应注意的,是问在答处,答在问处。否则,等于盲问盲答,不能成立论据,我今天是要引用问答式演讲的方法。所以特意提出前面这一段话,但我不过是一凡夫之智,而在题中的问答,是要假经论作论点根据的。

  (1)破邪:本题问答要点,集中于“宇宙”二字,依常人的解释,“宇宙”是天地,是地球,是世界。但在佛教上的“宇宙观”,则为“事事物物”一切法的集聚体。既知宇宙是一切法所集聚而成,便可知“宇宙”是一切假相之集合体。

  问:“宇宙”为总相?为别相?为多?为一?为虚?为实?

  答:“宇宙” 一切法,皆识所变现,故可决为虚假,而非实在。

  问:一切相为虚假非实根据什么理由?

  答:以虚妄幻现故,结果成为虚妄。

  问:何以知其为虚妄?

  答:患眼病的人,见虚空中有花相,见灯光有轮影,证之事实,并无此物。而唯患病眼的人,有此错误见解,一般凡夫,自心虚妄,未能觉真,亦复如是。(P131 )

  问:空花灯轮,是无住处虚物,请举实体之物为证。

  答:睡梦中游花园,登楼阁,遇亲友,这是有住处的,可以称为实体吗?

  问:实体系有一定的时间,若我们现在假这座藏经楼集会,藏经楼虽为实体,但顷刻之间,离开此地,就不见有此藏经楼啊?

  答:昨夜九时入睡,十二时梦到一个地方,见种种人物,今晨醒来,尽归乌有,这不是有一定的时间,而可称为实体吗?

  问:梦中所有境遇,非共见的,不能当作实体。

  答:凡多人所共见的,然后才能称为实体,试问水中的月,镜中的影,岂非多人所共见,果可称为实体吗?

  问:实体具有受用条件,水中月,镜中影,梦中境,是没有受用的虚境,不合作为实体的根据啊?

  答:睡梦中遇快乐,常有嘻笑,惊悸幻境的时候,常有啼哭的现象,梦男女交会,则有漏失不净,足见梦中非无受用,而与醒时受用未尝稍异。

  (2)显正:总括假设发问者底实体,根据逻辑,①空间,②时间,③共见,④受用。四项的错误的见解,作一改正的解释如下:比方说牢狱是具有定处,定时,共见,受用的条件,但试问诸君在此,能亲见牢狱究在何处?曾度过牢狱的生活否?牢狱的实体情形,曾为在座诸位所共见否?在座诸君曾受过牢狱种种苦痛愁闷否?纵然尚有牢狱,何以人人不受监禁呢?可知牢狱之设,以因明学证之,就是人有犯法,才入牢狱;人未犯法,就不入牢狱,这是不是的?进一步说:牢狱,是为犯法的人所有,而犯法者,必因犯种种罪恶,然后才入牢狱。而造恶业如杀人、抢劫、放火、谋害等行为。佛学说:“身口意”三者,为十业之源。就是一个人,造一切善恶的业为出发点。而其根源,则完全由于业识的转变。诸君!“良马见鞭影而驰,劣马则鞭之而不驰”,正是这个意思。

  造天堂业者,自有天堂;造地狱业者,自有地狱。不造天堂地狱业者,便无天堂地狱,天堂地狱的有无,全看造业不造业为判断。归结于“唯心”,即“唯识”是也。佛家说十法界,佛、菩萨、辟支佛、声闻、天、人、修罗、饿鬼、畜生、地狱。同是在“有”与“非有”间,而总归于“识”。换句话说,造佛菩萨业者,即成为佛菩萨。造地狱畜生业者,即成地狱畜生。佛家又说:“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唯心”就是“唯识”的意思。

  “唯识学”,在佛学中,又称“中道理”。“有”与“非有”,皆是边见。有等于“常”,非有等于“断”,都是边见的外道之理。因为执断执常,就起邪见,是没有因果报应的固执,情有理无的意思。以中道之理,才能破固执之见,最后要注意的就是“唯识学”的本能功用,是在利益,证明一切法,皆是“唯心”,亦即“唯识”。换句话说,不可执一定是有,不可执一定是无;若执有执无,皆成边见。若执断执常,拨无因果,则堕三途恶道矣。(无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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