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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高邵麟居士书

  复高邵麟居士书四

  接手书,知居士近来修持亲切,自讼、寡过,希圣希贤,非徒博一修行之虚名而已,欣喜无量!

  自讼:犹自责也。论语、公冶长:“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集注:“内自讼者:口不言而心自咎也。”

  寡过:少过失也。论语、宪问:“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

  博一修行之虚名:参阅省庵大师《劝发菩提心文》中“邪、正、真、伪”等义,可知自己是否有患“博名”之病。

  夫欲学佛祖了生死,须从惭愧、忏悔、止恶、修善而来(惭愧忏悔止恶修善,即自讼寡过,克己复礼。若能自讼,自然寡过;寡过,即克己之实行;既能克己,自然复礼矣。)

  惭愧:《涅槃经》云:“佛言: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梵行品》)

  忏悔:《资持记》云:“梵云忏摩,此翻悔往。有言忏悔,梵华双举。《准业疏》云:取其义意,谓不造新。忏、谓止断未来非,悔、谓耻心于往犯”。

  克己复礼:《论语·颜渊》:“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克己、克制自己的私欲;约束自己,使一切行为返归于礼。《集注》:“克尽己私,皆归于礼”。

  持斋警策,意甚真切。但须脚踏实地,尽力做去。否则便成妄语中妄语,知之匪艰,行之维艰。世间多少聪明人,皆以唯说不行,了此一生。徒入宝山,空手而归,可痛惜哉!可痛惜哉!

  “唯说不行”,学人之通病;笔者也是“多少聪明人”之一,得趁此一生尚未全“了”之时,既然亲到“宝山”,急需伸出双手,捞足众“宝”;腊月三十日到来,才不致“空手而归”。愿与净业行人共勉之!

  若夫妄念满腔,憧憧往来,朋从尔思;由未真提正念故也。倘正念真切,则朋从于专注一境之正念矣。所谓:调御得法,即寇贼皆为赤子;调御失道,虽手足亦作怨家。

  在凡夫地,谁无妄念?若念佛时,妄念纷起,古德所示对治之方,略录数则,以资学习:

  《莲池大师遗稿》:“问:此心放逸来久,虽以念佛摄持,暂得还失,如何保任?答:久反之地,非一战所可收功;惟在坚勇不退,直待心地开明,自然一得永得。”又曰:“久乱之心,一时难定;念佛心不清,不必忧,只要工夫深耳。字字句句当心念。”

  所谓“字字句句当心念”,只依下文“十念记数法”行之,自能息妄。

  《念佛百问》:“如何得除去杂念?(答):不消除得;但自抖擞精神,以此一念,全提在佛上,杂念即无。”

  省庵大师曰:“念佛休嫌妄想多,试观妄想起于何,无心收摄固成病,著意遣除亦是魔。救火抱薪添烈焰,开堤引水作长河。直须字字分明念,念极情忘有什么?

  《圆觉经》云:“知是空华,即无轮转,亦无身心受彼生死。”

  在凡夫地,谁无烦恼?须于平时预先堤防,自然遇境逢缘,不至卒发;纵发、亦能顿起觉照,令其消灭。

  起烦恼境,不一而足;举其甚者,唯财色与横逆数端而已。若知:无义之财,害甚毒蛇,则无临财苟得之烦恼。

  佛视黄金如毒蛇,此故事,多人知之——略见《法味》95。另有:贪爱黄金,死堕毒蛇事,见贤愚因缘经卷四、经律异相卷下。

  与人方便,究竟总归自己前程,则无穷急患难求救,由惜财而不肯之烦恼。

  色则纵对如花如玉之貌,常存若姊若妹之心;纵是娼妓,亦作是想,生怜悯心,生度脱心,则无见美色而动欲之烦恼。

  夫妇相敬如宾,视妻妾为相济继祖之恩人,不敢当作彼此行乐之欲具,则无徇欲灭身及妻不能育、子不成立之烦恼。

  子女从小教训,则无忤逆亲心,败坏门风之烦恼。

  请参阅《印祖嘉言录》:九、论在家善信:甲、示伦常大教,乙、伦家庭教育。(一九二~二○二)

  至于横逆一端:须生怜悯心,悯彼无知,不与计较。又作自己前生曾恼害过彼,今因此故,遂还一宿债,生欢喜心,则无横逆报复之烦恼。

  请参阅《嘉言录》:六、告注重因果(一○四~一三二)。

  然、上来所说,乃俯顺初机。若久修大士,能了我空,则无尽烦恼,悉化为大光明藏。譬如:刀以磨利;金以炼纯;莲因淤泥滋培,方得清净光洁。境无自性,损益在人。

  我空:又曰:生空、人空。众生虽尽有心身,而是为五蕴之假合者,无“常”“一”之我体,故谓之我空。又云众生空。三藏法数十曰:“我空,谓于五蕴法,强立主宰,名为我执。若推求色、受、想、行、识之五法,皆无自性,不见我体,是名我空”。

  《大光明藏·思益经一》曰:“如来身者,即是无量光明之藏”。《千手陀罗尼经》曰:“当知其人即是光明藏,一切如来光明所照故”。

  三业、四仪(四仪即行、住、坐、卧),常持颜渊之四勿;五戒、十善,必效曾氏之三省。

  四勿: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篇》)

  三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篇》)

  暗室虽无人见,而天地鬼神咸知。念始萌乎隐微,罪福判若天渊。

  “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杨震四知”。

  《感应篇》:“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又曰:“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巳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

  若能如是修省,将见举动皆善,恶无从生矣。

  是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此实正心诚意之宏规;切勿谓释氏琐屑,不若儒者之简捷也。

  正心诚意:《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佛法、三藏十二部,其理、高深洪博,其事、广大无涯;无法不包,无法不含。是博大精深,非“琐屑”也。时人难得其门而入,不免望“藏”兴叹耳!

  若论念佛法门,唯以信、愿、行、三法为其宗要。三法具足,决定往生。若无真信切愿,纵有真行,亦不能生。况悠悠泛泛者哉!蕅益所谓:得生与否,全由信愿之有无;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浅。乃三世不易之常谈,三根普被之妙道也。宜通身靠倒,庶亲证实益耳。

  蕅益大师语,见《弥陀要解》。正宗分三科毕,续云:“信愿持名,一经要旨。信愿为慧行,持名为行行。得生与否,全由信愿之有无;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浅。故慧行为前导,行行为正修,如目足并运也”。

  信愿行三,十要中皆悉详示;而第一要,弥陀要解,五重玄义中,第三明宗,发挥三法,最为精详。其后、节节段段,皆有指示;宜细参阅,此不备书。

  兹略引之:

  此经以信、愿、持名、为修行之宗要。非信不足启愿,非愿不足导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满所愿而证所信。经中:先陈依正以生信,次劝发愿以导行,次示持名以径登不退。信则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愿则厌离娑婆,欣求极乐;行则执持名号,一心不乱。……

  唯持名一法,收机最广,下手最易。故释迦慈尊,无问自说,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可谓:方便中、第一方便,了义中、无上了义,圆顿中、最极圆顿!故云:“清珠投于浊水,浊水不得不清;佛号投于乱心,乱心不得不佛”也。(以上明宗)

  释别序云:“复次、二有现在,劝信序也;世界名极乐,劝愿序也;佛号阿弥陀,劝持名妙行序也。”

  信愿持名,一经要旨……如目足并运也(见前引)。

  释“应当发愿”云:“若信愿坚固,临终十念、一念,亦决得生;若无信愿,纵将名号持至风吹不入,雨打不湿,如铜墙铁壁相似,亦无得生之理。修净业者,不可不知也”。

  释闻名执持云:“闻而信,信而愿,乃肯执持;不信不愿,与不闻等;虽为远因,不名闻慧。执持、则念念忆佛名号,故是思慧。”

  释流通分云:“信愿持名一法,圆收圆超一切法门。竖与一切法门浑同,横与一切法门迥异。既无问自说,谁堪倡募流通?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此经唯佛境界,唯佛佛可与流通耳。……初、劝信流通,二、劝愿流通,三、劝行流通。”

  释已今当愿云:“已愿已生,今愿今生,当愿当生,正显依信所发之愿无虚也。非信、不能发愿,非愿、信亦不生,故云:若有信者,应当发愿。又、愿者,信之券,行之枢,尤为要务。举愿、则信行在其中,所以殷勤三劝也。”

  释五浊云:“复次、祇此信愿,庄严一声阿弥陀佛,转劫浊为清净海会,转见浊为无量光,转烦恼浊为常寂光,转众生浊为莲花化生,转命浊为无量寿。故一声阿弥陀佛,即释迦本师、于五浊恶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此果觉全体,授与浊恶众生。乃诸佛所行境界,唯佛与佛能究尽,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也。”

  释难信之法云:“信愿持名一行,不涉施为,圆转五浊,唯信乃入;非思议所行境界。设非本师来入恶世示得菩提,以大智大悲,见此、行此、说此,众生何由禀此也哉!”

  至于念佛,心难归一,当摄心切念,自能归一。摄心之法,莫先于至诚恳切。心不至诚,欲摄莫由。既至诚已,犹未纯一,当摄耳谛听。无论出声、默念,皆须念从心起,声从口出,音从耳入(默念虽不动口,然意地之中,亦仍有口念之相。)。心口念得清清楚楚,耳根听得清清楚楚。如是摄心,妄念自息矣。

  如或犹湧妄波,即用十念记数,则全心力量,施于一声佛号,虽欲起妄,力不暇及。此摄心念佛之究竟妙法。往昔宏净土者,尚未谈及,以人根尚利,不须如此,便能归一故耳。印光以心难制伏,方识此法之妙。盖屡试屡验,非率尔臆说。愿与天下后世钝根者共之,令万修万人去耳。

  此是印祖彻底悲心,示此摄心念佛妙方,吾侪当如教奉行,以冀亲证实益也。——次说记数之法:

  所谓十念记数者:当念佛时,从一句至十句,须念得分明,仍须记得分明。至十句已,又须从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随念随记。不可掐珠,唯凭心记。若十句直记为难,或分为两气,则从一至五,从六至十。若又费力,当从一至三,从四至六,从七至十,作三气念。念得清楚,记得清楚,听得清楚,妄念无处著脚;一心不乱,久当自得耳。

  案照此法,发恒常心,努力用功,不达目的,决不懈退。此是祖师经验之谈,宜深信而力行之。

  须知:此之十念,与晨朝十念,摄妄则同,用功大异:晨朝十念,仅一口气为一念,不论佛数多少。此以一句佛为一念。彼唯晨朝十念则可,若二十三十,则伤气成病。此则念一句佛,心知一句;念十句佛,心知十句;从一至十,从一至十,纵日念数万,皆如是记。不但去妄,最能养神。随快随慢,了无滞碍;从朝至暮,无不相宜。较彼掐珠记数者,利益天殊!彼则身劳而神动,此则身逸而心安。但作事时,或难记数,则恳切直念。作事既了,仍复摄心记数。则憧憧往来者,朋从于专注一境之佛号中矣。大势至谓:“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利根则不须论;若吾辈之钝根,捨此十念记数之法,欲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大难,大难!

  时人往往以为念佛容易;实则、一句佛号,人人会念,容易也;若要把一句佛号念好,念到一心不乱,则不容易。所谓:“三岁孩儿也会念,八十老翁未必念得好(谓得一心)”。

  又、须知此摄心念佛之法,乃即浅即深,即小即大之不思议法。但当仰信佛言,切勿以己见不及,遂生疑惑,致多劫善根,由兹中丧,不能究竟亲获实益,为可哀也!

  蕅祖曰:“大藏教中,匪夷所思事理甚多;虽不即解,亦应仰信,不可辄生诽谤也。寄语来哲,特宜慎此。”(《地持菩萨戒本笺要》、释第二十七、不信深法戒。)

  掐珠念佛,唯宜行住二时;若静坐养神,由手动故,神不能安,久则受病。此十念记数,行住坐卧皆无不宜。卧时只宜默念,不可出声;若出声,一则不恭,二则伤气。切记,切记!

  如果要有念珠才会念佛的人,必须学习不用念珠念佛,即以十念记数法行之。因为、人至临命终时,手不会拿念珠。

  居士以年将半百,身系樊笼,素未参寻知识;倘欲即生了脱,但当专主净土一门。金刚、法华,且先置之度外。待净土大通、一心已得后,再行研究,不晚也。若此刻便即从事,恐智力不给,得彼失此,一法未精,二利咸失耳。

  万事莫于生死急,生死大事,必先办之,急先务也。其馀一切不妨从缓。

  拣魔辩异录,系禅宗,深通教理者尚不易知,况居士乎?

  《拣魔辩异录》:八卷。卍续藏第一一四册。清世宗雍正帝著,题名《御制拣魔辩异录》。

  临济宗,至明末清初,密云圆悟门下,有三峰法藏者,尝提《智证传》,力阐纲宗;诸方惊疑,谤议竟起。圆悟作书诫之,藏亦复书答辩,又作《五宗原》,立异说。圆悟作《辟妄救》略说,一再闢之。法藏之弟子潭吉宏忍,复作《五宗救》,再主张师说。后、世宗雍正帝斥藏忍所言为“魔说”,将《五宗救》逐条驳正,是为《拣魔辩异录》。书中,称三峰藏曰《魔藏》,潭吉忍曰《魔忍》。故此“魔”是指法藏、宏忍,非通常所说之“四魔”等也。

  凡禅宗典章,概勿研究。以禅宗意在言外,若按文解义,则错会佛法,以善因而招恶果。

  宋之大慧杲禅师,所以把《碧岩录》付之祝融者,恐世人错会,致招恶果,故也。

  释氏稽古略:乃记事之书,而以禅宗为主。凡属此种言句,皆当置之勿究可也。

  释氏稽古略:四卷。大正藏第四十九册,卍续藏弟一三二册、一三三册。元、觉岸编集。书是编年体,记释氏历史,多依《释氏通鉴》,亦引《佛祖历代通载》。为使释子稍通世史,历朝兴废盛衰,亦列入之。

  吾常谓:欲得佛法实益,须向恭敬中求;有一分恭敬,则灭一分罪业,增一分福慧;有十分恭敬,则灭十分罪业,增十分福慧。若全无恭敬,虽种远因,其亵慢之罪,有不堪设想者。凡见一切信心人,皆须以此意告之。此系从初心至究竟之决定实义,若当作腐僧迂谈,便为自暴自弃,岂特孤负印光,实为孤负自己也已!

  祖师慈悲,一再提示学佛必须恭敬,我等如仍春风马耳,孤负自己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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