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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宗在福建的弘扬——本相

  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到了隋唐,以其崭新的风貌繁荣昌盛起来,形成了天台、华严、禅、净、密、律等中国式的佛教宗派。这些宗派大多在福建流行过,唐道宣律师所创的南山律宗就是其中之一。现将律宗在福建的弘扬,分三个时期略作介绍。

  一、兴盛时期

  律宗从中原向南传播而进入福建后,在沿海一带得到迅速流行和发展,并逐步向闽北、闽西内地渗透,一直延续至宋,尤以唐代最为鼎盛。

  弘律名僧辈出是这一时期最大的特点。在唐代,象宣一、志彦、弘则等律师就赫赫有名。据志书载,宣一律师不但精通《四分律》,而且躬履力行。广明年间,王审知在福唐(今福清市)设坛,延请律师临坛传戒,得戒者就有3000人之多[1];又有莆田灵岩寺(今莆田广化寺)的志彦,于景云二年(711),奉召进宫讲解《四分律》,睿宗对他大加称赞,并赐法号“聪明”[2];天祐二年(905),泉州刺史王延彬给弘则律师营造“建法院”,请他讲授律学[3],随他学律的人,尽得其旨[4]。他们深厚的律学功底从中可略见一斑。

  到了五代,福建先后由闽国、吴越和南唐统治,社会相对安定,佛教因地方统治者的保护和支持而未受严重破坏。这时的律宗,虽不及唐代兴盛,但不乏敷扬宗义之师。如弘则的弟子良苑,也以律学教授门人,再传弟子洛彦、本敷,在律学研究上很有成就,声望极高[5];泉州东律袒膊院的袒膊和尚,毕生弘律[6];报劬戒律院的棲岑穷研毗尼、俱舍,梁贞明中开讲,听者如雨,被尊为“阐教大师”[7],都表明了五代的福建,律宗依然人才济济。

  到了宋代,律宗人材仍有秀出。泉州观主院的敦炤律师,就是弘律僧中的佼佼者,只是和五代相比,弘律名僧稍减罢了。

  总之,福建的律宗在唐五代以及两宋,基本上处于顺境,十分兴盛。

  二、衰微时期

  律宗至元代衰微。福建弘律僧人中,只有明代的樵云和明末清初的元贤名重一时。史志上有关他们的弘律情况是这样记载的:樵云律师,持律严谨,治律穷究,故僧众争相依止。律师还广为四众传授戒律,支提山远门禅师曾受戒于樵云,并从他学习、钻研律藏。憨山、元贤二大师“咸重师戒”[8]。值得一提的是,曹洞宗中兴宗匠元贤,亦致志于律学的复兴。崇祯七年(1634),他应林之蕃等人及诸善信之请,在福州鼓山为四众说戒。清顺治三年(1646),住建州(今闽北一带)宝善寺,除说戒外,还著有《四分戒本约议》和《律学发轫》。善巧说法的他,凡有开讲,“座下每多英衲”[9]。

  这一时期的福建律宗,由于律学撰述散佚殆尽,虽有明末元贤等人致力于律学的弘扬,但仍是无法续接古德气运,更谈不上媲美于唐宋的成就。

  三、力谋振兴时期

  中国佛教迈入近代之初,由于洋教的冲击,更是雪上加霜,危如垒卵。于是,革新佛教、复兴佛学运动蓬勃展开,大批爱国爱教僧俗试图通过各种途径改变佛教不振的局面,福建也不例外。在近代的福建,因兴办僧伽教育成绩卓著及大弘经论而名留史册的僧人不少,但以弘扬南山律著称、戒行精严者并不多,其中惟弘一律师影响最大,深得缁素敬仰,故有必要详为介绍。

  弘一大师认为,佛法兴衰,系于毗尼。因此,他遍研义净所译的有部律藏,以及从日本请回的南山三大部,深感南山一派,契合我国机宜,遂在佛前发专学南山律和弘律誓愿。从1932年至其圆寂,除一度应邀到青岛湛山寺讲律小住数月外,整整十年驻锡于闽南,以“不欲聚集多众”的独特讲律形式,进行弘律活动及著述。

  1932年11月,大师在厦门讲《含注戒本》于妙释寺,讲《随机羯磨》于万寿岩[10],迈出了他弘律的第一步。1933年,除率十余学僧于泉州开元寺尊胜院开办“南山律苑”,研习南山律学外,又在晋江草庵开讲《梵网戒本》[11]。翌年,在厦门南普陀寺倡办佛教“养正院”,并宣讲《行事钞大盗戒》[12]。1935年,讲《四分律戒本疏行宗记》于惠安净峰寺[13],授《律学要略》于泉州承天寺戒坛[14]。1939年,自泉州入永春,在普济寺著《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书[15]。次年夏天,在晋江福林寺结夏安居,为学者讲《律钞宗要》[16]。1942年,在其圆寂前数小时,说《十诵戒文》[17]。

  纵观大师晚年的弘律,可谓鞠躬尽瘁,往生而后已。在闽南,他的足迹踏遍厦门、泉州、漳州、晋江、南安、惠安、永春等地。前后亲近他学律的有性常、瑞今、广洽、昙昕、传贯、圆拙、仁开、妙莲等十余位法师,他们志愿坚固,而且大多成了近现代海内外佛教界的中坚人物。大师著述等身,象《随机羯磨讲义》、《律学要略》、《盗戒释相概略问答》、《律钞宗要随讲别录》、《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等,皆为其晚年在闽南所作。尤其是《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与他早期在浙江所撰的《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是他精心撰述的两大律学名著,是从事律学研究的人不可不读的要典。

  由于弘一大师对南山律的竭力弘扬,使沉寂了数百年的南山律学得以重兴,后世推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

  解放后,那些当年常随弘一大师学律的法师,有的已移锡南洋,有的已离开福建。至“文革”前,仍在福建的法师,虽对南山律依然苦学潜修,但因种种原因而无人弘讲;“文革”中,福建佛教也免不了厄运,宗教活动一时顿废。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政策得到落实,福建佛教才得以恢复。就律宗而言,弘一大师的高足圆拙老法师不仅以坚持梵行而深得四众弟子的敬仰,还积极培养人才、流通佛书。为光大南山律学,他于1980年代初在莆田广化寺,对发心研习南山三大部的界诠、济群、演莲等数位比丘进行指导,并为他们创造种种优越的学习条件。经过多年辛勤付出,终于造就出一批善于讲写、勤于修持的新一代弘律僧才,其中界诠和济群法师影响最大。济群法师热心于戒律的研究与弘扬,先后发表了《戒律的现代意义》、《弘一大师对律学的贡献》、《僧尼日常行事漫谈》、《佛教的师资问题》等近十篇有关戒律方面的文章,内容新颖,见解独到,颇受教内人士称赞;界诠法师侧重于言传,近年在福鼎太姥山平兴寺宣讲南山律,并以学行并重教导学僧,以依律共住管理寺院,十方佛子慕名纷至沓来。

  由于弘一大师和圆拙法师等的影响,在福建许多丛林形成了重视受戒、学戒和持戒的风气。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福建佛教界多次举办传戒法会。尤其是1996年,中国佛教协会在莆田广化寺还举行了一次为期108天的规范传戒,在全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除福鼎太姥山平兴寺外,福州的崇福寺以及仙游县菩提学苑也都设有规模较大、意在培养弘律人才的律学班。可见福建律宗在近现代进入一个振兴时期,并在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参考书目:

  [1]清·元贤:《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释宣一》。

  [2]王荣国:《福建佛教史》第71页。

  [3][5][6]清·元贤:《泉州开元寺志》、《建置志》。

  [4]清·元贤:《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释弘则》。

  [7]清·元贤:《泉州开元寺志》、《开士志·释棲岑》。

  [8]王荣国:《福建佛教史》第314页。

  [9]清·林之蕃:《福州鼓山白云峰涌泉禅寺永觉元贤公大和尚行业曲记》,见《永觉元贤禅师广录》卷30。《续藏经》第1辑,第2编,第30套。

  [10]弘一:《圈点行事钞记跋》,见《弘一大师全集》第7册,第419页。

  [11][12][14]弘一:《壬丙南闽弘法略志》,见《弘一大师全集》第8册,第22页。

  [13]弘一:《惠安弘法日记》,见《弘一大师全集》第8册,第23至24页。

  [15][16]林子青:《弘一大师年表》,见《弘一大师全集》第10册,第8至14页。

  [17]叶青眼:《千江印月集》,见《弘一大师全集》第10册,第86至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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