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瑜伽师地论》梵文 Yogācāra-bhūmi-?āstra佛教论书。简称《瑜伽论》。瑜伽师地,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详情]

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意地第二之三

  【译文

  又识能够识别对象事物的总体相状。就在这对象事物总相中有还没有识别的部分,其中又有应识别的部分,对这应识别部分产生能识别的精神活动,就称作作意。就在这对象事物总体相中的乐意的、不乐意的、既非乐意又非不乐意的事相,由触识别。就在这对象事物总体相中的让人摄受的、损害人的、既非让人摄受又非损害人的事相,由受识别。就在这对象事物总体相中的作为事因的言论相,由想识别。就在这对象事物总体相中的作为邪、正、非邪非正的行为原因的事相,由思识别。所以说那从作意到后边的思,称为能在一切处、一切寻伺境地、一切时间、一切心理活动互相连带的现象中发生的心理活动。

  作意是什么?指调动内心各种活动一起转向所要作用的境界对象。触是什么?指使感官、境界对象、感知识别三者结合交涉,从而使内心各种活动作用境界对象。受是什么?指领纳外境后的内心感受。想是什么?指对事物种种相状进行思惟并形成言语概念加以表述。思是什么?指内心造作形成善、恶、非善非恶的心念。欲是什么?指对乐意的事,心理随著那些事物现行状产生希求作什么的心念的特性。胜解是什么?指对已经决断的事,心理随著那些事物的现行状进行审定不移的特性。念是什么?指对曾经感知过的事,心理随著那些事物的现行状产生明确记忆的特性。三摩地是什么?指对所观想的事,心理随著那些事物的现行状一心思虑所对境界不移的特性。慧是什么?指所观想的事,心理随著那些事物的现行状进行推度决定断绝疑念的特性,推度决定或者依循真实的理,或者依循不真实的理,或者依循既非真实又非不真实的理。

  又作意造作什么?引发内心活动使它作用境界对象。触造作什么?使受、想、思得以生起。受造作什么?使爱得以产生。想造作什么?使心对境界对象产生概念言语进行思惟。思造作什么?使心思考造作并使身体言语造作。欲造作什么?用希求心念激发身语意的造作。胜解造作什么?对于境界审定功德过失并坚持不移。念造作什么?对很久以前曾经思考、造作、讲述过的事明确记忆。三摩地造作什么?使内心得以断疑悟真。慧造作什么?它是在戏论的染污法、清净法基础上进行思惟推求。

  【原典

  又识能了别事之总相①。即此所未了别所了境相②能了别者,说名作意。即此可意、不可意、俱相违相③,由触了别。即此摄受、损害、俱相违相,由受了别。即此言说因相④,由想了别。即此邪正俱相违行因相,由思了别。是故说彼作意等,思为后边,名心所有法徧一切处、一切地、一切时、一切生⑤。

  作意云何?谓心回转。触云何?谓三和合。受云何?谓领纳。想云何?谓了像。思云何?谓心造作。欲云何?谓于可乐事,随彼彼行欲有所作性。胜解云何?谓于决定事,随彼彼行印可随顺⑥性。念云何?谓于串习事,随彼彼行明了记忆性。三摩地云何?谓于所观察事,随彼彼行审虑所依心一境⑦性。慧云何?谓即于所观察事,随彼彼行简择诸法⑧性,或由如理所引,或由不如理所引,或由非如理非不如理所引。

  又作意作何业⑨?谓引心为业⑩。触作何业?谓受、想、思所依为业⑾。受作何业?谓爱生所依为业⑿。想作何业?谓于所缘,令心发起种种言说为业。思作何业?谓发起寻伺身语业等为业⒀。欲作何业?谓发动为业⒁。胜解作何业?谓于所缘印持功德过失为业⒂。念作何业?谓于久远所思、所作、所说忆念为业。三摩地作何业?谓智⒃所依为业。慧作何业?谓于戏论⒄所行染污、清净,随顺推求为业。

  【注释

  ①总相:事物的一般属性的相状,或一般现象,与个别事物现象相对;或指境界对象总体相状。

  ②所了境相:指应了别的境相。

  ③俱相违相:既非此又非彼的相状。此处指既非可意,又非不可意。

  ④言说因相:作为事因的言论的相状。

  ⑤名心所有法徧一切处、一切地、一切时、一切生:此即心所法中的遍行法。

  ⑥印可随顺:审决印证后不再犹豫,随顺不移。

  ⑦审虑所依心一境:审虑所依托的专一对境的心。

  ⑧简择诸法:对事物各种现象进行推度决定,不再疑虑。

  ⑨作意作何业:能发动内心活动的心理活动造作什么?本段阐释了作意等心所法的作业,作意等心所法的作业与前面讲述的作意等心所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前面讲述作意等心所法,侧重讲明它们的特性即心理活动运行方式;此段阐释作意等心所法的作业,侧重讲清它们的活动内容。

  ⑩引心为业:此处提法与前面「心回转」有所不同,即强调引发心的造作,也就是有造作的心活动。

  ⑾受、想、思所依为业:即受、想、思依赖触的造作才能起作用。

  ⑿爱生所依为业:爱的产生依赖受的作业。受即感受,有三种:苦、乐、不苦不乐。三受导引三爱:依苦的感受生出别离爱,即别时依依之情;依乐的感受生出和合爱,即对结合欢聚的爱;依不苦不乐的感受生出既非别离又非和合的爱。

  ⒀发起寻伺身语业等为业:思的造作即心思考造作并使身体言语造作。此处的寻伺,即通过思考生起善、恶、无记的心理活动。心有善、恶、无记的造作,心的造作又导引身体行为及言语的造作。

  ⒁发动为业:欲的造作通过希求心念激发身语意的造作。

  ⒂于所缘印持功德过失为业:此处对胜解的解释突出了审定的内容即功德过失。

  ⒃智:在佛家有特定含意,即悟真断疑。

  ⒄戏论:此处指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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