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瑜伽师地论》梵文 Yogācāra-bhūmi-?āstra佛教论书。简称《瑜伽论》。瑜伽师地,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详情]

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意地第二之三

  【译文

  再次,眼有的确立一种,指能看见色。

  有的确立二种,即长养眼、异熟生眼。

  有的确立三种,即肉眼、天眼、慧眼。

  有的确立四种,即有瞚眼、无瞚眼、恒相续眼、不恒相续眼。恒相续,是只能见色界的眼。

  有的确立五种,指地狱、饿鬼、畜生、人、天等五趣众生不同的眼。

  有的确立六种,即自相续眼、他相续眼、端严眼、丑陋眼、有垢眼、无垢眼。

  有的确立七种,即有识眼、无识眼、疆眼、弱眼、善识所依眼、不善识所依眼、无记识所依眼。

  有的确立八种,即依处眼、变化眼、善业异熟生眼、不善业异熟生眼、食所长养眼、睡眠长养眼、梵行长养眼、定所长养眼。

  有的确立九种,即已得眼、未得眼、曾得眼、未曾得眼、得已失眼、应断眼、不应断眼、已断眼、非已断眼。

  确立十种的,没有。

  有的确立十一种,即过去眼、未来眼、现在眼、内眼、外眼、粗眼、细眼、劣眼、妙眼、远眼、近眼。

  如同眼一样,耳等的划分差别确立种数也是这样。耳等的种数差别与眼不同的地方,在三种、四种分法中有部分增减:

  三种耳,指的是凡人依托肉体的耳、能听受凡人无法听到的声境的天耳、能精核真理言声的耳;四种耳,指的是因果相续不住的耳、因果相续有住的耳、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不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

  三种鼻舌,指的是光净的鼻舌、不光净的鼻舌和被损坏的鼻舌;四种鼻舌,指的是因果相续不住的鼻舌、因果相续有住的鼻舌、能生识的鼻舌、不能生识的鼻舌。

  三种身,指作为容纳滓秽处所的不净身、不容纳滓秽的清净身、一切各种感官全面附随的身体;四种身,指的是因果相续不住的身、因果相续有住的身、自身放光的身、自身不放光的身。

  【原典

  复次,眼有一种,谓能见色。

  或立二种,谓长养眼①、异熟生眼②。

  或立三种,谓肉眼③、天眼④、慧眼⑤。

  或立四种,谓有瞚眼、无瞚眼⑥、恒相续眼⑦、不恒相续眼⑧,恒相续者谓色界眼⑨。

  或立五种,谓五趣所摄眼。

  或立六种,谓自相续眼⑩、他相续眼⑾、端严眼⑿、丑陋眼、有垢眼、无垢眼⒀。

  或立七种,谓有识眼、无识眼⒁、疆眼、弱眼、善识所依眼、不善识所依眼、无记识所依眼⒂。

  或立八种,谓依处眼⒃、变化眼⒄、善业异熟生眼⒅、不善业异熟生眼、食所长养眼⒆、睡眠长养眼、梵行长养眼、定所长养眼。

  或立九种,谓已得眼、未得眼、曾得眼、未曾得眼、得已失眼⒇、应断眼、不应断眼、已断眼、非已断眼(21)。

  或立十种者,无。

  或立十一种,谓过去眼、未来眼、现在眼、内眼、外眼(22)、麤眼、细眼(23)、劣眼、妙眼、远眼、近眼(24)。

  如眼如是,耳等亦尔。是中差别者,谓增三增四(25):

  三种耳者,谓肉所缠耳、天耳、审谛耳(26);四种耳者,谓恒相续耳、不恒相续耳、高听耳、非高听耳(27)。

  三种鼻舌者,谓光净、不光净及被损;四种鼻舌者,谓恒相续、不恒相续、有识、无识。

  三种身者,谓滓秽处、非滓秽处(28)及一切徧诸根所随逐故;四种身者,谓恒相续、不恒相续、有自然光、无自然光(29)。

  【注释

  ①长养眼:受资养物长久资养的眼。

  ②异熟生眼:先世造作所得的果报生就的眼。

  ③肉眼:只能识见显露出来的没有障碍的物类。此处眼,不能简单释为视见。

  ④天眼:可以识见显露的不显露的、有障碍的无障碍的色境。

  ⑤慧眼:慧能观察,所以称为眼。照诸法皆空真理的空慧,称为慧眼。

  ⑥有瞚眼、无瞚眼:有开闭的、无开闭的眼。瞚,音顺,眼开闭。有开闭的眼指肉眼,无开闭的眼指法眼

  ⑦恒相续眼:因果相续不住的眼。相续,因果相续。

  ⑧不恒相续眼:因果相续有住的眼,此也指法眼。

  ⑨色界眼:只能识见色界的眼。色界,指十八界(六根、六境、六识)中的色界即色境,非指三界中的色界。

  ⑩自相续眼:自己造作导致果报生的眼。

  ⑾他相续眼:别人造作(父母)导致果报生的眼。

  ⑿端严眼:美好的眼。端严:与庄严、严饰同义,在佛经中,都具有美饰或美好的含意。

  ⒀有垢眼、无垢眼:有垢眼,含有不善意的污垢眼。无垢眼,没有不善意污垢的眼,即清净眼。

  ⒁有识眼、无识眼:有识眼,能生识的眼。无识眼,不能生识的眼。

  ⒂善识所依眼、不善识所依眼、无记识所依眼:此处指依托眼根的识有善、不善、无记(非善非恶)等三性的不同。

  ⒃依处眼:依托根体的眼。实际上指的肉体身眼。处,内六处的处。

  ⒄变化眼:指菩萨为度众生随意变化的眼。

  ⒅善业异熟生眼:作善行导致的果报生的眼。

  ⒆贪所长养眼:食物助长的眼,此处食主要指段食,即一般生活食物。后文的梵行、定的长养,即佛家所谓法食、禅食,主要指精神的涵养或修养。

  ⒇已得眼、未得眼、曾得眼、未曾得眼、得已失眼:此五种眼是依得失之不同,所显露出的五种眼神。

  (21)应断眼、不应断眼、已断眼、非已断眼:意识到应断烦恼的眼、不是意识到应断烦恼的眼、已断烦恼的眼、不是已断烦恼的眼。

  (22)内眼、外眼:观内心现象的眼、观外物境界的眼。

  (23)麤眼、细眼:观一般事物外形的眼、观构成事物的微细成分的眼(此眼佛家一般指佛家慧眼)。

  (24)远眼、近眼:此处所谓远、近,非指生理上的远、近视力。远眼是法力眼,可观极远、极微物。

  (25)增三增四:在三分法、四分法中有所增加,其实是部分名目不同。

  (26)审谛耳:用耳精核真理言声。

  (27)高听耳、非高听耳: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不能听受佛道高义的耳。

  (28)滓秽处、非滓秽处:身体为容纳滓秽的处所、非容纳滓秽的处所。容滓秽处所即容不净处所,佛家指世俗人身虚假污秽,难脱生死之苦。

  (29)有自然光、无自然光:佛家认为诸佛菩萨及诸天自身能发光即自然光,凡人身体无光即无自然光。修习瑜伽术、禅定、密法达到自身发光境界并非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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