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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对佛法的闻信与实践

白居易对佛法的闻信与实践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后迁下邽(guī,陕西渭南)。作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后世学者多以研究白居易诗文中的现实主义思想,及其所倡导的新乐府运动的文学史贡献为主流。其实,他还有另一条不寻常的人生轨迹,就是对佛法的闻信与实践。

一、出书香门第而勤政爱民

  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记载,白居易生于书香门第,七世官宦家族,其太祖为北齐功臣五兵尚书,祖父“世敦儒业”。白居易长期为官,曾任左拾遗、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

  其间被贬出长安,曾任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在任期间经常去东西二林(东林寺、西林寺)。又历任苏州刺史、杭州刺史、太子少傅、刑部尚书,官至二品,晚年退居洛阳。

  白居易在翰林院为谏官时,就常以诗词的方式向皇帝进谏,广言朝政之得失。其《观刈(yì)麦》《卖炭翁》等作品,都表现出他关心众生疾苦的悲悯情怀。无论在朝中做官,还是到地方任职,白居易都能勤政爱民,深受百姓爱戴。

二、系禅门法嗣且通学释典

  白居易的一生适逢唐代佛法兴盛,他从唐顺宗时开始步入仕途,到宪宗时受到重用。此时正是唐代国家大规模组织佛经译场的后期,此前玄奘、义净、不空等译经师已经翻译出了一大批佛教经论。

  元和十四年(819年),唐宪宗令人从法门寺恭迎佛舍利到长安瞻礼供养(《隋唐佛教史》)。白居易在此阶段经历了唐朝佛教信仰的大发展时期,而在人生后期,又逢唐武宗灭佛,不久即离世。

  唐代的禅宗非常兴盛,白居易也曾习禅,而且是得到宗门印可的俗家弟子。《传法正宗记》载:“大鉴之四世,曰洛京佛光寺如满禅师,其所出法嗣一人,曰太子少傅白居易者。”意即六祖慧能大鉴禅师的第四代传人是如满禅师,而如满禅师的唯一传人是白居易。

  白居易做杭州太守时,曾专程入山拜访鸟窠禅师。鸟窠禅师常住在秦望山长松之上,白居易说:“禅师坐处甚危险。”禅师问曰:“老僧有甚危险?侍郎险尤甚。”白居易反问:“弟子位镇江山,何险之有?”禅师答曰:“薪火相交,识性不停,得非险乎?”

  白居易又问何者是佛法大意,禅师答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白居易对曰:“三岁孩儿也解恁么道。”禅师答曰:“三岁孩儿虽道得,八十老人行不得。”白居易信服其言,作礼而去。(以上事出《大慧普觉禅师法语》)

  白居易颖悟异常,读书勤奋,不仅深谙儒学,对佛典也很通达。《旧唐书·白居易传》记载:“居易儒学之外,尤通释典,常以忘怀处顺为事,都不以迁谪介意。”白居易自传《醉吟先生传》称自己“栖心释氏,通学小中大乘法”。

  大略统计,《白居易全集》中直接提及名字的佛教经论就有近三十部。其诗文在反映佛教内容与形式上也颇为多样,有的是直接引入诗文,有的是记述佛寺讲经说法,有的是请问法义,有的则是画变相图。从白居易的诗文创作中,我们也能窥见他对佛教经典的强烈好乐与精深研习。

三、由持戒实修而道业增上

  对于佛法,白居易坚持解行并进,不仅广泛深入研读经论,而且非常注重实修。戒为无上菩提本,白居易对持戒很重视,关于他持守八关斋戒有很多记载。

  八关斋戒是为方便在家人短时间受持出家法而设,内容包括: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非梵行(不淫欲);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着香花鬘,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七不坐卧高广大床;八不非时食。

  《祭中书韦相公文》记载:“长庆初,俱为中书舍人日,寻诣普济寺宗律师所,同受八戒,各持十斋。”长庆元年(821年),白居易年近半百,与相公韦处厚均为五品,官职为中书舍人。那日,两人一起受八关斋戒,各自持守十斋。这可能是白居易诗文中最早提到自己受八关斋戒、持十斋的时间。

  《画弥勒上生帧记》云:“乐天归三宝,持十斋,受八戒者,有年岁矣。”这是开成五年(840年),白居易时年六十八岁写下的,可见他持十斋,受八关斋戒,是坚持多年的习惯。

  对于曾为其授过八关斋戒的人,白居易在文章中也有记载。《东都十律大德长圣善寺钵塔院主智如和尚茶毗幢记》云:“振辈以居易辱为是院门徒者有年矣,又十年以还,蒙师授八关斋戒。”

  此记表明,白居易五十三岁至六十二岁这十年间,由智如和尚为其授八关斋戒。白居易非常郑重地作诗记曰:“每岁八关蒙九授,殷勤一戒重千金。”(《赠僧五首·钵塔院如大师》)诗中的“九”,表示多次。

  白居易不仅持十斋,还持三长月斋,即每年农历的正月、五月和九月,全月持守八关斋戒,有诗为证,如《早春持斋·答皇甫十见赠》:“正月晴和风气新,纷纷已有醉游人。帝城花笑长斋客,三十年来负早春。”由此看来,白居易正月持斋应该已经有三十年了。

  还有记录五月持斋的诗文,如《仲夏斋戒月》:“仲夏斋戒月,三旬断腥膻。自觉心骨爽,行起身翩翩。”仲夏月即为农历五月。又有记录持九月斋的诗句,如《闰九月九日独饮》:“自从九月持斋戒,不醉重阳十五年。”这是会昌二年(842年),白居易七十岁时所作,表明他从五十五岁开始,即持九月斋。

  对于传统士大夫而言,弹唱作诗、饮酒食肉的习性是普遍存在的,在唐朝更是如此。白居易作为一个佛弟子,也在诗中记录了他通过持守斋戒不断对治这些习气的过程。

  如《斋戒》:“每因斋戒断荤腥,渐觉尘劳染爱轻。六贼定知无气色,三尸应恨少恩情。酒魔降伏终须尽,诗债填还亦欲平。从此始堪为弟子,竺乾师是古先生。”诗中“竺乾师”,即是指本师释迦牟尼佛。白居易还有一首著名的戒杀护生诗:“莫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白居易晚年愈加精进,从他的诗作中可以知道,晚年不仅三长斋月持斋,平时也有持月斋等。如《改业》:“先生老去饮无兴,居士病来闲有余。犹觉醉吟多放逸,不如禅定更清虚。”

  又如《寄题庐山旧草堂·兼呈二林寺道侣》:“三十年前草堂主,而今虽在鬓如丝。登山寻水应无力,不似江州司马时。渐伏酒魔休放醉,犹残口业未抛诗。君行过到炉峰下,为报东林长老知。”

  此外,还有的诗记录了白居易夜晚礼拜佛经的喜悦心情和感触,如《欢喜二偈(其二)》:“眼暗头旋耳重听,唯余心口尚醒醒。今朝欢喜缘何事,礼彻佛名百部经。”

  又如《戏礼经老僧》:“香火一炉灯一盏,白头夜礼佛名经。何年饮着声闻酒,直到如今醉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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