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戒律条文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五篇

觉醒法师:按照戒律条文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五篇

  按照戒律条文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五篇、六聚或七聚等。所谓五篇,是指波罗夷(无余)、僧残(众余、众决定)、波逸提(堕落)、波罗提舍尼(对他人说、向别人忏悔)、突吉罗(应当学)等。

一、波罗夷

  波罗夷是具足戒中惩罚最重的一种。犯了这种罪的人将会被开除僧籍、逐出僧团,对于僧团而言,他们是被判了死刑的人,已无可救药(“无余“)。

二、僧残

  在比丘戒中,杀、盗、淫、妄四戒被称为“四波罗夷”或“四重禁戒”;比丘尼戒中,又被称为“八波罗夷”僧残,在具足戒中属于较重但略轻于波罗夷的一种。

  犯了这种戒的人,首先被剥夺僧籍,然后允许其在大众面前忏悔自己的过错,再经过特定的宗教仪式,并三次提出申请,经过征询众僧同意,才可以恢复其僧籍。

  犯这种戒的人就好像身体已被别人砍伤,只剩下喉咙还在出气,必须尽快进行救治,才能活命。据《四分律》所记,比丘戒中,属于这种类型的有13种;比丘尼戒中,属于这种类型的有17种。

三、波逸提

  波逸提在具足戒中属于较轻的一种。是可以通过真心忏悔消除的,但是如果不及时忏侮则来生将会堕人地狱

  根据情节的轻重,波逸提可分为舍堕和单堕两种。舍堕是指通过没收其以不正当手段侵占的财物和发露忏悔的办法,使其罪业消除,免遭堕落地狱之苦;单堕是指所犯罪业较轻,只要在僧众面前真心忏悔即可消除。

  据《四分律》所说,在比丘戒中,舍堕有30种,单堕有90种;比丘尼戒中,舍堕也有30种,单堕则近乎比丘的两倍,有178种之多。

四、波罗提舍尼

  波罗提舍尼,触犯了这些戒条的人,只要向别人告白忏悔即可,哪怕是向任何一个人忏悔都行。这些戒条大多是一些与违反饮食规定有关的内容,因而相对而言要轻微得多。

  根据《四分律》所列,比丘有4条,比丘尼有8条。

五、突吉罗

  突吉罗主要指僧团成员日常言行中的一些难以避免的小过失,出现了这些小过失后,应该及时学习和改正,以免再犯。僧团日常的行为规范除戒律外,还有一类称为“犍度”(相当于一种集合,是将性质或内容相似的规范聚合在一起,归纳为一类)的僧团日常行仪,内容涉及日常宗教实践活动中的行仪及日常生活中行住坐卧的行仪等方面。

  佛教各部律典关于犍度的内容说法不一,《四分律》中列举了20种犍度,包括受戒犍度、说戒犍度、安居犍度、自恣犍度、衣犍度、药犍度等等。从其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关于日常宗教修行方面的行仪,如受戒、说戒等;

  第二类是关于日常生活礼仪的,包括安居、衣、药、房舍及日常用具等方面;

  第三类是关于自身修养的,包括呵责犍度(主要针对争强好辩者)、覆藏犍度(主要针对隐藏或包庇犯罪的行为)、灭诤犍度(制止纷争的方法)等。

  “犍度”是维护僧团团结和睦的基本规范,是出家行者团体处理共同生活时个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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