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经

《佛说四十二章经》,简称《四十二章经》,佛教著作,据说是东汉迦叶摩腾、竺法兰汉译,一般认为是古代中国译出的第一部佛教经典。内容是把佛所说的某一段话称为一章,共选了四十二段话所编集而成。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册。...[详情]

佛说四十二章经讲记 五

  佛说四十二章经讲记(五)

  净界法师讲述

  和尚尼慈悲、诸位法师、诸位居士,阿弥陀佛!

  请大家打开讲议

  第三章 割爱去贪

  蕅益大师他把《四十二章经》的内涵分成二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第二章的正道法门;其次,第三章之后共有四十章都是助道法门。正道法门的修学重点是甚深见及广大行,也就是说,佛法的修学内容有二:

  (一)甚深见:这是观照我空、法空的真理,以消灭我们心中的颠倒,因为这无为法的真理是甚深微妙,所以称为甚深见。

  (二)广大行:这是有为诸法上的修因证果,包括广大的戒定慧修学。

  以上戒定慧的广大行与无为法的观照,基本上这两种内涵有互相的关系,也就是说,对无为真理的观照这当中有所差别,所带动戒定慧的修因证果也就有所不同。譬如佛法的甚深见,主要有大乘及小乘的甚深见,小乘空观的重点在于灭色取空,所以小乘空义的建立,必须等待因缘所生法消失了,空性真理才显现,故小乘对生命空有的观照是一种对立性的,也就是说,若不是在有相的因缘中流转,就是在无相的空性中安住,二者不能互相融通,所以小乘空义的内涵是灭色取空,当然天台智者大师说这是偏空的真理。大乘的空义是建立在「遍计本空,依他如幻」的思想上,大乘空义所要驳斥的是内心的我执与法执,也就是所谓的遍计执。虽破除遍计执,同时又建立依他如幻,对于染净因果的假名假相假用,大乘佛法是承认存在的,所以虽观一切法空,但又主动的断恶修善度众生。故若依止小乘空义的灭色取空,所带动戒定慧的广大行只偏重在断恶,对广大善法的修学则不生好乐,所以一定要建立大乘的甚深见,观察「遍计本空,依他如幻」。大乘法在面对因缘法时,它所要破除的是内心的执取,而对诸佛菩萨广大的因缘善法,却是主动追求,因为「依他如幻」,我们不能否定修因证果所产生的假名假相假用的功德,所以起初所建立的宗见,影响了以后戒定慧的修学内容。以上都已在第一章、第二章中,详细分别甚深见及广大行的内涵,这都是正道法门,它在我们修学佛道上是主要的法门。以下第三章之后的内容是助道法门,是比较次要间接性的,但助道法若有过失,则会影响正道法,所以我们也必须遵守助道法的教义。

  好!我们看第三章割爱去贪. 割爱去贪简单的说就是少欲知足.

  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

  消文 第三章割爱去贪,佛陀要求修道人对生活资具要能割爱去贪,少欲知足。佛陀开示说:「剃除须发而为沙门」,沙门是修道人的总称。《瑜伽师地论》说沙门有四:

  (1)圣道沙门:圣道沙门是觉悟圣道的圣人,他与我空、法空真理相应。

  (2)说道沙门:说道沙门能善说正法,对佛陀的正法能深入学习也能善巧演说,他的修学偏重在般若

  (3)佛道沙门:佛道沙门能修诸善业,他的修学偏重在修习布施、持戒的福德资粮。

  (4)污道沙门:这类沙门广造邪行,违背佛陀戒法而造作种种的恶行。

  以下的教义是圣道沙门、说道沙门、佛道沙门都应遵守的道法。一位有志于追求生命增上的沙门,虽然内心仍有烦恼罪业,但他内心能领受道法,随顺戒定慧的修学。佛陀对于能领受道法的修学者,开示四种法门:

  (一)去世资财:如果想要成就道业,就必须放弃对财物的积聚。欲界众生容易生起对财色名食睡的欲望,这五种欲望以财物为根本,因为有财物就容易得到其它的欲望。佛陀在制戒上,对修道人的财物,有些地方制的比较宽松,有些地方制的严格。在声闻法中,财物偏重在个人的受用,所以佛陀的制戒是特别严格;在菩萨戒中,积集财物的目的是为成就广大的三宝事业,因此制定的戒法就比较宽松,能积集百千万亿的资财。这段经文是就个人的受用来说,修道人住在僧团,吃穿住都没有顾虑,应该放弃对财物的积聚,因为财物会造成很多的妄想与罣碍,障碍止观的修学,所以应该放弃无常的资财。

  (二)乞求取足:平日应该过着乞食的生活,避免从事生产事业,耗损太多的精神体力。

  (三)日中一食:每天的饮食只在日中受用一餐。

  (四)树下一宿:处所的受用是在树下睡觉,这是简陋的住所。

  以上是佛陀对有志于修习戒定慧的修道者,以四个法加以勉励。为什么要少欲知足呢?「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一个过着荣华富贵生活的人,内心容易产生对三界果报的爱欲,爱是对已经得到资具的染着,欲是对尚未得到资具的希求,这种对三界果报的爱欲,会蒙蔽我们修道的道心及观察真理的智慧,故爱欲是障道的因缘。

  释义 佛在《八大人觉经》及《佛遗教经》都提过少欲知足,但佛陀在这二部经所讲的少欲知足,其重点在于离苦得乐,所谓「少欲者少烦恼,知足者常安乐。」一个人要得到安乐果报,当然要有善业,有善业则物质的受用就能充足,但只有善业却不一定快乐,内心与受用的物质接触时能少欲知足,这时快乐的感受才能增长广大。所以佛在《八大人觉经》及《佛遗教经》的开示重点,偏重在离苦得乐,但本经的这段经文,它是强调修学圣道,如果不能少欲知足,内心就会产生贪欲,贪欲烦恼的生起会障碍出世道心,及对真理的观照。

  我们以前研究的《佛遗教经》及《八大人觉经》,佛陀对正道法门的禅定与智慧,不断的强调劝勉我们修学,而对助道法门的少欲知足,佛陀也不厌其烦的提醒劝修。我们思惟佛陀教法的涵义:今天我们遵循佛陀的道法,忏悔业障,积功累德,在修布施、持戒的种种善业过程中,虽然仍未能与我空、法空的真理相应,仍以有所得心修习善法,但在成就圣道之前,一定会先成就福报,福报力渐渐增强以后,自己的生命就有堪能性,有堪能性的众生,受用的资具比以前更好,生活品味也提高。假如我们对这样的福德因缘,没有产生少欲知足的警觉性,则会对现前安乐的果报产生一种爱着心情,如是对追求清净无上菩提的道心,及对般若智慧的学习就会产生障碍。所以佛陀提醒我们,在修道过程中,成就圣道之前虽先成就福报,但应该以少欲知足之心,检点自己的生活,避免产生对圣道的障碍。好!我们看第四章

  第四章 善恶并明

  「善恶并明」的善是指善业,恶是恶业,善业与恶业都是由身、口、意的造作而显现,所以我们应该注意自己身口意的造作。

  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意三者,嫉恚痴。如是十事,不顺圣道,名十恶行。是恶若止,名十善行耳。」

  消文 佛陀开示说,有十种因缘能成就善业,反过来说,也有十种因缘能成就恶业。这十种因缘分布在我们身口意三业的日常生活的造作之中,身体的造作有三种,口业的造作有四种,意业的造作有三种。以下先解释身体造作的三种罪业:

  (一)杀生:杀生是断有情命,若杀生或断绝有情众生的生命,所召感的果报是短命多病。有些人的果报体有众多的病痛,病痛的生起是由于过去生或今生,造作了伤害众生的罪业,这罪业就会表现出多病与短命的果报。如佛陀有一弟子名叫薄拘罗尊者,他的寿命活到一百六十岁,而且在一百六十岁的生命中从未生病,他的身体特别康健,这是因他过去生持不杀戒特别严谨,故不杀生的善业特别强,果报体就特别坚固。所以杀生是应该断除的罪业。

  (二)偷盗:不与而取他物,称为偷盗。若未经过对方的同意,而夺取他人的财物,即犯偷盗戒。他人的财物不只是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智慧财产,所以若侵犯版权、所有权乃至于逃漏税,皆属于盗戒所收摄,偷盗所召感的果报是资财不坚固。同样的资财,有些人特别坚固,如发生地震,隔壁邻居的房子皆倒,惟独他的房子却坚固不倒。有些人的资财,水不能淹,火不能烧,地震不能破坏,为什么呢?因为在积集善业时,他能持不偷盗戒,所以这善业所召感的资财果报,特别坚固。反过来说,我们虽曾努力布施,但犯偷盗戒,那么在得果报时,一时虽拥有殊胜的资财,但这资财脆弱,可能遭水淹、火烧、地震或败家子的败坏,所以偷盗的果报造成资财不坚固。

  (三)邪淫:邪淫是除己妻外,男女身体互相接触,邪淫会召感卑贱的果报。若前生曾造邪淫罪业,则容易出生在卑贱的家族,如生于贫民窟或卑贱的种性,这与过去生邪淫的罪业有关。

  以上是身体的三种造作,所带动的生命因果。以下是口业的四种造作:

  (一)两舌:两舌是斗乱彼此,挑拨是非。如你向甲方说乙方的过失,又向乙方说甲方的过失,如此挑拨双方,使双方彼此产生斗争。两舌所召感的果报是多被毁谤,自己虽没有过失,但别人却认为你有过失,就是你经常会蒙受不白之冤,常遭受毁谤,这是因过去生有两舌的过失。

  (二)恶口:恶口是诅咒骂詈。前面的两舌是私底下的挑拨是非,这里的恶口是当面用粗暴的言词来辱骂对方,恶口所召感的果报是相貌丑陋。有些人喜欢讲柔软语,即使对方有过失,他讲话也是委婉柔软,讲柔软语所召感的果报是相好庄严;有些人讲话刻薄,容易伤害对方,这样的恶口召感相貌丑陋,人不喜见,别人见到他,也不欢喜亲近,这与恶口有关。

  (三)妄言:妄言是心口相违,内心所想与嘴上所说互相违背。妄言所召感的果报是为他所欺诳,经常被不诚实的眷属所欺骗,这是因他过去生喜欢打妄语,所以今生为他人所欺诳。

  (四)绮语:绮语是无义的浮辞,讲些没有道理的轻浮言词,以增长对方的放逸。绮语所召感的果报是言不信众,别人不尊重信服他所说的话。

  以上是口业的过失,以下是意业起心动念的过失,共有三种:

  (一)嫉妒:嫉妒是殉自名利,不耐他荣。殉是希望,只追求自己的名利,如果别人拥有这名利,内心极不欢喜而排斥之。嫉妒与贪及瞋有关,嫉妒心是因我执重,希望自己有荣耀,如果别人有荣耀即不生欢喜,这是嫉妒心。

  (二)瞋恚:瞋恚的体性是暴戾残忍,怀恨结怒。他的个性本身就暴戾,遇事情受到刺激时,容易怀恨在心,不想化解。

  (三)愚痴:愚痴是「于诸事理,内心迷闇。」对于因缘果报的事相,及我空法空的真理,内心迷惑闇钝,不能通达明了。

  以上的十种因缘障碍了圣道,这十种罪业除了使个体生命产生痛苦的果报外,另一方面,当罪业出现时,自己修止观,观察我空法空真理时也会有障碍困难,因这十种罪业会产生不随顺圣道的力量。如果能对治这十种恶法,使它不起现行,这就是十善行。

  释义 蕅益大师解释这段经文说:「善恶无性,犹如反掌。」善与恶都依止身口意而造作,所以身口意本身没有体性,它不决定是善,也不决定是恶,有如一个手掌的正面是光明面,另一面是黑暗面。若身口意随顺理性的观照,身口意就出现善业;如果身口意随顺欲望,就容易有过失。我们对身口意的对治,主要是对意业的观照,所以意业的痴是一种大病,内心若对真理愚痴,就很容易出现罪业,因不能随顺理性,就只能随顺感觉、随顺情绪,所以由恶业转成善业,主要是靠观照力。蕅益大师说,前面的正道法是偏重在甚深见,内心能如理观照「内无所得,外无所求」,从有相的个体生命,回归到无相的真如理。当我们常起观照我空、法空真理,若疏于对因缘所生法的观照,就容易产生执理废事的过失。过去百丈禅师讲《金刚经》,经常有一白发老翁来听经,最后讲毕,白发老翁非常感动,就向百丈禅师礼谢,百丈禅师问他是什么人?白发老翁说:「我过去生是迦叶佛时的一位长老比丘,摄受很多的弟子,有一弟子问说: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修行不只是修行善业,也要修习圣道,大修行人对我空、法空无为真理的观照非常深入时,若造罪业还得因果吗?这长老比丘回答:「不落入因果。」这种回答就是一种邪见。前面已说过,空与有不能对立,「空」一定要融摄在「有」中,因为「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有相诸法是因缘生无自性,故安立为空,故空的安立是安立在自性空。佛法所讲的空,不是一种存在的实体,它是一种概念,因为诸法无自性,故说是空,所以空事实上是在破除遍计执。这长老比丘把空与有划成对立,因为这样的邪见,堕五百世为狐狸。这白发老翁听闻《金刚经》,了达无住生心的真空妙有的真理,破除了邪见,解脱了狐狸身。这章书告诉我们,前面在观察我空、法空真理时,自己要知道,虽然「法性本来空寂」,但「因果丝毫不爽」,因为一切法毕竟空,所以一切法毕竟有,整个缘起的大法界,因为它的本性是空,所以任何的造作,就会现出种种的果报。这章书提醒我们,在修习我空、法空时,也不能忽略身口意的造作。

  第五章 转重令轻

  前面一章书说明应该避免造罪业,因为我们不欢喜痛苦的果报,这一章是假设已经造罪业,则应该以什么方法来转重业成轻业。

  佛言:「人有众过,而不自悔,顿息其心;罪来赴身,如水归海,渐成深广。若人有过,自解知非,改恶行善,罪自消灭;如病得汗,渐有痊损耳。」

  消文 大智慧的佛陀开示说,我们在修学的过程中,因过去习气的引导,多少有身口意的过失。假设我们对这过失不能自我反省,以自我反省的力量来消灭心中的恶念,若依止安住在这相续的恶心中,不能加以调伏,则未来会有什么果报呢?罪业所召感的果报,有如河水归于大海,大海吸纳四方来的河水,更加增长广大。同样的,如果不能反省对治过失,罪业的力量也会更加的广大。

  身为凡夫,虽然有身口意的过失,但在佛堂拜佛,静坐修止观,在宁静的心中与道法相应时,他黑暗的心中就会出现光明的观照,他能检查出所造作的身口意过失。当然一个有正见的人,内心会有增上惭愧,他以惭愧心呵责烦恼,使自己改恶行善。这个人与其它的人同样有过失,但因他有改恶行善的增上惭愧,「罪自消灭」,罪业就在惭愧改过中逐渐消灭。有如一个人虽然生病,但他能把汗逼出来,也就逼出身上的病毒,病痛就能好转。以上说明虽有过失,但能自我反省与不能自我反省,对生命造成不同的差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