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教谁之过

  子不教谁之过

  民国七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的「联合报」,第七版有一则大字标题为「儿子吸强力胶拘留四天,老父要求警方多关几天」的新闻,其报导说:

  【恒春讯】二十七岁男子黄茂荣吸食强力胶被警查获裁处拘留四天,黄的父亲昨天由县议员曾荣春陪同到恒春分局,要求警方将黄多关几天,使他能戒掉吸食强力胶恶习。黄父用心良苦,但警方虽表同情,却碍于规定不能延长拘留,希望黄父能另想办法。

  住满州乡长乐村的黄茂荣日前在恒春国小附近吸食强力胶被警查获,前天被裁处拘留四天。黄六十多岁父亲十分痛心,昨天由恒春区县议员曾荣春陪同到恒春分局表示,他儿子有吸食强力胶恶习,现被警方裁处拘留,但拘留期满,一定会再吸食强力胶,希望警方能多关他儿子几天,使他能戒掉恶习。

  由于警方裁处拘留有一定规定,虽对黄父的用心同情,但爱莫能助。警方希望爱子心切的黄父可与高雄烟毒勒戒所连系,将儿子送到该所勒戒。

  曾在报上看过,有老寡妇的独生儿子,忤逆不孝,殴打生身老母成伤,邻居们看不顺眼,报到管区警察分局,依情论理,根据法律,都应该移送法院侦查起诉,判以应得之罪。但老母又怕得罪了儿子,以后的日子更不好过,乃向警方求情,承办人员无可奈何,亦只好息事宁人,取得悔改保证书后,交保释放。民众见报,群情愤激,都说中国人常说一句:「子不教父之过」该案因其父早年亡故,留下寡母孤儿,相依为命,因此养成了一个没有教育的儿子,变成了「子不教母之过矣!」

  其实为人子女,没有教养,父母都不能推卸其责。本件不孝子黄茂荣,自幼交友不慎,染上了吸强力胶的恶习,我想为其父母始料未及,按其情节,已经是劝而不改,生了一肚子的闷气,无处发泄,趁儿子被警拘押,乃要求延长拘留,但限于法令,警察愿意协助,满其所愿,都不可能了,只有兴叹!

  希望世间父母,对于子女,不可大意,要有惭愧心,提高警觉,自幼当严加管教,不可放纵成了习惯,后悔也来不及了!要有一种观念,子女不教,乃父母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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