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心·开心 第14章 无贪、无嗔、无痴

  第14章 无贪、无嗔、无痴

  ·去一房舍、结一善缘

  ·众善之根源

  ·去私欲、造功德

  ·离贪欲、出苦轮

  一、去一房舍、结一善缘

  现任监察院长陈履安居士于七月八日上午宣布,将自己建造的房舍捐给政府。他说:“近日因官舍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对他是一种‘功课\’;一个最不容易看到的,即是自己的贪念,很高兴看到自己不再‘贪\’了。没有贪念,一切都放得下。”(参见八十二年七月九日中央日报第一版)

  陈院长乃一奉佛虔诚的居士,所以深知“贪欲”的可怕,因此他将建地还给公家,房舍捐给政府,而成为第一位如此作为的高层首长。这种光明磊落、坦荡无私的素养,足以为一切人的表率,更是今日社会的一股清流。

  今天我们的病根不在缺乏,也在不在均,而在于一念之“贪”。贪心一生,纵使高居官位也会心受蒙蔽,不择手段谋利,造成实为社会表率的人物,也会遭人诟病、弹劾、检举,甚至身败名裂,实在划不来。

  陈院长舍得多年温馨的故居,而另外租屋是没有恋栈之贪,可谓“无贪”;对于坊间的争议、批评,毫不介意,且采纳接受之心胸,可谓“无嗔”;他深明大义,知道“去一房舍,结一善缘”,积善于社会,留德于子孙,在其以后的生涯中,能堂堂正正做人,这实在是最贵重的传家之宝,又岂是一栋官舍所及得上的呢!(注一)这种心境修养可谓“无痴”;综合以上的“无贪、无嗔、无痴”这三种心念,也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三善根”。接前文的“惭愧心”之后,今将十一个善心所的第五“无贪心所”、第六“无嗔心所”、第七、“无痴心所”的《大藏经》原文登载于后。

  《大乘百法明门论》云:

  善十一者: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嗔,七、无痴。

  (《大正藏》第三十一卷·八五五页中)

  二众善之根源

  名相释义如下:

  (一)“无贪”——三善根之首

  对五欲(财、色、名、食、睡)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不去贪恋执者生起厌离之心,不为物质外境所惑,容易进入定境,所以在“三善根——无贪、无嗔、无痴”中居首要地位。“善根”是说依此三种善法能生出无量善法,无量善法皆以此为根本而得增长。

  《大乘义章》云:“于外五欲筑受为贪”,亦即贪爱财、色、名、食、睡等欲境。贪有“物质性的贪”和“精神性的贪”两种,前者为耽染五欲,以财、色二物为代表;后者是追求名誉、地位,而以身份权势为代表。

  蕅益大师的《百法直解》云:“于三有及三有资具,无所染著而为体性。别则对治贪著;通则能作众善,以为业用。”“三有”是指三界,即六道众生,生死轮回之所在。众生在三界之中造因生果,有如是因则有如是果,因果确然,丝毫不爽,故谓“三有”。“三有资具”是说众生在三界轮回生死是以“惑业”为资粮器具。因对五欲六尘起惑造业,必会投生到三界中轮回生死。

  “无贪”是对“三有无所染著”,也就是“观三界如牢狱,视生死如冤家”,或观“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因而厌离三界,不执著物欲享受才能了脱生死。对五欲六尘作毒蛇猛兽想,少欲无为,就能身心自在

  有一天佛陀和阿难在路上行走,阿难看到地上有一块黄澄澄、亮晶晶的金子就很兴奋地喊道:“黄金!黄金!”佛陀说:“那是毒蛇,因为它会腐蚀修道者的清净心,使其转变成贪婪心。”无贪的作用是“能作众善”,如前所举陈院长的事例,心中没有贪念,能入下一切,能生一切善法,为一切善之根。所以称“无贪”为“善根”,世间真正为善之人,定不受贪欲烦恼之所困。

  (二)无嗔——三善根之二

  遇到不如意、不讲理的事,心仍能忍受,保持心平气和之境,不生气、不骂人,就称“无嗔”。“无嗔”能引发无量善法,所以是善根之一。

  《百法直解》云:“于三苦及三苦资具,无所憎恚,而为体性。别则对治嗔恚,通则能作众善,以为业用。”

  “三苦”是指苦苦、坏苦、行苦。

  (1)何谓“苦苦”?有漏五蕴之身,性常逼迫。经云:“身为苦本”老子亦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故名为苦。有身是“苦”,再加上天灾人祸,寒热饥渴等苦缘的逼迫,苦上加苦,故称“苦苦”。

  (2)何谓“坏苦”?乐相坏时,苦相即至,如“乐极生悲”,故名“坏苦”。

  (3)何谓“行苦”?“行”是迁流之义。由外在环境所生的有为法,生住异灭,迁流不息,由此身心常不安稳所生之苦,名为“行苦”。

  “三苦资具”是说以此三苦为资粮器具,能起惑造业而招引来三苦之果。

  “无嗔”是指对“三苦”及“三苦资具的惑业”无所憎恚。谚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明白当前所遭受的困厄、苦境皆由自己的身、口、意起惑造业而来。所以胸中坦然洒脱,安心接受果报,不怨天、不尤人,即是“无嗔”。

  寒山问舍得:“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拾得答:“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理他,由他几年你且看他!”

  这就是修“无嗔行”的意境!

  “无嗔”不只是消极地忍受逆境而已,更是在忍受逆境中,还能积极地行善,故其作用是“对治嗔恚”。

  (三)无痴——三善根之三

  对一切事理之真假是非,都能明了透澈,洞悉真相就称“无痴”;又称为“智慧”或“觉悟”。

  《百法直解》云:“无痴者,于诸谛理及诸实事明解而为体性。别则对治愚痴,通则能作众善,以为业用。”

  “明解诸谛理”,是指明白了解佛所说的苦、集、灭、道等四谛之理,皆是审实不虚、法尔如是之至理。所谓“互古今不变,历万劫长存”,佛如实而说,若佛弟子能如实解,如实行,这就是“无痴”了。

  “明解诸实事”,是指对于平时所见、所闻、所觉知的事相,皆能一一明白了解。亦即如实觉知一切因缘所生之法,皆如梦幻泡影,空无自性,了不可得!如《金刚经》所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能如实地觉知虚妄的世相,就能治“愚痴”(对一切事理迷惑闇钝、不能明解);对一切因果事理皆能明白通晓者,就不会去做糊涂事,因此而奉行众善。所以说“无痴”的作用是“能作众善”,能为一切善法之根本。

  三、去私欲、造功德林

  《十住毗婆沙论》曰:“善根者,不贪、不恚、不痴,一切善从此三生。”

  《大毗婆沙论》卷一一二云:“更以能生善、养善、增善、长善、益善、持善、广布善法等为善根之义”。

  《清净道论》云:“无嗔,以不激怒、不违背为特相,恰如观友;嗔恚之调伏,以热恼之调伏为作用,恰如栴檀;以温和之太为现状,恰如满月。”

  《成实论》卷六云:“以慈悲为首,不生忿怒,是不名嗔。”

  《清净道论》云:“无痴,以通达如实性,通达无过失为特相,恰如弓之名手放箭射贯毛发。以照镜为作用,恰如灯火;以不痴迷为现状,恰如森林中善向导者。”

  《首楞严三昧经》卷下文云:“此中实无缚者、解者。所以者何?诸法无缚本解脱故。诸法无解,本无缚故。常解脱相,无有愚痴。”(注二)

  宋朝时有二僧名为法一、宋杲,为避战乱而渡江,各携一斗笠在身。宗杲的斗笠中藏有黄金钗,为恐遗失,常取出检视,牵挂。法一旁观而得知宗杲有此心结,于是等宗杲起身如厕时,探手取笠,将黄金钗丢入江中。宗杲回座要再取钗检视时,物已不见,脸色大变却不敢言。法一喝斥他:“我与你共学了生死大事,为何你仍然眷念不忘此世俗之物呢?我刚才已将它投入江中去了!”宗杲听毕,满面羞愧,随即展具向法一顶礼

  四、离贪欲,出苦轮

  《法华经》〈方便品〉云:“诸苦所因,贪欲为本。”修行人若贪念世间的名位、权势或黄白之物,就不能了脱生死,出三界火宅。

  毕生为国家贡献心力的俞大维资政以九十七高龄于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逝世。他所留下的遗嘱是:“无长物可以遗子孙,惟忘身报国之家训而已。”追随俞资政四十多年的前行政院长郝柏村说:“他老人家一生无私无我,淡泊名利;一生的信念从无个人,只有国家,社会与民众。他在中国历史及近代史上都会有不朽的地位!”

  据报载,俞资政的藏书中,以史书和佛书居多,他嘱咐子孙将其遗体火化,骨灰撒到太平洋中(不执著仪礼隆重、墓碑雄伟,是无痴之特相);病危时,对国家念兹在兹,一再希望国人:“要和平,和为贵,多读书”,这种在病危时仍不忘国家社会的高尚情操,令人敬佩。

  在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这一天有两件大事,一是陈院长宣布捐房舍给政府的讯息,充分表现学佛者“放得下,看得开”的胸襟;一是俞资政的病逝,身后无横产,只有一屋的佛书和史书,以及一颗为国为民的热诚之心,他为后世子孙所树立的典范和榜样是无私无我,淡泊名利,对国家社会民众劂功至伟。

  在这贪婪成性的社会潮流中,他们两位的洁操净念,诚可谓是世间的一道清流,也正是“无贪、无嗔、无痴”此三善根的身教典范。

  宋儒失熹在《大学》注上云:“去人欲之私,所以存天理之正”,要通达十一个善心所中所谓“三善根”的境界,必需要做到对三界乐界及有漏乐因,心不耽著,不作非分之求,乐善好施,不受财、色、名、食、名、睡等五欲尘劳所惑,才能达到“无贪”之境。“贪”字是“今加贝”,意为此刻当下的念头完全放在金钱物质上就是“贪”。“无贪”就是心念不在金钱物质上,而专注在慈悲行善。

  “无嗔”是“随缘消旧业,不再造殃”,对一切顺逆之境坦然接受,不怨天不尤人、不比较、计较;心一平静、善念增长,即能到达积极为善之境。蕅益大师的唯识心要》云:“劫功德贼,莫过嗔恚”又说:“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可见嗔恚心能烧功德林,“无嗔”能造功德林。

  “无痴”,是在世间法中观察因缘所生法,一切皆虚妄,在出世间法中观察我、法二空而破我、法二执得般若智慧,而达真俗二谛中的无痴境界。

  注一:参照中央日报八十二年七月九日社论“陈院长为百官树立典范与榜样”。

  注二:参照演培法师讲述《八识规矩颂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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