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乘宗要论(应用的佛法)

  佛乘宗要论

  (应用的佛法)

  太虚大师讲述

  ──民国九年六月在广州讲经会──

  第一章 世间各教各学的批判

  第二章 佛乘与人世的关系

  第三章 佛教与中华民国的关系

  第四章 佛教流传于人世的现在将来

  本论下篇应用的佛法

  上篇纯正的佛法单说佛法之自身,而未及其与人世之关系如何。此则就佛法应化世间随顺人心,变迁流转种种不同而明其功用,故谓之应用的佛法。说分四章。

  第一章世间各教各学的批判

  教谓宗教,学谓学派。兹说应用的佛法则必与世间各宗教学派有关,故本章先从佛法以观察世间各教各学,而略为批判。

  第一节略叙已经批判者

  前于道学论衡中已经批判者,兹略明如下:

  一、纯正哲学

  纯正哲学即所谓形而上学,欲于宇宙现相之本体而认识之说明之之哲学也。此种哲学在欧西流传者,有一元论、二元论、唯物论、唯心论等(参阅道学论衡中之哲学正观)。

  二、应用哲学

  专就人事应用上立说,故称之为应用哲学(参阅道学论衡中之教育新见)。

  三、天神教

  天神教即一神教,如耶、如回、如天主、如婆罗门皆是(参阅道学论衡中之破神执论)。

  四、进化论

  由科学结果而建立之哲学,且趋向于进化者,故称之为进化论(参阅道学论衡中之订天演宗)。

  第二节略出今应批判者

  上节所列均已批判者,本节则略出今应批判而未批判者。然而古今中西宗教学派极其汛广,一一列举亦所未能,仅择其可代表一般者数种,从佛学上观察而论列之耳。兹请先明近代科学与小乘佛法之关系。

  第三节近代科学与小乘学

  十九二十世纪,乃世人最艳称之科学时代。科学虽发源于欧洲,然而返观三四百年以前欧洲学术思想几为耶教所垄断,厥后新教倡立反对旧教,于此时期宗教上失其垄断之力,而学术思想一变,科学始相应崛起。其一派、则考察希腊古学而昌明之、是为文学哲学之本;其又一派、就现在自然万有以观察之,而为科学之源。二者致力之处各有不同,而精神上则均与耶教相反对。如科学最重因果律,耶教则谓一切万有皆神所造,是种迷执固与科学绝不相容也。

  科学之要点有三,一、重因果:谓万有现相不离因果,有多因而成一果者,有因变化而成别果之类,依是说明万有而得‘绝无无因之果\’之断定,因果律既成而耶教之神执破矣。二、重经验:谓考察万有之现相非凭理想,必有根识上之直感,又须经过实验始成为科学之法则,故新旧约诸书绝非所信。三、重分析:万有现相,必就各方观察之以求其实在,如一物体可存五十年者,初则分年观察此物逐年之存在当为何相,如是由年分月、由月分日分时、乃至最短之分秒忽厘而察其变,此为时间之分析;又此物之体析为若干部若干分而察其组合为何如(如物质之原质、生理之细胞),此为空间之分析。科学依斯三者,其结论则颇知万有皆为连续(时间观察)和合(空间观察)之二假相,科学之概略如此。

  小乘佛法亦与科学大致相同。盖小乘始则建立正因果以破一切神教,说明世人有共业别业为因,故有依报正报为果,因果之义既彰而婆罗门大梵天等神教均破。继则观察宇宙万有,近反身心、远穷世界,大而虚空、细而微尘,无不摄于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结果皆属于假相,所谓和合之假(众法积聚)、连续之假(刹那生灭)、对待之假(人对非人等)。是故小乘佛法与科学,其观察同,其结论同,所不同者各有趣向耳。何以故?小乘发心在得解脱,以观察结果而知万有之变迁无常、虚假无实故,则求证不生灭之法性而取涅槃。科学发心在利人事之用,亦以观察结果而知万有之变迁无常、虚假无实故,则欲以人智操其权力,变化此生灭之假相而为利用。由是言之,小乘之所弃即科学之所取(生灭假相),小乘之所取亦即科学之所弃(不生灭法性),趣向不同,故取舍以异耳。

  第四节现代哲学与大乘学

  在昔哲学二字范围广大,举凡政治、宗教、论理,心理等各学概包罗之,近代哲学立义严谨,范围较狭。以纯正之哲学言,其目的惟求解决‘形而上学\’,即说明宇宙万有之本体之学也。略说有二,一者、求证明本体,二者、求讲明本体之方法,前者所证为本体论,后者能证为认识论。所注重者,均在推究万法唯一不二之原始本体究竟存在。此学小乘不甚注意。盖小乘观察万法而知生灭无常之理,即一切空之以求解脱。至万有之法从何而生,则非小乘所欲极论者,故此学当观之大乘。大乘之有教理行果前已详言,教、即学术,理、即学术所明之真理,之二者已足以超过现代哲学之所能,至行与果更非哲学所能企及矣。如序论所云实证一切法一心真如,即是真认识真证明宇宙万有之元体,现代哲学均所未能。其能事仅将古来哲学一切否认之,而建立试验中之认识方法。其所以否认古来哲学者,以古来哲学无非虚立假名以为求达之目的,而皆不能实证,如一元、二元、多元·唯物、唯心等论皆是,夫哲学为诸学之根本,非可但凭理想而无实际,故今之学者均以古哲学为假说而否认之。然而现代哲学虽知力求实证,犹病未能,其所倡立尚为试验中之方法。玆举最著者略言其梗概,异日当再著为专书详加论列耳。

  一、杜威派的实用证验哲学

  实用证验哲学为美国学者所盛倡,而在中国方面知杜威者众,权以杜威派名之。此派哲学不求说明万有本体,惟从人类生活有关者以求解决,换言之即专究人生实用之学也。其立说盖谓宇宙万有之本体纵能证明,亦与人类生活无关,而人类之所急者端在生活上之实用而已,此派之致力即在乎是。故今之学者否认之为哲学。况所谓有用无用,非有绝对唯一之标准,即可称有用者亦必随时随地而有变化,断无恒常之功。如人饥食渴饮,当饥渴时饮食为有用,不饥不渴之时饮食亦可称无用。然则此派所谓有实用即真理所在,无实用即非真理所在,依于是说而欲否认一切,不知其本身之先无以立也。

  二、欧根的精神生活哲学

  此为德国哲学。其所重仍在行为生活,非如纯正哲学专究宇宙万有之本体者。但此派于纯正哲学之目的亦略有说,其说谓一切生灭变化之中即有不生灭变化者在,谓之精神生命,为世界人生之本元。

  三、柏格森派的直觉哲学与罗素尔派的析观哲学

  柏格森派为法国哲学,以心理为根基,故称直觉。罗素尔派为英国哲学,以数理为根基,故称析观。二派皆破康德、斯宾塞不可知界之语,推进而立其说。斯宾塞之言,略谓事理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宇宙万有之本体是不可知也,不可知者置而不论。而二氏则谓不可知者,非必绝对的不可知,亦以未得能知之方法故不知耳。如是柏格森立心理上之直觉为方法,罗素尔立数理上之析观以为方法,要皆在试验中未得证实。

  以上三者,大概可以代表现代哲学。已悬形而上学之目的而未能证,且将古来假名无实之哲学否认之。然于佛法则绝对不能否认,以大乘三界唯识万法性空之理本在现证,非托空言。世之求达形而上学之目的者,盍一研究之。

  第五节现代的宗教迷谬

  宗教二字、佛法的解释,则离言说、离思想、离分别之一心真如谓之宗,以言说显示之真理谓之教。而世俗所谓宗教者异是,其义、或谓一种宗派之教化,或谓为一切人所宗仰之教化,如欧之耶教即谓本教为世人所宗仰之教,故唯本教可称宗教,其他皆非宗教。且宗教有强制信仰之义,又有超出万有之上另有一物( 如上帝等) 为一切人不可不宗仰之义,世俗之宗教意义大概如此。虽各宗教亦有偏见真理一隅之处,然依宗教而生之迷谬则不可不明辨之。

  一鬼灵的迷谬

  世人言鬼,或称灵魂、或称魂魄、或称鬼神,名虽不同其意则均指人或大小动物死后而不断灭者是。今请以一鬼字概之。世人于鬼不得正解,即生迷执,而谬说以兴。如世人之意,以为人死则为鬼,亦即灵魂脱离躯壳而自立。其生前善者此鬼复得转生为人,或上天堂昭事上帝,其生前恶者则入地狱受诸苦楚,或转生为畜类;而畜类死后亦然。此种迷谬无异以鬼为本位,而以世间一切生物皆由‘鬼\’转生而来。譬若演剧以优伶为本位,剧场上之种种色色皆优伶之乔装,乔装一卸必反其优伶之本来形相(此种谬想以中国人为最,其余各国亦有之)。充是意之所至,虽谓世界坏时人畜生物均皆死绝,不过皆变之成鬼,可笑孰甚。世之明达之士或倡无鬼之论以反对之。未征其实故不足以破惑,兹依佛法言:佛法不言灵魂,若随世间之语以为解说则补特伽罗一语仿佛似之。补特伽罗者、一切有情之业识,死后随业牵引、流转生死而不断灭者,即是此识。但此识绝不如鬼之可以离人物而有独自存在之身体。故其解释决与鬼异。至所谓鬼、乃为五趣之一,与天人畜生地狱同居此娑婆世界,有身体、有动作、有生死、有行事、略与人同。然与人共处而吾人不之见者,业报不同故耳。人之不见天神,亦复如是。故鬼可称转生为鬼,而不可谓为已死之人,亦不可谓为已死之畜类。故人或有转生为鬼者,亦如转生为天神为畜生之类,非必死即为鬼。盖由业识流转生死不出五趣耳。若明业识流转生死之理,则鬼义可明,而鬼本位之迷谬破矣。

  二数命的迷谬

  数命、如云天数天命,有一定不变义,有不可改易义,而世之占星拆字算命看相等术,因之以兴。一若人之一生,富贵穷通、寿夭生死、以至一举一动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而不可以逃遁。又以可卜可算可推测故,则欲于此不可遁逃之中勉求趋避,由是而生意外之想、徼幸之心,俨认业果之外别有操纵数命之势力存在。此种迷谬信仰深入世间多数人心(中国最甚各国亦有)。则一切人事可废,而勤俭慈善均属无益,唯冀万一之徼幸,而正因果可以不信。盖一方认数命已定。一方又欲趋避,推厥原因,或由借神权以惑众者之所造作,或由不明业果之所误会。若依佛法所明,人以夙生之业为因而受决定之果报,即误以业果为数命有限定而操纵者;不知佛说诸法一切唯心,人生夙业亦由心造,既由心造改亦由心。是以人若不觉知必为业果之所缚系,既能觉知则可以从心改善而销除恶业,权在自心,非如数命主之于天,正因果之义即在于是。世有信数命者,但使于正因果一究明之则迷谬自破,世道人心实有裨益也。

  三空定的迷谬

  宇宙万有由意识发现(近代催眠术亦可证明此理),因意识之明了分别、故觉其有,无意识时一切皆空。依唯识理于五处无有意识,一、睡极熟时,二、晕绝时,三、无想定,四、无想报,五、灭受想定。空定即为上述之无想定。以世间言、空定之程度甚高,但因世人往往因此而生空执,故不可不辨明之。空定是暂断意识令其不起,于此定中觉宇宙万有竟一无所有,即一切皆空。定中真得如是,出定之时,念宇宙万有之本体我已实证,原是虚空(如道家所谓虚无道体)。如此执著便为迷谬。须知空定能伏第六意识暂令不起,本心未明昧为空晦,著此虚无非为究竟,因意根中之无明烦恼全在故,学者如得此定,当了虚假,不可住著,庶免于过。如执此虚无为本体,于意识忽动万有重现处取作妙窍,则堕落外道矣。

  四神仙的迷谬

  中国人最好神仙,自古已然(外国人亦有,但不如中国人之甚),兹特依据契经略为说明,庶使世人不为无益之勤苦,盖神通变化谓之神,生命长久谓之仙,如大佛顶首楞严经所言之仙趣是。故神仙亦众生之一,天之下而人之上耳。仙趣因修色阴坚固妄想而得,谓色受想行识五者皆以妄想为本,如人修色阴坚固妄想以为因中之业,则其成功可得仙果。其生命虽较人类业报为长久,较诸欲界之天已属不及、况复色无色天,况复超出三界之果。故神仙亦随业受报未得解脱,仍有生死,虽寿至万岁业尽则在轮回中。如人以此为究竟即属迷谬,不可不知。

  第二章佛乘与人世的关系

  上章既于世间各教各学略加批判,兹请观察佛法流行于世其利益关系为如何,然后知佛乘之可大可贵,非如世间其余宗教学术仅为有关于人世之行为生活,而犹不免于猥杂疵谬者比也。

  第一节佛乘与法界一切众生

  须知佛乘之义在使法界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本不限于人类。如言宗教为多人宗仰之义,则其范围仅限于人。若从法界众生观之,唯佛法为能普遍随类应化妙用无穷,为法界众生之所归依,故知佛乘为法界真正宗教。佛乘之义,既普遍十法界,仅就人间世以观察之,所见亦小矣,虽然,在人言人复何伤。

  第二节在人间现证于佛乘之利益

  兹就人间世说可以现证于佛乘之利益者,非谓神奇变化可以致利。盖神通变化,妖魔鬼怪亦善能之,不必上求于佛法。今所说之利益,谓人依此正法心身修行,上智利根之人则可销疑惑、去怖畏、而得心地清明意志强固;不为世界一切理论事变之所迷乱、动摇、牵引、烦扰,有真快乐。且可以自所修者,依于慈悲、发为方便,以利他人,如此则在世与出世无异矣。其次、虽非上智亦可尊信佛法,所谓因信生解、因解起行、依正理之因果修行人天十善,亦得心地安乐,仰不愧、俯不怍,而为人中贤圣。夫人世功名圣贤为最,而修行十善在佛乘本非甚高,而现前所得之利益已如是,则佛法与人世之关系岂浅鲜哉。盖其利益之高尚者,为各教各学之所不能有,其浅易者、乃能统各教各学之所长也。

  第三节佛乘与人天善法

  兹所说者系佛乘与人世关系。何故须说天乘善法?须知人是业果,随业受报本乎一心,可以为人亦可以生天类,且可以成菩萨乃至成佛。况古今圣贤虽同是人类,而其行为必不止于人乘善法。如孔子之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孟子之四十不动心,其诚于中者如此,故其本因地已超乎人类之上。即今西欧哲学亦有‘超人\’之语。可知同是人类之中而有常人、善人、君子、圣贤之不同。故今兼说天乘善法,实非远离人类故作高谈,且人天乘善法仅佛乘之初阶耳。

  一人乘善法

  人乘善法首在修行十戒,继则修行十施,十戒须能生忍,十施须能正勤。十戒者、人有十恶业须当戒之,故云十戒。一、杀,二、盗,三、邪淫,为身之三恶业,四、恶口,五、两舌,六、妄言,七、绮语,为口之四恶业,八、贪,九、嗔,十、痴,为意之三恶业,戒之使无,谓之十戒。戒之之道,在能生忍,生忍者、于生活上能忍耐也。盖人不随生活习惯起贪造恶,而能安顺于理,即为安分守己,纵使分内有苦以能忍故十恶不作,而戒行以备,此为一己之根本。根本既立,继行十施以利人。十施者、即由十戒增进一步,譬如戒杀仅谓不杀,施则不但不杀而且救他之生。又如不但不盗而且以财与人,不但不邪淫而且化人以礼,以下类推。惟修行十施须知正勤,正勤者、谓合于正理之勤劳,不为无益之辛苦耳。

  二天乘善法

  天乘善法首在修行十定。十定通于三界,谓欲界二、色界四、无色界四。如下:

  ┌一、薄欲定─┐

  │二、未到定─┴───────上二、欲界定

  │三、离生喜乐定────初禅┐

  │四、定生喜乐定────二禅┼上四、色界定

  十定┤五、离喜妙乐定────三禅┤

  │六、舍念清净定────四禅┘

  │七、空无边处定──────┐

  │八、识无边处定──────┼上四、无色界定

  │九、无所有处定──────┤

  └十、非非想处定──────┘

  修行十定须法忍以为助行,谓不为色声香味触等五尘之所烦扰牵引,心无动故。如是而存十舍,舍、谓舍离,不自满足故,譬如舍五欲(人类粗五欲即财色名食睡)而得薄欲定,舍动扰而进未到定,舍欲界所有而进初禅,复舍初禅而进二禅。如是迅舍迅进而无有住,其要则在精进。精进者、精纯专一,有进无退也。

  第四节人间圣贤须修证天乘善法

  如上节言,人天善法当可明了。吾人既为人类,必以人乘善法为本所有事,先修行之。能戒则不害,能施则利人,戒施并修、善根自立。又进而修行天乘善法,为作圣之基。定舍兼行,善根深厚,则可常在人天不堕恶趣。所谓人希贤、贤希圣、圣希天,可见向上之心人所同具,唯在修行之何如。是故说法非以悦耳,在使闻者如实修行,而得法利耳。

  第五节世间善法须有出世善法为本

  以上所说人天乘善法,均为世间的善法,以其未明一心真如本不生灭而有我执故。就世间言说名之曰善,究属有漏之福业。若明出世法者,则此世间善法可为修行之初阶,不明出世法,则此世间善法仅在人天之中受诸福果。故有出世法为本,而后人天善法之为用乃大也。

  第六节圣者之应化不可思议

  如上节言,佛法流行于世应化众生·须有出家之人修行出世之法以为根本,而后世间法乃可净善,譬如源清则流洁也。依于此义,故学佛者首须皈依佛法僧三宝。然圣贤之在人类中,或为菩萨化身、或为如来应世、实未易知;但形式虽同为俗人,而能以世出世间诸善法化导人者,即为行佛菩萨之道矣,圣者之应化于世,其不可思议如此。

  第三章佛教与中华民国的关系

  如上章诸节所言,佛乘与人世的关系既深且切,闻斯说者必于其本国关系联想及之。今吾与诸善士诸信女皆中国人,当必联想于吾人之依报国土而作是言,佛教于中华民国宜乎不宜乎?其关系又何如乎?故本章即对此疑问而解说。

  第一节佛教本超脱于国族的封蔽

  于此有须先明者:即佛教之流行于世本非以国家为范围,亦无有民族之界域,盖超脱于国家民族之封蔽,一切平等,非依国家民族习惯义理上而立教义故也。如释迦牟尼佛之舍国出家,即首先示人不以国家民族为范围。昔时民族之阶级(如婆罗门族、刹帝利族、毗舍族为征服者,首陀族为被征服者),一律破除,在佛法上均皆平等,盖即此意。

  第二节佛教适应于国族的治化

  上节所言超脱之义,非谓与国家民族断绝关系。诚以我佛立教广大无碍,既不以一国家一民族为范围,即能适应于任何国家任何民族而显其功用。国家民族各各不同,亦不妨碍其普遍圆融之乐利。譬如日光照耀遍满天下,就其光照而言不限方所;不论何人何地皆可取为益我之资。佛教之以正法流传于世,亦复如是。依于斯义,而佛教与中华民国之关系可以见矣。

  第三节救中华民国须有藉乎佛教

  今日中国际此内忧外患离乱纷扰之时,国内贤豪之士日夜忧思往来奔走,无非为救护国群,然而乱靡有定也。兹言救护须有藉乎佛教者,岂谓佛教具何强大权力而可定乱弭兵乎,亦唯推查乱源基于人心之无所归宿 (参看序论 )。东奔西突未得南针,是以导正人心即为根本之救护。而导正人心之道,须有藉乎佛之法门也。

  第四节吾国问题即人世问题

  况乎吾国治乱,非仅关于吾国自身,而为全世界之所系。试观最近之欧洲大战,实因土耳其问题酝酿而生,吾国际此世乱初平之时,倘无善法以自解决,不难复酿全球第二次之大乱。此非危言耸听,察微知著,理有固然,是故致吾国于安宁,即为全世界造幸福,是又不得不赖乎救世大悲者所垂之教化矣。

  第五节宏扬佛教须有藉乎中国

  如上所言知中国须有藉乎佛教。兹就佛教观察,其能昌明宏扬于当今之世亦须有藉乎中国,二者相需如鱼如水。请试言之:佛学发源于印度,今则反形衰落,以印度婆罗门古教复兴,奉之者十居六七,回居十二,耶居十一,奉佛者百仅二三,末法之世已应如来预言。而锡兰仅有小乘,大乘佛种之不断,今则端在中国与日本。日本佛教虽盛,而于佛乘理行殆不如中国体会精深,创立各宗无大殊胜。近且专以国家为本,兼重欧化,佛教实居第三位,仅能为其国家所利用,宏扬之责当不属之。至若中国大乘八大宗派盛行已久,教理行果灿然美备,诚欲昌明佛教普利世人,舍中国外实无第二者能当斯任,愿国人勉旃!

  第六节佛教问题即人文问题

  现今之中国,已为世界文化之中心(序论第三章第五节)。然而旧有之儒学道法以与欧化不能相融洽故,已呈破坏之相,不足以收拾人心。以言西欧,耶教早已失其信仰,科学则经欧战以后世人早知其不足恃,其余宗教学派亦无可凭。微细观察,可以代表东亚之文化者、唯有佛教,可以融摄西欧之文化者、亦唯有佛教,世之高明之士多见及之。故佛教问题,实为全世界人文之所系,应时行化,不容缓矣。

  第四章佛教流传于人世的现在将来

  宁息世界之乱源,酿造世界之文化,满足世界之人心,均有须乎佛教。则佛教之流传自不容缓,今请于事实上进而讨论其方法。分六节说之。

  第一节佛教住持僧之整理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法古今常住待人弘其道用于世耳。流传佛教非惟僧众之责,而在家者亦为重要。请先就僧众而言:住持僧之义,谓能保住任持佛法,不使随世乱国变而有遗失更改。如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等,均住持僧。故僧非指一人,盖出家众和合之称,谓之僧徒、谓之僧众、即有教徒团体之意。其责任既以住持佛法为先,则此住持佛法团体不可以不亟图整理。现在吾国僧徒虽有数十万之众,而形式散漫纲纪凌乱,实可谓之无组织;负此住持佛法之责,已属勉强,遑敢望其能弘扬乎。此僧徒之整理不可缓,已于觉社丛书、海潮音、整理僧伽制度论详言之,并及其方法。兹不复赘。

  第二节佛教正信会之建立

  弘扬佛教不限于出家之人,而在家之信修正法者责任转重。何则?僧徒既已出家所先在于修己,宜于静而不宜于动,住持仪范是其专责,流布世间但随分行之。若在家者、既起正信即当以行菩萨道为先,所谓自未得度能度人者菩萨发心,故在家者首重在弘法利人之事。现在信修正法之人已非少数,要组织佛教正信会,使有统系,然后由本国推行于他国乃至全世界,斯弘法之事业乃大。

  第三节设施佛教的教育

  昔吾国天台、净土禅宗丛林,实为僧众教育之所。迄今遗制犹有存者,亟宜取而改善之,使具学校精神。若在家者,则各种学校均应设施,或与僧徒共校。有此教育,则无论在家出家,真能明理修行而得解脱,此为根本的布教。

  第四节施行佛教的大悲救世事业

  现在信修正法之人,无论在家出家大都以无事为乐。此其误点,一、在以为坐禅念佛即为修行之能事已毕,二、在不能明本心、不知报佛恩、以继救世大悲之志。不知六度万行,利世为多,坐而不行实与菩萨发心之旨相违悖。而且吾人得少法利当有报恩之心,若能发大慈悲、行菩萨行,于己即为修行之功,于佛即为报恩之事。是故布教博济等,均为大悲救世之事业,允宜次第施行。

  第五节佛教协会

  如上所言在家出家各有组织之团体,则更须联合一致立为协会,始为全备。且教无国界种界,尤宜从近及远,自东徂西,将来推行全球则佛法乃大利乐于人间世。是故僧徒之数不必加多,而正信会员则多多益善,虽全国全世界人共同组织可也。

  第六节将来的佛教徒众

  佛教之利乐既已普被全世界,则将来之世界,即为由染浊而转为净善。彼时之人亦当皆为三业清净之善人,似乎在家出家已无分别,于斯之时出家之僧徒其仍有乎?抑无须有乎?对此问题,须知小乘证果即生成办,非在家者之所能,必须出家勤修三无漏学,始登无学。由此言之,虽此五浊恶世转成美善之时,仍有佛教出家徒众也。

  本章所言虽云规模宏大,要皆切近之事实,佛法非尚空谈,重在实行:所望善男子信女人同发大心,利人利己!先立佛教正信会以为基础,便从修习,会众渐增、则可逐渐推行所应行事,自有达此圆满目的之一日,愿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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