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宗教问题

  台湾的宗教问题

  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台湾是一个宗教信仰非常蓬勃普遍而宗教活动频繁的地方。但从统计数字来看,正信的佛教徒不过一百万人,天主教加上各派基督教的信徒,总数只有七十万人。其他的多神信仰,所谓民间宗教的信徒,大概占全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六十五之间,而这些民间宗教也有不同的层次。若干外来的新兴宗教,如日本的日莲正宗,他们自称是佛教,但实际上是日本神道教的佛教化。去年从地下走出地面,化暗为明的一贯道,虽然高唱儒、释、道、耶、回五教合一,其实是介乎多神与一神之间的民间信仰。其他许多名义上称为道教的宫、观、堂,信的多半不是老庄的哲学理念,而是民间的多神信仰。还有许多独立的王爷、祖师、关公、妈祖、城隍、土地、仙姑、济公等神庙,当然是民间信仰。

  在这些五花八门的民间信仰中,以新兴的民间信仰层次较高,传统的民间信仰层次较低。所谓较低,是因为他们信的不是权威的神或道德的神,而是可以让人差遣指挥的神,亦即「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许愿,而以迎神赛会、牲供等方式,指使那些民间神明来帮助求愿者达到目的。例如近年来有些「大家乐」、「六合彩」的赌徒,就以神明为他们的帮手,如果不能使他们遂愿,就以损毁神像来泄愤。某家外国电视曾经报导一位计程车司机,家里供有一尊佛像,每天出门前向之祷告,保佑平安赚钱,如果当天顺利,晚上买些鲜花水果供神,否则就咒骂或鞭打神像,天天如此。

  是不是真有这样受人驱使差遣的神?应该是有的!这叫作养鬼和役鬼。有一种方法可以找到一些幽灵来替施术者工作,虽然不一定可靠,但也并不完成无稽,否则落后地区及原始部落的宗教现象和宗教行为就无法解释。然而今日台湾不是落后的野蛮社会,应该把神的格位提升到人格之上,不该跟幽灵鬼魅打交道。所谓「正直者为神」,既然正直才能称为神,神不会因为怕你责骂鞭打而保佑你,也不会由于你媚神贿神而使你得到不劳而获的利益。

  民间信仰有一个共同性,就是功利的、功用的。下焉者为私利而求不合理的利益,上焉者也为私利而求合理的利益,以超自然的神力来辅佐人间无能为力的事,或者以少量的努力和短时间的修行,祈求达到无限的、永恒的、不朽的功德或成就。

  从佛法的立场上说,养鬼役鬼固然应该加以纠正化导,合理的求神帮助也是需要超越的。不论是功利或功用,都叫作有为,都是自私,都是制造烦恼、增长生死因缘。我们应该求取智慧来指导生活中身、口、意三种行为,以达到净化自我及净化社会的目的,这就是佛法所谓「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菩萨行。因此,我们希望台湾的民间信仰能够提高层次,而这需要佛教的辅导和教育界与文化界的协助。

  今天,台湾的国民教育已经延长为九年,应该没有文盲。如果小学、中学的课本能够纳入宗教思想的指导说明,各报纸、杂志及文化界的有心人士,多对佛教做正面的采访报导,并对民间信仰的行为和现象多做研究分析和疏导,相信人们的层次会逐渐提高。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里,不可能也无必要希望宗教一元化,佛教也从来不反对任何宗教的存在,相反地,它包容接纳一切宗教的价值而予以层次化。宗教之所以成为宗教,至少应合乎人间伦理和现代人讲求合理的标准。凡是合理的信仰,即使信者不懂,并不算迷信。不合理的信仰,会为人心带来反常的影响,也为复杂的社会带来更多的困扰。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人生》六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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