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

《金刚经》是佛教重要经典。根据不同译本,全名略有不同,鸠摩罗什所译全名为《金刚般若(bōrě)波罗蜜经》,唐玄奘译本则为《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梵文 vajracchedika-praj?āpāramitā-sūtra。《金刚经》传入中国后,自东晋到唐朝共有六个译本,以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最为流行..[详情]

《金刚经》讲解第四十八讲

  主讲:释慧祥

  日期:2006年10月29日

  讲次:第四十八讲

  请大家合掌。

  三称:“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并称念:“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并发愿:佛弟子(您们的名字)愿以今天听经功德,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愿令一切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善根;已种善根者,善根增长;善根增长者,发菩提心;已发菩提心者,于菩提心不退转;菩提心不退转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广度一切众生无有障碍。

  并愿以此誓愿之福回向给佛弟子(自己的名字),愿弟子业障消除,福慧增长,身体健康,家庭和乐,事业顺利,生生世世不堕三途八难,生生世世见佛闻法,随佛修行,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成熟众生,庄严净土,早登正觉,广度众生。

  三称:“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

  三称:“皈依十方三世一切法!”

  三称:“皈依十方三世一切僧!”

  好!请放掌。

  【经文】“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释经】佛陀继续开示道:“须菩提!如果有人说:佛陀这样说:‘我一定认为如何如何,或有人一定认为如何如何,或有众生一定认为如何如何,或有时一定认为如何如何。’须菩提!您认为如何呢?这个人正确理解我所说的义理吗?”

  【经文】“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释经】须菩提回答说:“世尊!这个人没有正确理解佛陀所说的义理。为什么呢?当世尊说:我认为如何如何时,或说有人认为如何如何时,或说有众生认为如何如何时,或说有时认为如何如何时,我们不可以以为‘佛陀是说我一定认为如何如何\’,也不可以以为‘佛陀是说有人一定认为如何如何\’,也不可以以为‘佛陀是说有众生一定认为如何如何\’,也不可以以为‘佛陀说有时一定认为如何如何\’。这时,才能称为真地理解佛陀所说的‘我认为如何如何,有人认为如何如何,有众生认为如何如何,有时认为如何如何。’”

  【说明】

  例如《增壹阿含经》云:“尔时,目连……即以神足至世尊所,遥见舍利弗在如来前坐,见已,目连复作是念:‘世尊弟子神足第一,无出我者,然,我不如舍利弗乎?’

  尔时,目连白佛言:‘我将不于神足退乎?所以然者,我先发祇洹精舍,然后舍利弗发。今舍利弗比丘先在如来前坐!’

  佛言:‘汝不于神足有退。但舍利弗所入神足三昧之法,汝所不解。所以然者?舍利弗比丘智慧无有量,心得自在,不如舍利弗从心也。舍利弗心神足得自在,若舍利弗比丘心所念法,即得自在。’

  ……

  尔时,诸比丘自相谓言:‘世尊口自记:‘我声闻中神足第一者,目连比丘是也。’然今日不如舍利弗。\’

  ……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弟子中第一声闻神足难及,所谓大目乾连比丘是也。’”

  众佛友!

  有关此经文,请大家自行去看,因为很长,我就不全引用了。只是现在来说明道理。

  当佛陀说:“目连神足第一”时,如果有人以为“目连一定神足第一”,那这个人就不是真地瞭解佛陀所说“目连神足第一”的义理。

  为什么呢?

  因为当佛陀说:“目连神足第一”其义有很多。当实际是“以神足而证得无漏者中,目连是第一位成就者之时”,这时“目连神足第一”就是指向“以神足而证得无漏者中,目连是第一位成就者”。

  又,如果当实际是“以神足而证得无漏者中,目连的神足是第一好的。”这时“目连神足第一”就是指向“以神足而证得无漏者中,目连的神足是第一好的”。

  又,如果当实际是“目前所有声闻弟子中有神足通者,目连是第一好时。”这时,“目连神足第一”就是指向“目前所有的神足弟子中,目连是第一好的。”

  众佛友!

  从这个经文的例子中,我们就可以瞭解,为什么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了。

  众佛友!世尊说法,一律指向实际现象。因为现象在变化,文字就算是用词一样,所指向的义理,也会跟著变化。

  其实,这个道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常常发生。

  例如:当我们听到“吃饭了!”,如果有人以为“一定是吃饭而已”,那就不是正确理解说者的含义。

  因为这“吃饭了!”会依实际现象的变化,有时是指向“吃面”,有时是指向“吃比萨”……等等。

  众佛友!佛陀说法,也是如此,“文词虽一,而义别异”,永远指向实际的现象,而实际现象会变化,所以含义是会依实际做调整的。

  如《无量义经》云:“善男子,以是义故,故知说同,而义别异。义异故,众生解异。解异故,得法、得果、得道亦异。……以是义故,诸佛无有二言。”

  众佛友!有关这个道理,请大家去读《无量义经》就能明白了。

  我们再来看《金刚经》的这一段经文,也就能观照到佛陀所要指向的义理了。正因为如此,依众生“根基、习惯、需要”的不同,对同一经文的有效运用,也会不同。所以,当我们遇到有人在解经文时,跟我们不同,我们别急著说人家是错的。

  其实,只要是对方在解经文时,当时他用的是“安全、有效、无后患的”就对了。《金刚经》经文中所说:“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道理,也是相通的。

  众佛友!试想:

  要过河时,每个人依自己当时的情况,有人要用竹筏才是安全、有效、无后患的过河方式,有人则是需要用走路过河才是安全、有效、无后患,而又有人则是需要走桥,有人需要游泳才是。如此种种,只要是安全、有效、无后患的,都是正确的过河之道。

  同样的,每个人虽然读同样的经,在运用同样的经文,但是依每个人当时实际的状况不同,则对该经文要如何取舍,如何运用,是不会一样的。但一定是在“安全、有效、无后患”的原则下,才算是正确运用该经文、该佛法

  因此,才说:

  一、知我说法:知道我所说的安全、有效的办法,

  二、如筏喻者:就像有人要过河,有时教他用竹筏才是安全有效的。

  三、法尚应舍:当这有效时机一过,就要换方法了,

  四、何况非法:何况根本就无效的方法,就不要用了。

  【经文】“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释经】须菩提!发心想要成就无上正等正觉的人,对于一切现象及道理,应以实际的现象道理来认知,依实际的现象道理来照见,依实际的现象道理来起信,依实际的现象道理来理解,不要以为佛陀所说的法,有固定的指向某一现象。

  【经文】“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释经】须菩提!我所说的“法相”(实际的现象道理),如来的意思就是指向“实际上,不固定,随时,随因缘,在变化的现象及道理”,这才是我所说实际的现象及道理。

  【经文】“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佈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释经】须菩提!如果有人用七宝,装满无量阿僧祇世界来行佈施。如果另外有肯上进的男子、肯上进的女士,发菩萨心(自觉觉他)者,受持这部《金刚经》,甚至,少到只受持此经中的四句偈等等。当此人能接受、能修持、能朗读、能背诵、能为人演说经义,这个福德胜于七宝佈施的福德。

  【经文】“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释经】要如何为人演说呢?

  就是在演说之时,不要只取那“变化无常的表相”来演说,应当演说那如如不动的现象及道理。为什么呢?如果演说那变化无常的有为之法,则这些法是不能作为修行人的依靠的。

  因为这些变化无常的生灭之法,就像“梦”,看似有,实是无,醒后了不可得。

  又像“幻”(变魔术、或催眠)一样,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实际不是如此。

  又像“水泡”一样,看似七彩繽纷,而实际上很快就破灭了。

  又像“影子”一样,看似有形有相,而实际上没有实体。

  又像“露珠”,看来圆润晶莹剔透,而经不起朝阳一照就蒸发了。

  又像“雷电”,听来震撼天地,看似垂照一切,而实际上只是一刹那就消失了。

  学无上正等正觉的修行人,应当如此来观察:那无常变化的有为法,是不能作为依靠的,所以不演说这样生灭无常不值得依靠的有为法。

  【经文】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释经】当释迦牟尼佛说了这部《金刚经》后,长老须菩提,以及在座的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还有当时一切天、人、阿修罗们,听闻佛陀所说的教法,都非常欢喜,也正信佛陀所说的道理,因此愿意接受而要去修行。

  【说明】

  众佛友!

  当我们要为人说法时,应该说那“如如不动”的法。

  什么叫“如如不动”的法呢?也就是“无为法”。

  如《金刚经》中已是阿罗汉的须菩提就有说过:“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什么叫“无为法”呢?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载:“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云何无为法?佛告善现:若法无生、无住、无异、无灭可得。”(CBETA,T05,no.220a,p.262,c16~18)。

  如《大智度论》云:“无为法,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CBETA,T25,no.1509,p.288,a24~25)。

  众佛友!“无为法”就是“无需因缘造作就永远存在的现象”。“有为法”就是“需要因缘造作才会存在的现象”。而这“有为法”,因为需要因缘造作才会存在,所以就会有“生、住、异、灭”这些现象。而这“无为法”,因为不需要因缘造作就永远存在,所以,没有生、住、异、灭的现象。

  我们在为人演说佛法时,当演说那“如如不动”的“无为法”,也就是“不生不灭的法”,才能让我们及众生可以依靠。

  例如:当我们知道「色身会死,法身常住」的现象道理。就知道每一位众生的色身都会死,每一个位众生的法身常住,这时,就不会去杀生,不会去偷盗,因为当我们杀死了任一个众生的色身,而对方的法身常住,所以当下一次在未来的某一辈子又再相遇时,这所结的善恶因缘就会展现而受报。

  所以,当了解这「色身会死,法身常住」的真理时,才能建立起三世轮迴及解脱自在的正确体悟。

  也因此,我们在为人演说佛法时,如果是演说那“如梦幻乃至如露电”的“有为法”,也就是“生灭法”,则很快当因缘一变,众生就不能依靠了,就无所适从了。

  因此,如《首楞严经》中佛说:“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CBETA,T19,no.945,p.122,b1~3)。

  众佛友!

  《金刚经》讲解终于告一段落。其实还有很多层面,我虽然想说,但碍于文字、时间的限制,常有“夜来八万四千偈,他日如何举示人”之憾。因此,我只举少少的例子来说明。但请众佛友,要自行深入广泛地去观照体会,在安全、有效、无后患之下运用于生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令问题不再产生,那就是正确的学习了。

  好了!最后祝大家直趣无上菩提无有障碍,广度众生皆得自在!

  下课!

  提问和回答

  一切真实:末学悲泪深悔,流转轮回,发意圆成无上觉道!

  师:是的!懺悔此身多业障,不见如来金色身。回向一切诸善根,愿尽未来随佛学。

  一切真实:谢谢师父!顶礼师父!

  一印:请问师父,能否把“《金刚经》讲解”总结一下吗?

  师:总结:所谓《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就是:以般若(事先瞭解准备)的法门,来安全有效无后患的来发展菩提心令坚固如金刚钻一样,不会被破坏,又能排除一切障碍,所以能直趣无上菩提于其中间无有退转。

  (注:已经慧祥法师初次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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