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航大师全集 菩提心影(三)法教篇 四三、评《整理佛教意见书》

  四三、评《整理佛教意见书》

  镇江超岸寺守培老法师,我最初是在民国八九年间拜见过一次,直到后来在《海潮音》上,看见他老人家和印顺、芝峰两法师笔战起来,才知道他是一位对佛学具有特殊见解的大善知识。

  今在第五卷第一期《中流月刊》上看见他老人家的《整理佛教意见书》,颇多高见。他说:“教义不整,纵有所宣扬,焉能福利社会?”的确,中国佛教,只有墨守成规,少有新见解,所以自宋明以来,佛教不兴,其症结或就在此。但是圣教上曾说“依法不依人”,这句话的意义就是说,在人的方面,大善知识说的话不一定都是对的;我们要以佛法的真义为依归,若是因(P331 )法而毁人,或因人而尊法,都不是学者的态度。现在我就本着这样的态度,照他老人家的小标题来检讨吧:

  甲、佛说中道与各宗中道

  真正“中道”的说法,须依龙树菩萨所造的《中论》,《中论》云:“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这就是“八不中道”。又天台始祖智者大师从《中论》悟入:“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其实六百卷《大般若》,无非发明此义,明乎此,则一切疑团俱破。是非曲直,了若指掌,明眼者,毋须另不一笔,措一词,自然冰消瓦解。

  乙、《成实论》与《俱舍论

  弘与不弘,不在于法,全在于人,所谓“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俱舍论》现存有《普光记》,《法宝疏》,及《圆晖疏》,且又得弘唯识者兼弘俱舍,故俱舍兴焉。今欲救成实之命脉,望海内外高僧大德,多作《成实》注疏,并宣传讲说,不到十年,成实自有人信仰,望有心弘法者努力为之!

  丙、善取空与恶取空

  空名是一,空义亦同,而所不同者,在善取与恶取而已。何谓空?一切法(总括根身、器界、识心,乃至菩提涅槃,《般若经》明八十一科,普通云十八界,即“相妄性真”四字已尽。因此空者,所谓性也、理也、真谛也。何谓善取?即虽明知性空,然“相”不可毁;明知理无,而“事”不可拨,事相者,即十法界之因果也。作佛因,得佛果;作地狱因,得地狱果。明乎此,则恶应努力断,善应努力修;断恶则免不堕,修善则可上升。“转染成净,转识成智,转有漏成无漏,转凡成圣,转众生佛陀,转烦恼成菩提,转生死成涅槃”皆事相也,非理性也。故知事相属因果法,理性属非因果法,平等一如,此乃真、俗二谛;明乎“具”则一法不立,明乎“俗”则万法全彰。学佛之人若能明乎真俗二谛,如车之二轮、鸟之两翼,不可废一,即水起波,即波认水,虽理性本空,而事相丝毫不爽,虽常修利他万行,而又常观如幻如化;能如此,则学佛之道毕矣。否则拨无因果,殊觉非是。

  丁、等觉果与妙觉果

  诸经位次或开或合,无有一定,或云四十一位,或云五十二位,或云十二位,而《楞严》又有六十位。愚意以弥勒现居等觉,次补佛处,观音、日光亦然。且云四十一品无明,而《解深密经》亦有二十二种微细障,故知欲进妙觉,再断一分生相无明,《楞严》云:如来逆流,如是菩萨顺行而至,非无因也。

  戊、人我与法我

  欲明斯义,先应以我字释明:我者何义?实义、遍义、常义、一义。明白这个定义,就知道只要你执着根身是实、是遍、是常、是一,不明白一切有为法是“众缘”所生,是假、是局、是无常、是和合的假相,就叫做“人我执”。换一句话说,就是执着这有情的身命为实、遍、常、一罢了。至于“法我执”,那范围就更大了,如数论派执二十五谛为实有,胜论派执六句义为实有,二乘人执五蕴为实有,权教人执菩提、涅槃、众生及佛为实有,不能了达“圆满菩提,归无所得”的大道理,都叫做“法我执”。在我个人平常另有一种解释,以为凡执着“整个”的实有,叫做人我执;凡执着“零碎”的为实有,叫做法我执。斯则“法我”亦非但指“器界”,亦兼“根身”。例如“五蕴根身”,执“根身”为实有,此为人我执,盖不知从五蕴假和合所成,二乘人已破人我执矣;然后执“五蕴法”是实有,此则名法我执,盖不知五蕴法亦属缘生是假,何实有哉?前者执根身整个为实有,名人我执,后者执五蕴零碎为实有,名法我执,此依小乘教义,固属易知。至于器界外法,亦有人我和法我,此属难知。例如执一座整个的高楼大厦为实有,名人我执;能知大厦是假合所成,不执为实有,然执成此高楼大厦的——木瓦砖料——为实有,此名法我执。盖不知木瓦砖料,亦属缘生假合,何实有哉?故知“人我”不必单指“根身”,而“法我”亦不必单指“器界”,此又一释也。

  己、断常二见与非断非常

  何谓“断见”?谓人死不复更生,一断永断,无复有善恶因果,故名邪见。何谓“常见”?谓人常为人,畜常为畜,无有转变之理,则作善何为?作恶何畏?拨无因果,故亦名邪见。能知穷通得失,夭寿贵贱,皆由业所招,自识所现,则恶可努力断,而善可努力修,是为非断非常,亦名正见

  庚、见分与自证分

  吾亡友悦西法师曾作《菩提草》一集,非特指“证自证分”固无,连“自证分”亦无。彼所据之理由,谓宇宙万有,只有“能知与所知”足矣。在能知所知外,更立三与四者,皆属头上安头。吾当时亦赞同其说,后细研其立后二分之理由者,因欲建立“量果”故也。若不立量果,不但证自证分固无需要,实则连自证分亦不必另加矣。然则须量果欤?不须量果欤?请高明者下一断语。

  辛、外五根色法与内意根心法

  我以为守老十种意见书,唯有这个问题太大了,因为牵涉了唯识宗整个的经论。我以为四分之异义,系护法菩萨或窥基大师他们自己杜撰的也不一定,若说到前五根不是色法,意根也不是心法,那就非要把《瑜伽师地论》、《杂集论》、《五蕴论》、《百法论》里面的“主张”通通删改不可,连弥勒菩萨、无著菩萨、世亲菩萨,都在错误之列。除非说这种书是伪造,不是他们自己亲进的方可;不然,将来弥勒菩萨在龙华树不说法,一定不能成立,否则非改不可。我虽然不是唯识宗的嫡裔,当然不必党争,不过他老人家把《楞严经》六种根性扯来一谈,那就使我们不服了。

  壬、密意说与显了说

  三自性、三无性,都是佛说的,这可打开《解深密经》来作证明。不但是佛说,就是论师也没有不说,这可拿《唯识三十颂》便可知道。至于密意和显了的来源,那是因病施药的善巧方便,病愈了为止,并不是说三无性不对。先因众生执有,所以用空去医,后因众生执有的病虽然是好了,又害起执空的病来,所以又用非空非有的药去医。古德说:“佛说一切法,唯度一切心;若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假定没有当时一班外道执断,执常,执无因,执自然,那末,佛也用不着说什么正因缘。又假定后来一班众生不执有,那佛又何必无病呻吟的说空?因此,我们知道,因为一班众生空执太重,事事拨无,所以佛才来在深密会上说非空非有的唯识教。如果不把《解深密经》完全推翻,那这三时判教,无论怎样都是摇不动的;所以最好还是拿《金刚经》那三句——“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话说,岂不是千了百当吗?

  癸、有漏种与无漏种

  守老于此,云无“种子”,推翻“因果”法则,我大不以为然。古人因一句转语失当,堕五百劫狐狸身,可见善知识一言一语,难逃因果责任。

  以上略抒愚见,尚祈守老与海内高明者有以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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