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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要分成四份来用

  南部有个信徒开装潢的家俱店,一间一间的开,开很大很大,赚很多钱。赚很多钱以后,他就想娶个小老婆,结果怀孕了。大老婆就放不了,她说:「不行,你什么事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娶小老婆。」那怎么办呢?吃饱饭没事,约几个朋友就去赌博了。

  你知道这些赌徒都很厉害,所以先让他赢,一个晚上几十万赚进来。那赢了几个晚上以后,他生意不做了,赌博比卖家俱好赚,卖一个家俱能赚多少,就慢慢的把这个钱花在赌博当中。起先赌都是赢,后来愈赌愈输,愈赌愈输,输到最后四间家俱店没有了,然后被通缉,跑到南部去。我还见过这个人,他说:想当年四间家俱店多风光,现在在逃难。

  这就是会赚钱而不会花钱。你把钱花在赌博上,怎么会有好结果?所以,你会赚钱还要会用钱,钱用在刀口上,对自己好对别人好;那你花在赌博上面,这赌徒又是吃喝嫖赌,害人而已。

  佛规定在家信徒赚了钱要分四份,一份来养活家庭、日用开支,一份储蓄,一份继续发展事业,一份行善事,这个比例是按照自己的能力分成四份,而不是你赚到的所有去布施。 就有一个信徒,「师父说要布施才会很有钱,来生才会变成生活很富裕。」结果他把房子当掉了,最后麻烦来了。所以这是不当的布施,会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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