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法泛谈 五、生死与缘起

  五、生死与缘起

  凡夫众生,不知性空随缘六道,六道宛然而性空。竟执根身初起为生,根身坏灭为死。因而贪生畏死,如人走避虚空。佛说一切法无生,以无生故无灭。若生不息,灭自然亦不息。所以众生欲求不死,应当精进证于无生。若证无生,死自然灭矣。

  佛言一切外道无有智慧,只求断死,不知断生。甚至妄求长生不死。不知有生必然有灭,常生即是常灭。既求于生,若求不死不可得也。正如升高者必然堕下,若求其不堕,必是不升。如果欲其升,而不欲其堕,是不可能的。

  佛教弟子证于无生,若证无生,死自止也。生死既无,自然出离六道轮回

  本来法界湛寂,空空无有大千。所以既无六道,亦无生死轮回。只怪众生迷惑,以惑业因缘,妄受六道果报也。故永嘉大师「证道歌」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以染缘便起凡境,以净缘便起圣境。凡圣二境,皆系缘起。寻其究竟,皆毕竟空。以缘起如幻故,乃知一切法无作无起无生。

  毕竟空中炽然建立一切法,一切法皆归毕竟空。所谓炽然者,即生死不断义也。既然生灭皆空,是知无生灭。可怜众生迷惑,于无生无灭中,妄见生灭。故曰明明生无生,偏落无生生,因缘遂无性,众生业不空。

  众生由于烦恼系缚,以致往来六道之中,数数生起。故往来六道生死者,以因缘起故。同时于六道中,生死相续不断,诸缘和合则生,诸缘破散则灭。诸缘破散已,另有新缘相续而起。于是生死不断,轮回相成。

  众生心念于善,则善业生;念于恶,则恶业起;众生念佛,则净业成就。善业成就,则三善道现;恶业成就,则三恶道现;净业成就,则极乐净土现。一旦往生极乐净土,则证无生。何以故?清净则无生也。

  所谓无生者,非是在生以外另有无生也。须知生与无生,不二不别。无生即生,生即无生。何以故?生法清净,即是无生。生法性空,即是无生。生法无相,即是无生。生法无作,即是无生。生法不二,即是无生。生法平等,即是无生。生法如如,即是无生。生法不可得,即是无生。乃至生法缘起,即是无生。何以故?因为缘起性空,如果不起妄心造作,缘起当体即是无生也。所以我们要以清净心,求生清净佛土。

  于十方净土中,唯求生弥陀净土最为方便。何以故?由于二力故。阿弥陀佛发四十八慈悲大愿,愿愿在度众生。故众生若以欣愿心求生极乐,佛必以悲愿心垂手接引。众生起感,弥陀必应。如此感应道交,心佛相应,二力成就,故是大方便也。既生净土,以佛愿力,虽是下品生者,亦得与诸上善人俱会一处。

  如是因缘,皆自体种子所显现。故欲生极乐,应先发起自体上之净业种子。怎样才能发起自体之净业种子呢?其要诀在于信、愿、行。绝不可以凡夫思议心,测度不思议之佛法也。

  六道轮回,是由三种缘起相所建立。所谓前际中际后际。从前际生中际,从中际生后际。中际生已,若起烦恼业,则流转于后有。若趣于清净,便可至究竟涅槃。前际者是无明行,中际是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后际是生与老死。由于无明行生中际,于中际若起爱取有,便是烦恼业。以是因缘,便与后际生死,相续不断。中际的爱取,复成为前际的无明。中际的有,便是前际的业。于是生死六道,轮回不断。

  众生诸根依名色生,名色依识而生,识依业生,业依烦恼生。而烦恼依妄想生,妄想依名相生。以如是故,成为凡夫。若人不取着于名相,便不生妄想。若无妄想,便不生烦恼。若无烦恼,可息六道轮回。是故若人不取著名相不生妄想,便得真智现前,证诸法如义,是即真如法性也。如是则转凡成圣矣。

  六道生灭,依于法相而得建立。而一切法相,依于缘起而有。若知缘起无性,诸法空寂,则生灭焉有?故生灭者,众生之见也。既有于见,乃取于相。既取于相,乃执实有生灭。以执生灭为实故,于是实在落入生死也。故佛言,一切众生,皆以有见而入生死。

  若人洞达一切法皆是缘起,缘起即无性,如是可明诸佛三德三身,不外寂而照,照而寂也。若能如是而知,则能一解千从。是将自性清净心,向无所有中栖泊。故曰心包太虚,量周沙界。

  佛心犹虚空,无垢无染。例如劫末时大火焚烧,而虚空却未被烧着。澍大雨泛大水,而虚空却未被湿着。大风狂吹,天地尽毁,而虚空却未被动摇。恰如无心栖泊于无所有,一切无住,即此「无住」,亦复不住。此乃真实修行者也,乃大丈夫也。

  如果念佛人念到这种地步,把是非人我成败打成一片,不被任何烦恼所动摇,一颗心犹如虚空,火烧不着,雨打不湿,风吹不透,是真念佛者也。

  所谓生之无生,真性湛然;无生之生,业果宛然。我辈凡夫,若欲证入无生,即须断集,若能断集,自然无生矣。于无生而说生,即是缘起一切法相也。若于生而明无生,便知一切相无非实相。故曰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者,非是有烦恼有菩提也。而是烦恼不可得,菩提亦不可得,故曰烦恼即菩提也。生死即涅槃,其意义亦复如是。若如此知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法界缘起,平等法性,本无二无别。然凡夫妄生烦恼,以烦恼故落入六道。二乘但证无常生灭,取着有相涅槃。是故凡小皆不得一乘妙旨,圆融法界。唯佛菩萨,深入缘起,了达真空,彻证涅槃妙心,常乐我净。

  缘起即众生界,缘起无尽,故众生界无尽。众生界无尽,故生灭无尽。既曰无尽,而无尽即是常存,常存则无生灭。故生灭无尽,则其性恒一。无尽生灭,则其相万变。其相万变者,无尽缘起也;其性恒一者,一心常灵也。

  以一心常灵,故成无尽缘起;无尽缘起,还依一心常灵。众生轮转六道,念念生灭,相续不断,即此「不断」之性,便是清净法身。若洞彻不断不变易性,便是根本智慧。

  法身随缘现生灭,故因果宛然;生灭随缘性空寂,故法身常一。所以我们见诸法生灭时,要不作二想,亦不作不二想。于二不二皆离,亦离此「离」,终至心无所住,亦不住于「无住」。这便是圆觉,亦便是涅槃。《华手经》云:「是心不在缘,亦不离众缘,非有亦非无,而能起大果。」即此意也。

  我人若能了知六道诸法由众缘起,于六道诸行,唯见法性空寂。于是兴衰毁誉称讥苦乐尚不能动,何况能与人争胜争负,争先争后,而兴诤论乎?若人修行到如此地步,方能担当如来家业也。

  故会真只在忘言,悟道唯有明心。真修行人,睹文只悟其义而不着其。不着其,教旨自然现于心源。若徇文以为悟道,即死于文下者也。

  故知六道生死未尝生死,来去未尝来去。众生修行,不可止住于文字,应契入法性。故曰知无生死者,不如体无生死;体无生死者,不如契无生死;契无生死者,不如用无生死。若能达到用无生死的阶段,便能入三界度三界,入生死救生死了。

  学道之人,虽能知无生死,然为烦恼业报所障,身心俱不得自在。遇憎爱境,便起憎爱心;遇违顺境,便造善恶业。不能任缘养性,正念不失。当此之时,须假修习方便,策励精进。必欲斩关落镇,破生死关隘。故虽知无生死,若不假修习方便,亦难得受用也。犹井底甘泉,虽目见了了,若不假绳罐方便,亦不能取出受用。

  故闻、思、修,三慧之中,要以修慧为贵。修慧始得真实,闻思不过相似而已。佛法虽深,修行可至宝所。

  凡夫修习,首须清净根门,除五欲、五盖、十不善业。何为五欲?五欲者,五根贪着五尘也。眼贪色,耳贪声,鼻贪香,舌贪味,身贪触,是为五欲。

  约欲心染尘言,则眼耳鼻舌身生五欲。约尘起欲心言,则色声香味触等五尘为五欲。《华严经随疏演义钞》,依尘起欲心,更立财色名食睡为五欲。欲恶若离,禅定即生。欲恶若灭,禅定即起。若不除五欲,纵然入定,亦是魔定。故龙树菩萨说,菩萨离五欲,得诸禅定。

  既知「欲」者五欲,而「恶」者,又系何法?所谓恶者,五盖也。即贪欲盖,瞋恚盖,掉悔盖,睡眠盖,疑盖。此五法障心,故名五盖。

  贪欲盖者,于顺境爱着,障乎于心。瞋恚盖者,于违境忿怒,障乎于心。掉悔盖者,心散动着于诸尘,是名曰掉,掉者掉散也。掉之为法,破出家人心。出家人精进摄心,犹不能住,何况掉散?故出家修道,首应伏掉散心。以掉散故,心怀忧结,是名曰悔。睡眠盖者,心重欲眠名之为睡,睡深离觉名之曰眠。睡眠障心,是大无明,故名之为盖。疑盖者,于正法不信,疑师疑法。佛是我大师,疑师则违佛,疑法则违教。

  五欲五盖均在欲界,以障乎于定,故不生色界。五欲若除,则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清净。五盖在于意根,所以五盖若除,意识即得清净。六根清净,始堪修道也。五欲以五盖为根,因为五欲之缚,根在意识故。

  然五欲较粗而易见,五盖较细而难识。修行人应先除粗者,后及细者。是故虽然五盖为根,而除时应先断五欲。五欲若断,则五盖可因之而除。因为五欲,可为五盖之增上缘也。若欲除五欲五盖,首应持戒,次应修定,后应修慧。故经有云,先以戒捉,次以定缚,后以慧杀。

  所谓十不善业者,即杀、盗、邪淫(约在家众言)、妄语、恶口、绮语、两舌、贪、瞋、痴。此十种法,即所谓十不善法。若能将以上欲恶、十不善法除尽,便可不违于道。诸法缘起,亦就不违于性了。

  谈到无生,约有二种。一种是法性无生。因为法性无性,以无性故,谓之无生。二者是缘起如幻。如幻则非实有,以非实有故,谓之无生。此二种法,皆可入于无生,故知此二种法者,实是一体之两面也。

  无生法有多种名,如中道第一义、无上菩提、毕竟空、法界缘起、心地、一真法界、法身、如来、涅槃、如如、真如、佛性、圆觉、总持、如来藏等种种名。凡夫不识无生之义,于是落入六道轮回。圣者体证无生,则能入无漏证法性。

  法性无生者,真如本一,无得无失也。缘起无生者,幻相本空,非有非无也。凡情遍计,妄执有无,不识法性,于是随其所见,见有生死。智者晓了诸法依他而起,于是会归圆成实性。依他起者,即缘起也。故《涅槃》云,见缘起即为见法,见法即见中道,见中道即见佛亦见佛性。愚痴人不见缘起法性,于是不明中道不见佛性。以不见佛性故,妄随六道生死。

  故六道生死,皆由众生迷惑心所生。众生若得不迷本性,即出三界也。觉乎缘起,便知性空。迷乎缘起,便落无常苦道。迷于缘起者,于是眼耳鼻舌身五种识,便取着于尘。以取着故,于是转入第六识,成善恶因种入第八识。第七识以我见我慢而生攀缘。于是更支配第六识造善恶业。以致覆障第八识不得显现,因而落入六道生死。故众生临命终时,一生所造善恶诸业,俱时现前。这便是因为第八识净种子不得现前故,于是随业流转,不得自在。

  如果众生以净戒因缘故,不令五识取着于尘,于是第六识可得无过。第六识无过故,于是第七识不生攀缘。不以我见我慢攀缘故,便可无善恶诸业。无业因缘故,便可出六道生死也。

  所以六道生死因缘,最初依于第八阿赖耶为体。而第六意识为用,造善恶业构成三世因果,流转不绝。如果第六识起如理分别,便可修道证灭入无生了。故流转生死固是第六识之过,然出世解脱亦是第六识之功。因为第八识只是种子而已,第七识只是恒常执我,分别力弱。前五识若无第六识分别造作,虽取一切法相,却是无过。唯有第六意识分别造作力强,能起善恶诸业。故前五识虽然分别一切法,而第六识不作分别想,便可无过了。

  其实心外无法,法外无心,十方三世,唯是一心。故第六识分别者,只是分别自心而已。十方三世一切境界相,全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建立。众生妄心,于毕竟空中,建立如幻空华之法。所建立之法,犹镜花水月,无体可得。众生无明,便于此镜花水月之中,空随流转。

  众生命终时,识被业障所缠,于是受生种种杂报之身。所以识能生身,识如种子,识流相续,能持身不绝。能令众生,受生受死。是故三界得以成立,令众生受于五烦恼阴。五烦恼阴者,有漏五阴也。何谓有漏?生于三界之中名为有漏,若出三界,则为无漏也。

  有漏五阴,其有二种,即有漏善五阴,与有漏恶五阴。有漏善五阴,便是三善道;有漏恶五阴,便生三恶道。是故有六道身。有漏五阴,初即名色。而名色由识所生,识由烦恼业所生。我们于现在世,若生爱取,造作诸业,便必受有漏后身也。

  须知五阴是生灭法,是无常法,是变坏法,是忧悲恼苦聚。例如色是生灭,是无常,是变坏,致令众生忧悲恼苦。余如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故若于五阴生爱着欲贪,则受生灭无常变坏之苦了。如果正见五阴生灭无常变坏苦,离爱着欲贪,调伏爱着欲贪,便可获致解脱。

  若人了解大乘,洞达五阴皆空,则证法身。何以故?因为五阴皆空,即法身也。若知五阴皆空,自然便不会生爱着欲贪了。

  愚痴凡夫,不明五阴皆空的道理,竟对五阴起爱着想,起常想,起安隐想,起我我所想。加以保护爱惜,是以临命终时,必受此五受阴怨家所害。

  若能如实知,了达五阴皆空,便如《心经》所说,度一切苦厄了。此人不但不被六道凡夫所局,乃至不为小乘圣人所限,直证大果矣。

  五阴皆空便是无生,故若知五阴皆空,便破无明。无明若破,则行灭、识灭、名色灭、六入灭、触灭、受灭、爱灭、取灭、有灭、生灭,终于老死灭。是故达五阴空,即知无生也。不坏缘起,当体性空。故知诸佛诸菩萨,其度生之业,不以无明烦恼为因缘。所以诸佛菩萨,虽行于六道,救度六道,得大自在。

  吾人欲脱业系苦,应修八正道。八正道者,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佛说八正道是沙门法,不行八正,即非沙门。

  有人谓八正道是小乘人所行,其实不然。因为八正道,实是一切贤圣所通修。小乘人行乎八正,得有余涅槃。大乘人修八正道,可获无上菩提。故知八正道是大小通修。法本不二,以机有阶降,故得果不同也。据此可知,佛法宗乎缘起,缘起法本来不二,以众生机有差别,故现法不同。利根人知缘起是依他起,故可入圆成实。钝根人执依他起为实有,于是落入遍计执。以遍计执着故,苦集乃生落入六道。

  声闻乘人修八正道,是局依于苦集灭道四谛而行。大乘人则将四谛理扩而大之,以大乘智慧立大乘修行,依中道第一义而修。

  兹据经略申大乘八正道义。

  大乘所行八正道:一、正见。见一切法平等,见一切法无分别,见一切法无二,是名正见。二、正思惟。如实知一切法,离一切思惟相,因为一切思惟,皆非正思惟。若能断诸分别,方名正思惟。三、正语。口所出言,不自恼,不恼他,不自污,不污他,不自生慢,不生他慢,不自诳惑,不诳惑他。复次说一切法平等,说一切法清净,说一切法无二、无性、无生,是为正语。四、正业。若业能作寂静因,若业离无明爱取,若业不垢不净能坏烦恼,若业不系三界,是名正业。五、正命。若命不妨自身,不妨他身,不增一切诸恶烦恼,非恶业活,是名正命。六、正精进。若能了知于如法性,实法性,无精进,无不精进,是名正精进。七、正念。若念六度,四无量,乃至离相无念。常修一切善法,远离一切恶法,复于「修、离」不取相念着,是名正念。八、正定。于定不执取不味着,行住坐卧四威仪,无不在定中,乃至无定无不定,心无所住,是名正定。

  总而言之,声闻乘人修八正道只为自求,菩萨行八正道为度一切众生。

  菩萨于六道中,欲度一切众生出离生死,须令众生转识成智。何谓为识?何谓为智?兹分别于下:执着缘起幻相是识,了达诸法实相是智。见诸法生灭是识,知实相不生不灭是智。执着有相无相是识,超过有相无相是智。于诸缘起法相种种境界,起心生碍是识;于种种境界,无心无碍是智。心有所住是识,心无所住是智。心有憎爱是识,心地清净是智。心有所得是识,心无所得是智。

  智则能破无明,识则能长生死。智者明也,明者除暗,故能破无明。无明若破,则知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于是出离生死。识者分别,妄起憎爱,于是堕入六道生死。看不破、放不下则名识,看得破、放得下则名智。

  总之,生是因缘生,法本不生;灭是因缘灭,法本无灭。生灭唯是因缘,法本不可得。例如无明生行,行不可得,依无明因缘而生。行生识,识不可得,依行因缘而生。识生名色,名色不可得,依识因缘而生。名色生六入,六入不可得,依名色因缘而生。六入生触,触不可得,依六入因缘而生。触生受,受不可得,依触因缘而生。受生爱,爱不可得,依受因缘而生。爱生取,取不可得,依爱因缘而生。取生有,有不可得,依取因缘而生。有生生,生不可得,依有因缘而生。生生老死,老死不可得,依生因缘而生。

  故十二因缘,皆无自性,唯依他因缘而有。而无明者,体即虚妄而非实有,故知一切法本来无生。

  如果生灭,则老死灭。而生本不可得,依有而有。有本不可得,依取而有。取本不可得,依爱而有。爱本不可得,依受而有。受本不可得,依触而有。触本不可得,依六入而有。六入本不可得,依名色而有。名色本不可得,依识而有。识本不可得,依行而有。行本不可得,依无明而有。无明本不可得,虚妄而有。

  无明既是虚妄,则生灭皆不可得。无明不生,则不生行,不生识,不生名色。乃至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一切不生。无明非为实有,故不灭,则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一概无灭。如此一切无生无灭,便是妙湛总持不动尊,名之曰佛。

  是知诸法因缘生,性本空寂;诸法因缘灭,性本不动。故于一法界,万象森罗,而毕竟空寂;毕竟空寂,而万象森罗。约缘起言,则一切法非有而有;约性空言,则一切法有而非有。

  有而不有,虽有不着有边;无而不无,虽无而不着无边。离有边有,故有不碍无;离无边无,故无不碍有。有不碍无,缘起即性空也;无不碍有,性空即缘起也。

  此法甚深微妙,亦名实相,亦名中道,亦名般若,亦名萨婆若,亦名一真法界,亦名自性清净心,又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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