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烈火问佛法于圣严法师

  黄烈火问佛法圣严法师

  《中华日报》转载

  味全食品企业公司创始人黄烈火先生,笃信佛教,护持三宝,常读佛书,并与圣严法师常相往还,讨论佛法。一九八七年三月,黄董事长邀请圣严法师到其桃园埔心牧场作客,同行者尚有方宁书、戚肩时两位居士,席间黄公与法师问答,颇具内容,故记录成文。交由《中华日报》于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三日的「中华佛学」第六期刊出。

  黄烈火

  (以下简称黄):

  佛法是否能帮助人从痛苦之中得到解脱?自己解除苦恼后,如何在金钱方面帮助他人,进而鼓励他人更积极的面对人生,造福人群与国家?

  圣严法师

  (以下简称师):

  释迦牟尼佛是一位王子,生活过得很好,他为什么会出家?因为他看到民间的疾苦与不幸,且感到生、老、病、死之苦,是任何人都逃避不掉的。他想这不仅是个人的问题,也是大众的问题。为了求智慧来帮助大家解决问题,所以他才出家修道

  人生的问题通常可大约分为物质的、精神的、永恒的三类。

  所谓物质问题,是生活的先决条件,为他人解决生活的困难,便是布施,不过所谓布施并不是一定要有钱财方能布施,亦可藉助于语言文字及思想,还有手脚,以达成布施的目的。那便是体力、智力、财力的总和,端视各自的才能或力量,尽力帮助他人。因此,一般而言,若要助人利人,先当让人安身,然后才能安心。

  再进一步,便是精神生活的安顿及提升,也就是修身及修心的方法了。教人从事布施、持戒以及禅定的修持和智慧的开发。

  最后是永恒的问题,亦即求得精神的解脱。

  解脱的意思是什么?解脱并不一定要离开人世间,而是对于任何事物,不舍不取、不存得失,不为此渺小的自我而起贪瞋痴。人当行善,如果行了善,心中不存任何痕迹,就是解脱,有这种解脱工夫的人,就得自在。黄董事长说:「我们是不是先对自己有益,才对他人有利?」是的﹗先接受社会的成就,然后再为社会提供服务,这叫回馈社会。

  黄:我们的社会,因争权夺利,有些混乱的情况出现──所以佛教要如何发扬光大,才能让人人了解真正的佛教,以期得到佛教的法益?

  师:以现在的环境及时代背景来看,我们应该朝三个方向努力:1.栽培人才,2.多做社会福利事业,3.多做文化事业及文字宣传。

  这三种之中,最根本的是人才。有了人才,其他的如社会福利等各种佛教事业,才能推展。至于文化与教育,我们已经努力在做,只是做的尚不够多。我们的中华佛学研究所,正在从事现代化的高级教育,在开始要求自己达到国际水准。我们的研究生,都是各大学毕业的。这些人再过十年,都将是佛教界优秀的领导人才。只是办佛教教育是百年大计,无法立竿见影,人才的养成,需要付出耐心。

  现在我们出家人中的大学毕业生,已在渐渐增加。譬如嘉义内埔的香光寺是比丘尼的道场,有七、八十位,多半是大专以上程度的女青年去出了家。南投鱼池乡圣开法师的人乘寺、台北三峡智谕法师的西莲净苑、台南白云禅师的菩提寺、高雄的佛光山以及我们北投的农禅寺,也都有不少大专毕业的男女青年现了出家相。再过二十年,出家的佛教人才,当会日益普遍。

  至于主办慈济事业的佛教人才也很多。台湾全境的佛教寺院,办了幼稚园、托儿所、孤儿院、仁爱之家、义诊诊疗所的也渐渐普遍起来了。如众人所知的,有一位比丘尼──证严法师在花莲所办的慈济功德会,会员就有十万多人。受照顾的人,遍及全省。去年落成的慈济医院,总计花了新台币八亿元,在台湾东部地区,算是设备最好的医院。

  文化事业呢?现在出版的书,从其封面的设计、装订、内容的要求也在渐渐提高了。如佛教书局、新文丰、天华、华宇、弥勒、佛光、文殊、东初等出版社,对于佛教书籍的编译、著述、出版流通已有相当的成绩。

  黄:佛法中常讲到「无我」、「无常」这两个名词,请教法师作深入的解释。

  师:无常与无我系佛法的基本,而一般人往往误以为,人间既然是「诸行无常」,反正一切现象都是无常的,什么事情都不要去管它好了。既然是「诸法无我」,一切东西都不属于我,我们还要努力追求什么目标呢?如果停在这阶段的认识,对己、对人、对社会都不会有什么好处。

  其实,无我有三个层次:第一,是刚才所举的,是站在自我否定的立场,否定了一切的价值观念,当然不是佛法的本意。

  第二,就是不以「我」个人为中心,是以我来为全体人类的社会大众服务,虽然依旧有「我」的存在,这个「我」是属于所有的社会大众,不是将社会大众当作我自己的工具。比如黄董事长恒以味全公司的发展为目标,再把这味全公司的「我」扩展到整个国家、人类、全世界,使得全世界的全人类,都因味全公司的贡献而获得幸福,那每一个个人和国家社会,还会有什么问题?

  第三个层次更超越,这是佛法的理想,称为三轮体空的「无我」。如做布施,虽以一切方法常做布施,一切众生均获利益,亦恒不以有我做布施,不以有被我布施的东西,不以有众生接受了我的布施。换句话说,我虽利益一切众生,却不自觉有施惠者、受惠者及惠予物,这才是真正的无我。

  (一九八七年五月十三日《中华日报》「中华佛学」第六期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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