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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取豪夺

  强取豪夺

  宋王僧达。幼聪敏。好鹰犬。躬自屠牛。兄锡。罢临海郡还。俸禄百万以上。僧达一夕令奴辈。辇取无余。为宣城太守。游猎无度。受辞辨讼。多在猎所。迁吴郡太守。西台寺多富沙门。达遣主簿率门义(家丁也)。劫寺内竺法瑶等。得数百万。后高阇。与沙门昙标等谋为乱。帝以僧达屡经犯忤。因陷之。赐死。(宋王僧达传)

  南宋王僧达,幼年天资聪敏,可惜不能用于正轨,爱好游猎,以追逐射杀禽兽为乐。又常亲自屠牛。他的兄长王锡,罢临海郡回乡,积集俸禄百万以上。王僧达趁他不备,一天夜晚,暗中命家奴偷运而归,无所余留。

  后来僧达当宣城太守,不务政事,终日游猎,毫无限度,审问百姓诉讼案件,多在游猎途中处所,草草了事,是非不能公断。其后又迁任为吴郡太守,当地西台寺内沙门(和尚),多富有资财,王僧达便派遣主簿官率领家丁,威逼强取寺内竺法瑶等和尚建寺的资财,合计数百多万。无形中犯了盗窃常住财物之根本重罪。

  后来有高闇与一和尚昙标等谋划反叛,事机泄漏,宋帝因王僧达屡次触犯忤逆意旨,因此故意陷他与叛党同谋的罪名,赐他自杀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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