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雨集第二册 中编「大乘佛法」第二章 大乘「念法」法门

  第二章 大乘「念法」法门

  第一节 十法行

  方便道的六随念s!ad!-anusmr!taya法门,大乘经中分别论述的,有『摩诃般若经』,『大般涅槃经』,『虚空藏经』等,可说并不太多。然分别阐扬的,如「念佛」法门,就是「大乘佛法」中非常重要的修行了。念smr!ti是忆念,明记不忘,是修习定慧所必不可缺的。其实,任何修行,即使是初学,也要忆念不忘,如忆念而称佛的,名为(持名)「念佛」。同样的意义,持诵经典,名为「念经」;持诵咒语,名为「念咒」。有念诵ja^pa一词,就是口诵心念的意思。现在先说念法dharma$nusmr!ti:在「佛法」中,重于圣道的忆念。「大乘佛法」是「依于胜义」,「依于法界」,「依法性为定量」,也就是重在契证的正法 [P115] ──一切法本不生,一切法本清净,一切法本性空,所以以甚深广大行为主的『般若经』,这样的说「念法」:「菩萨摩诃萨应修念法:于是(善法、不善法、 ……有为法、无为法)法中,乃至无少许念,何况念法」(1)?这是以一切法无所念为「念法」了。然修学甚深法,从「佛法」以来,就有四预流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思惟,法随法行」──如实道的方便。在听闻、思惟、修行时,都是不能没有「念」的。「大乘佛法」兴起,当然也是这样。起初,智证的法,是脱落名相,本来如此的;流传世间的教法,是佛所说,多闻圣弟子所传的。依佛及僧而传布,所以法比佛与僧是要抽象些,一般信众多数是念佛、念僧,供养佛及僧。由于佛教界出现了书写的圣典,「念法」法门得到了重大的开展,这是初期大乘──『般若经』等所明白昭示了的。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这样说(2):

  1.「是般若波罗蜜,若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 2.「应闻般若波罗蜜,应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受 [P116] 持、亲近、读、诵、说、正忆念已,应书经卷,恭敬、供养、尊重、赞叹:花、香、璎珞、乃至伎乐」。 3.「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供养、恭敬:华、香乃至幡、盖。……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与他人令学」。 4.「受持般若波罗蜜,亲近、读、诵、说、正忆念;亦为他人,种种因缘演说般若波罗蜜义,开示、分别令易解」。

  般若波罗蜜prajn~a^pa^ramita^是智证的甚深法门。菩萨修学般若prajn~a^,摄导施、戒等(六度、四摄)大行,自利利他而到达佛地。般若是甚深的,修学的方便,当然是「亲近善士」等,以闻、思、修而契入正法。所引第一则中:听「闻」般若法门;「受持」是信受忆持在心;「亲近」是「常来(善士处),承奉谘受」;「读」是口受(后来是依经文),一句句的学习;「诵」是熟习了的背诵。以上,是「亲近善士,多闻正法」的详细说明。「为他说」,是「宣传未闻」,使别人也能信受奉行(为他说,也能增进自己的熟习与理解)。「正忆念」 [P117] ,是「如理思惟」的异译。依『智论』,此下有「修」,那就是「法随法行」了 (3)。第一则的修学次第,与「佛法」中「亲近善士」等「预流支」一样,只是说得更详细些。第二则,多了书写经卷与供养。大乘兴起时期,恰好书写经卷流行;般若法门甚深而又通俗化,写经是重要因素。写成一部一部的经典,「法」有了具体的形象,于是受到恭敬供养。用华、香(香有烧香、末香、涂香等多类)、璎珞、幡、盖来供养,还有「伎乐」,那是歌舞(进一步就是戏剧)了。对经典的供养,与供养佛的舍利,是完全相同的。第三则,不但自己如此,还书写经典,布施给别人,使别人也能受持、读、诵、供养。第四则,以经卷布施,虽是功德无量,但般若到底是重于智证的,智证要先得如理的正见,所以为他演说、开示、分别,是更重要的。「正忆念」以前的「为他说」,只是照本宣扬,而「演说般若波罗蜜义、开示、分别」,是深一层的开示、抉择,重于胜解深义。以法为中心的般若法门,自修与利他,采取了这样的方便:甚深而又通俗化, [P118] 通俗而又方便的引入深义的修证。在法的学习,法的流通上,有着不同于初期「佛法」的内容。

  听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书写、供养、施与他人:在「亲近善士」等固有方便外,增多了书写等通俗易行的的方便,这是大乘兴起时,因教界书写圣典而展开的。『大品经』中,自(三0)「三叹品」到(三八)「法施品」,共九品,二卷多,广说这一系列方便的功德(4)。其他初期大乘经,也有这种情形,如『大宝积经』的『不动如来会』,末品说到:「应当受持、读诵通利,为他广说」。并说:「或于他人有是经卷,应可诣彼而书写之。… …若于彼村求不能得,应诣邻境,书写、受持、读诵通利,复为他人开示演说」 (5)。旧译的『阿!B粊佛国经』,也说到供养经卷(6)。『法华经』的「法师品」,极力赞扬听闻、受持、书写、供养的功德,与『般若经』相同,如说:「若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一句」;「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于此经卷,敬视如佛,种种供养:华、香、璎珞、末香、涂香、烧香、缯盖、幢幡、衣服、伎乐,乃至合掌恭敬」(7)。「法师功德品」说到: [P119] 「受持是法华经,若读,若诵,若解说,若书写」,能得六根的种种功德(8) 。天台智者大师依此「法师功德品」,立五品法师(9)。等到书写经典盛行了,对于书写、供养(经卷)等功德,经中也就淡了下来。读、诵等方便,经中所说的,或多或少,后起的『无上依经』,总合为持经的十种法(行),如说:「一者、书写,二者、供养,三者、传流[施他],四者、谛听,五者、自读,六者、忆持,七者、广说,八者、自诵,九者、思惟,十者、修行」(10)。十法以「书写」为第一,可见那时的受持、读、诵,可依书写的经典,不一定非从人口受不可了。所以『大智度论』说:「若从佛闻,若从弟子闻,若于经中闻」(11) 。依经文而了解义趣,也就等于从人受学了。

  大乘的智行是「念法」为主的,以受持、读、诵等为方便,因经法的「书写」而流行;信行是「念佛」为主的,以称名、礼拜忏悔等为方便,因「佛像」的兴起而盛行。尤其是经典的「书写」,信行念佛者也赞叹读、诵的功德,如『般舟三昧经』说:「闻是三昧已,书、学、诵、持、为他人说,须臾间,是菩萨 [P120] 功德不可复计」(12)。『念佛三昧分』说:「但能耳闻此三昧名,假令不读、不诵,……皆当次第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能听受斯念佛三昧,若读、诵……所得功德,望前布施,不可喻比;……何况有能具足听受修行,演说是功德聚而可校量耶」(13)?「十法行」已成为一切法门的共通方便了。

  注【12-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三(大正八‧三八五下)。

  注【12-00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1.卷八(大正八‧二八0下)。2.卷九(大正八‧二八四下)。3> 卷一0(大正八‧二九三中)。4.卷一0(大正八‧二九四下)。

  注【12-003】『大智度论』卷五六(大正二五‧四六一上)。

  注【12-00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九‧一0(大正八‧二八0上──二九七中)。

  注【12-005】『大宝积经』(六)『不动如来会』(大正一一‧一一一下──一一二上)。

  注【12-006】『阿!B粊佛国经』卷下(大正一一‧七六四上)。

  注【12-007】『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0下)。

  注【12-008】『妙法莲华经』卷六(大正九‧四七下──五0中)。

  注【12-009】『妙法莲华经文句』卷八上(大正三四‧一0七下──一0八上)。

  注【12-010】『无上依经卷下』(大正一六‧四七七中)。『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六会「 [P121] 最胜天王问般若」)卷五七三(大正七‧九六三上)。

  注【12-011】『大智度论』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六上)。

  注【12-012】『般舟三昧经』卷上(大正一三‧九0八上)。『大方等大集经贤护分』卷二(大正一三‧八七九中)。

  注【12-013】『大方等大集经菩萨念佛三昧分』卷九(大正一三‧八六四中)。

  第二节 书写‧供养与读诵功德

  「佛法」重智证而又出重信的方便;般若是甚深法,重智证的,也传出了重信的方便,那就是书写,供养等了。『大智度论』卷五八(大正二五‧四七二下)说:

  「是般若有种种门入:若闻、持乃至正忆念者,智慧精进门入;书写、供养者,信及精进门入。若一心深信,则供养经卷胜(于闻、持等);若不一心,虽受持而不如(闻、持等)」。

  从智慧入门,从信入门,都可以深入般若,智与信到底是不容许别行的。初入般若,适应不同根性,可以有此二门,而最重要的,还是真诚一心;如不能一 [P122] 心,都是不能得真实功德的。在正法中心的般若法门中,重信的书写、供养、施他,是「大乘佛法」时代的特色。由于般若法门的容受通俗的方便,读、诵也就有了不同的意义,这不妨一一的说明。

  一、书写lekhana:起初,佛说法虽然结集了,还是口口传诵下来。传诵容易误失,也可能遗忘、失传。书写经典兴起,这是保存、弘布佛法的好办法,所以在「法」的修学中,书写与读、诵、解说等,受到了同样的尊重。以『般若经』来说,为了不致中途停顿,鼓励限期的精进完成。如说:「若能一月书成,应当勤书;若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若一岁书成,亦当勤书。读、诵、思惟、说、正忆念、修行,若一月得成就,乃至一岁得成就,应当勤成就」(1)。书写等应当精勤的完成,书写的功德是很大的。所以『不动如来会』,劝人精勤设法去求法写经。写经,一向受到尊重,我国炖煌石室的藏书,有些是唐、宋间的写经,不过写经是为了功德,忽略了传布佛法的原始意义。自我国印刷发达后,书写经典来传布佛法,已没有必要了。仅有极少数出发于虔敬的 [P123] 写经,或刺舌出血来写经。对宏传佛法来说,写经的时代是过去了!

  二、供养pu^jana:写成的经典,尊重供养,表示了对「法」的尊敬,也能引发佛弟子书写、读、诵经文的热心。供养经典,『般若经』有一传说的事实:在众香城──犍陀罗Gandha^ra城中,「有七宝台,赤牛头栴檀以为庄严。真珠罗网以覆台上,四角皆悬摩尼宝珠以为灯明,及四宝香炉常烧名香,为供养般若波罗蜜故。其台中有七宝大床,四宝小床重敷其上,以黄金鍱书般若波罗蜜(经),置小床上,种种幡盖庄严垂覆其上」(2)。在高台上供养经典,与供养佛牙、佛钵的方式相同。这是西元二世纪的传说;供养经典,在印度北方应该是有事实的。『历代三宝纪』说:「崛多三藏口每说云:于阗东南二千余里,有遮拘迦国。……王宫自有摩诃般若、大集、华严──三部大经,并十万偈。王躬受持,亲执键钥,转读则开,香花供养。又道场内种种庄严,众宝备具,兼悬诸杂花,时非时果」(3)。传来中国,如南岳慧思:「以道俗福施,造金字般若二十七卷,金字法华,琉璃宝函,庄严炫曜,功德杰异,大发众心」(4),也是供 [P124] 养经卷的实例。一直到近代,供奉在藏经楼中的「大藏经」,也还是重于供养的。书写经典,「法」才有了具体的实体,受到佛弟子的恭敬供养。佛入涅槃,佛弟子怀念佛而恭敬佛的遗体──舍利s/ari^ra,建塔供养。供养佛舍利塔,只能生信作福,而书写的经典,更可以读、诵、解说,依法修行,比佛舍利更有意义些。所以『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0(大正八‧二九0中)说:

  「憍尸迦!若满阎浮提(乃至如恒河沙等世界)佛舍利作一分,复有人书般若波罗蜜经卷作一分,二分之中,汝取何所?释提桓因白佛言:……我宁取般若波罗蜜经卷。何以故?世尊!我于佛舍利,非不恭敬,非不尊重。世尊!以舍利从般若波罗蜜中生,般若波罗蜜(所)修熏故,是舍利得供养、恭敬、尊重、赞叹」。

  舍利是佛的遗体。舍利的所以受人尊敬供养,因为依此色身而成佛、说法。成佛、说法,都是依般若波罗蜜,甚深法的修证而来。这可见『般若经』胜于佛的遗体,所以在二分中,宁可选取『般若经』这一分了。在佛弟子的心目中,大 [P125] 乘(成佛法门)经卷,可说是与佛一样的(可以依经而知法),至少也与舍利塔一样。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说:「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5)。『法华经』也说:「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于此经卷,敬视如佛」(6)。在佛像还没有盛行时,重于智证的大乘,以经卷代替了舍利,达成圣典的广泛流布。

  三、施他da^na:书写经典,将经典布施──赠送给他人,使他人也能供养、受持、读、诵等。施他的本是书写的经典,自印刷术发明,经典也都是印刷的,于是改为印经赠送了。为什么要「施他」?施者深深信解法门的希有,受者因此而能受持、读、诵、思惟、修行;佛法因此而流布,这所以要「施他」。如施者不知经义,受者搁放一边,如现前佛教界的一般情形,那是失去「施他功德」的意义了!书写、供养、施他,是虔信尊敬而修法的布施,使法门广大流行;在行者自身,是信施福德。菩萨道以般若为主,而更要有利他(为法为人)的德行 [P126] ,所以对修学大乘法来说,重智而又赞扬信施福德,确是相助相成的。这所以「般若」等重智证的大乘,兼有信施等通俗的法门。

  四、读、诵va^cana,sva^dhya^yana:般若法门的修学、书写、供养、施他以外,是听闻、受持、亲近、读、诵、为他说、正忆念、如说而行。这样的修学,『般若经』为初学者──善男子、善女人,广赞听闻、受持等功德──今世、后世的功德。今世功德,是现生所能得的,正是一般人希望得到的现世福乐。从(三0)「三叹品」起,经文所说的极多,比较起来,与初期「佛法」所说得慈心定者的功德,大致相同。慈心功德,『杂阿含经』(祇夜)说:「不为诸恶鬼神所欺」(7)。『智度论』与『大毗婆沙论』,说慈心五功德(8)。『增一阿含经』说十一功德;『增支部』说八功德与十一功德(9)。内容是:

  睡眠安乐‧醒觉时安乐; 不见恶梦; 为人神所爱乐‧天神拥护‧盗贼不侵; [P127] 刀兵、水、火、毒所不能害‧不横死‧不蒙昧命终; 速入定; 颜色光润;

  得慈心定maitri^-citta-sama^dhi的,有上说的种种功德,那是由于自力修持所得的。『般若经』说:于般若波罗蜜,能修听闻、受持等「十种法行」的,也有这些功德。还说到:「若在空舍,若在旷野,若人住处,终不怖畏」(10),那是从「念佛」离恐怖来的。没有恶梦,反而能得见佛等善梦(11)。如因事而「往至官所,官不谴责」(12),也就是不会受官非之累。依『大毗婆沙论』,也是慈心功德的一项传说(13) 。不但不会横死,也是「四百四病所不能中」,这当然要「除其宿命业报」所感的疾病,那是不能不受的(14)。在『般若经』中,这都是听闻般若波罗蜜,受持、读、诵等功德。经中说听闻、受持……正忆念时,到处说「不离萨婆若心」。萨婆若sarvajn~a^是一切智的音译;不离萨婆若心,就是不离菩提心bodhi-citta。依菩提心而修学般若波罗蜜,能得种种今 [P128] 世的福乐,那与慈心功德一样,是自力修持所得的现世福德。然在广说受持等现世福乐时,适应民间的神秘信仰,表示出般若波罗蜜的威神力,如经上赞叹「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咒、无上明咒、无等等明咒」。唐译『大般若经』作:「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是一切咒王」(15)。咒──明咒,似为梵语vidya^的语译,与「秘密大乘」的漫怛!5懱mantra,意义是相通的。『大智度论』卷五七(大正二五‧四六四中)说:

  「如外道神仙咒术力故,入水不溺,入火不热,毒虫不螫,何况般若波罗蜜」?

  以「咒」来比喻般若波罗蜜──法,般若是咒中至高无上的咒王,比一切咒术的神用更伟大。这显然是适应民间的咒术信仰,使般若俗化(书写、供养等)而又神化,容易为一般人所信受。经中举「有药名摩祇」的比喻,「药气力故,蛇不能前,即自还去」,也是称叹「般若波罗蜜威力」(16)。经中又举譬喻说「如负债人,亲近国王,供给左右,债主反更供养恭敬是人,是人不复畏怖。何 [P129] 以故?世尊!此人依近于王,凭恃有力故」(17),这是依仗「他力」的功德了。依此来观察,经中说有魔王与外道,想到般若法会上来娆乱,释提桓因S/akradeva^na^m indra 「即诵般若波罗蜜;是时诸外道、梵志,遥绕佛,复道还去」;「即时诵念般若波罗蜜,恶魔闻其所诵,渐渐复道还去」(18)。就是「往至官所,官不谴责」,也是「读诵是般若波罗蜜故」(19)。般若波罗蜜这样的神效,真可说是一切咒中的咒王了!

  般若是甚深的智证法门,直示一切法不生,一切法空,一切法本净的深义,而却说读诵『般若经』有种种的现生利益,并能降伏魔王、外道的娆乱,这在读者也许会感到意外的。般若法门兴起于南方,大成于北印度,可能与当地的部派佛教有关。诵经而有护持佛弟子的作用,『长部』(三二)『阿咤曩胝经』已经说到了;南传的赤铜鍱部Ta^mras/a^t!i^ya,也已诵持「护经」以求平安幸福了。『十诵律』所说的「多识多知诸大经」中,有「阿咤那剑[晋言鬼神成经]」(20),就是『阿咤曩胝经』。盛行于北印度的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不但有这部 [P130] 经,还有诵经而降伏敌人的传说,如『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说:边地的兵势很盛,王师一再败落。法与Dharmadinna^^比丘尼教他们:「每于宿处,诵三启经, ……称天等名而为咒愿。愿以此福,资及梵天此世界主,帝释天王并四护世[四大天王,及十八种大药叉王,般支迦药叉大将,执杖神王所有眷属,难陀、邬波难陀大龙王等」。般支迦药叉Pan~cika-yaks!a,「即便去斯不远,化作军众:象如大山,马形如象,车如楼阁,人等药叉」。这样,敌人望见就恐惧降伏了(21) 。此外,有「诵三启经」以遣除树神的记录(22)。「三启经」是经分三分:前是赞诵佛德,后是发愿回向,中间是诵经(23)。如人死亡了,读诵「三启经」,中间所诵的是『无常经』。如降伏敌人,遣除树神,中间诵经部分,应该是诵『阿咤那剑』等经了。北方的部派佛教,流行这种「诵经」以求平安、降伏敌人等行为,『般若经』在北方集成,也就以读诵『般若经』,代替世俗的一切法术、咒语。然从作用来说,读与诵念『般若波罗蜜经』,与世俗信仰的作法、持咒,到底有多少差别!智证的般若法门,融摄了「佛法」通俗的信、施,更咒术化 [P131] 而赞扬读诵功德。甚深而又通俗化,「大乘佛法」得到了广大的流行。然而神秘化的融摄,比之「佛法」,「大乘佛法」是深一层的神秘化了,以后将更深刻的神化下去。

  注【13-00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三(大正八‧三一六下)。

  注【13-00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七(大正八‧四二0中──下)。

  注【13-003】『历代三宝纪』卷一二(大正四九‧一0三上)。

  注【13-004】『续高僧传』卷一七(大正五0‧五六三上──中)。

  注【13-005】『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大正八‧七五0上、下)。

  注【13-006】『妙法莲华经』卷四(大正九‧三0下)。

  注【13-007】『杂阿含经』卷四七(大正二‧三四四中──三四五上)。『相应部』(二0)「譬喻相应」(南传一三‧三九0──三九三)。

  注【13-008】『大智度论』卷二0(大正二五‧二一一中)。『阿毘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二七上)。

  注【13-009】『增一阿含经』(四九)「放牛品」(大正二‧八0六上)。『增支部』「八集」(南传二一‧二──三);又「一一集」(南传二二下‧三二二──三二三)。

  注【13-010】『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八0中)。 [P132]

  注【13-011】『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九下──二九0上)。

  注【13-012】『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注【13-01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八三(大正二七‧四二七上──中)。

  注【13-01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注【13-015】『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六下)。『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二分)卷四二九(大正七‧一五六上)。

  注【13-016】『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大正八‧二八一中)。

  注【13-017】『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0(大正八‧二九一中)。

  注【13-018】『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下)。

  注【13-019】『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九(大正八‧二八七上)。

  注【13-020】『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注【13-021】『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三(大正二三‧七五三下──七五四上)。

  注【13-02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七(大正二三‧七七六上)。

  注【13-023】参阅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三三0)。 [P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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