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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犹如此

  物犹如此

  李复亨。为南和令。盗割民牛耳。复亨尽召里中人至牛家。牵牛过之。至一人前。牛忽惊跃。诘之。乃引伏。(李复亨传)

  李复亨宋代金朝人,曾任南和地方县令,当时在他管辖的境内,有一次,有一老百姓,家中所饲养的牛,被盗贼割去了两个耳朵,牛的头部,血流淋淋,痛苦鸣叫,当牛主发觉时,那盗贼已经不知去向了,牛主看到这种情景,非常痛心难过,于是告到官府去,请求县官察出贼犯,加以处罚。

  这件诉讼案件,无人证,又无头绪,要从何处侦察呢?李复亨后来想出一个办法,命令召集全乡里的人,都到牛家,然后叫牛主牵出牛,从乡里人面前,一一走过,看看这头牛的反应,是否认得伤害它的凶犯,当牛走到其中一个人面前时,忽然惊恐愤怒地猛烈跳跃起来,好像要刺击那人一样,于是县官李复亨对他加以审问,那个人果然供认牛耳是他所割的。案情因而侦破。

  ※观此事迹,可知一切动物与人类无异,有灵性,也有痛苦。如果无缘无故加以伤害,它也会有一股怨恨之气,存在心中,有如火焰般的凶猛,无从隐藏掩饰,虽然历经长久,也不会磨灭。经上云:“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一旦因缘相遇时,就如同火药触到火源,随时就会爆发,相互怨怨相报,真可怖畏。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何忍虐待动物,而与物类结下怨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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