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政治人权」的看法

  七、

  有人说,一个国家如果能多几个「政治家」,少一些「政客」,这个国家的人民就有福了。请问大师,「政治家」与「政客」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答:真是大哉问!一个国家如果政治家多一些,政客少一些,国家就能兴盛、清明、稳定。反之,如果尽是政客当道,要国泰民安也难矣。同样是以「政治」为业的人,二者有何不同?十九世纪美国一位牧师克拉克说:「政客与政治家的区别,就是政客看下一届的选举,政治家看下一代的福祉。」真是一针见血的诠释。

  综观古今政坛百态,我将政治家与政客之不同,归纳为:政治家一心做事,政客一心做官;政治家想到利人,政客想到利己;政治家公而忘私,政客私而忘公;政治家以福国利民为立场,政客以个己之私为立场;政治家为正义而服务,政客为利益而服务;政治家高瞻远瞩,政客短视近利;政治家有党派,和而不流,政客有党派,以党伐异;政治家上台容易、下台洒脱,政客上台不易,下台不肯;政治家有道德勇气,政客泯灭良知;政治家肯为理想牺牲,政客只有贪欲的企图。

  根据这些描述和比较,我们来检视历史上的政治人物。我想无疑的,华盛顿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带领美国独立,并于一七八九年,全票当选美利坚合众国第一任总统。他极为厌恶专制独裁,除了竭力将松散的联邦建立成坚实的国家,更坚持推行民主政治,为现今美国的自由民主扎下深厚的基础。华盛顿就是那种对国家民族有强烈责任感,对政治有卓越远见的政治家。

  政治家多具有高尚的品格与高贵的政治理想,即使最后功败垂成,仍在历史上留下让人尊敬的英名。如春秋时,致力改革富国的管仲;为政清廉,正直无私的晏子;三国时善于审时度势,具统领智慧的诸葛亮;东晋时沉着冷静,稳定和谐政局的谢安;唐朝有见识才略,个性忠直,每每犯颜进谏的魏征;善于用人,恪守职责,不自居功的房玄龄,以及前面所言的宋朝王安石、范仲淹,明朝的张居正、清朝的谭嗣同……,都是值得尊敬,名垂青史的政治家。

  政治家在取得政权之前,有时会因情势使然,身不由己而不择手段,运用权术计谋,等到取得政权,即调整脚步,回归忠心为国,全心为民的政治目标。如唐太宗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弑兄杀弟的手段,和历史上许多卑鄙的政客没有两样,但是当了皇帝之后,他励精图治,察纳谏言,严于律己,以诚招天下,唯才是用,将唐朝建设成当时世界最强的国家,也缔造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贪污的「贞观盛世」。以其成就和贡献,应是一位「瑕不掩瑜」的政治家吧!

  另外,三国时的曹操,在戏剧里是花脸,被称为「一代奸雄」。不过,他结束长期战乱的局面,为全国打下统一的基础;他以非凡的军事才能,在北方大兴屯田,整顿吏治,使得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也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

  再来看看政客,他们常存心不良,为了个人私利,会绞尽脑汁玩弄权术,欺上瞒下的贪污、揽权、欺压。如秦始皇嬴政病死后,宦官赵高想夺取朝中大权,他用阴谋让年幼的胡亥登上皇位,即秦二世,自己则实际掌权,控制幼稚的傀儡皇帝。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记载,有一天,赵高献一头鹿给秦二世,说:「这是我献给陛下的一匹马。」秦二世说:「你跟我开玩笑吧?这是一头鹿呀!」赵高严肃答道:「谁敢跟陛下开玩笑!这明明是一匹马。陛下不信,可以问问别人。」

  秦二世随即问左右的人,此时,畏惧或想讨好赵高的人,都说是马;正直的臣子,有的实说是鹿,有的默不做声。赵高暗地记下与他唱反调的人,后来陆续借故把这些人全部杀掉。强大的秦帝国,在他手中不到三年就土崩瓦解。由此可知,政客不喜欢英明的上司,又妒贤嫉能,会想尽办法铲除妨害他政途的人。

  清朝的和珅,以其谄媚和恭谨的身段,赢得干隆皇帝的宠爱和信任。后来,干隆驾崩才五天,继位的嘉庆皇帝就下昭宣布和珅的二十条罪状,将他罢官抄家。当时,抄出的家产折合白银有九亿两,相当于清帝国十二年的财政收入,如果再加上他挥霍掉的款项,及家人贪污的数目,合起来则为清朝二十年的财务收入总合;贪污之厉,莫此为甚!

  再如一心想当皇帝,葬送能使中国富强的「戊戌维新」,也让中国陷入几十年军阀混战的袁世凯,以及北宋祸国殃民的蔡京、明末反复无常的吴三桂等,都是丧尽天良,利欲熏心的政客。

  政客与政治家之行径南辕北辙,但是政客善于伪装,往往以巧言令色掩饰其野心和邪恶目的,所以,短时间要区分谁为政客?谁是政治家?不是容易的事,我们除了「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曾国藩家训言:「唯天下至诚能胜天下至伪,唯天下至拙能胜天下至巧。」在历史长河中,政治家终会流芳千古,政客唯有遗臭万年吧!

  八、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一个国家的国民负有纳税、守法、效忠等义务,但相对的也应该享有国家保障的各种权利。请问大师,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人民可享有哪些权利?而当政者又应如何善用其权力来保障「民权」,使其不受侵犯呢?

  答:现在自由民主的社会,常常高喊「保障人权」、「人权至上」。所谓的「人权」观念,是近几世纪才形成的。最早人类民智未开,对宇宙大自然不了解,因而充满敬畏和恐惧感,且认为大自然一切现象都各有主宰的神明,如山神、雨神、雷神、河神、树神等等。当时的人类也相信有天神或天主凭其喜恶,掌控世间的一切。这种「天命论」,很自然的被运用在政治上面,如商汤起兵攻打夏桀时,即说他非敢作乱,实因「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借着宣扬「天命」、「神授」,来表示伐夏是「奉天行道」。「神权」时代里,这种泛神思想维系人伦纲常,统治者也以「天命」来维护其地位和权威。

  后来,演进到对帝王绝对服从的专制「君权」时代。现今则发展到民主社会的「民权」时代,大家不只提倡自由,也重视民权,强调人的生命有无比尊严。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联合国大会发布〈世界人权宣言〉,在第一条「主体思想」中,即开宗明义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接着在公民、政治、权利方面亦言:「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其他,举凡参政权、创作权、教育权、财产权、言论发表权、文化权、隐私权、迁徙居住权等,均是人民应享有并受到保障的。

  在十八、九世纪时,世界各国皆以「民权」来指「人权」,及至二十世纪,妇权意识提高,妇运掘起,许多人唯恐「民权」(The right of man)未包含妇女的权利,为使权利主体更明确、周延,才改为「人权」(Human Rights)。

  一般而言,近代人权可分为四个世代:第一代人权,从十六、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人民为反抗君主压迫,要求政治上的民主、自由、平等、生存、财产保护等权利,是为「公民及政治权利」世代。第二代人权,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争取的范围扩大至工作权、经济权、社会福利权、劳动人权、组织工会、医疗保健、教育训练,是为「经济及社会人权」世代。第三代人权,从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是以「族群、社会自决与宗教自由」为主的世代。第四代人权,从二次世界大战后到现在,包括社会权、环境权、抵抗权、隐私权、资讯权等,除了这些,我国宪法中规定保障的新兴人权尚有:人格权、弱势族群权、和平及发展权等。

  从人权的发展过程来看,人类的历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争取人权的奋斗史!虽然现在世界各国皆高举「人权至上」的旗帜,有的国家也标榜「人权立国」,在宪法上罗列各种人权的保障。实际上,当与执政党或个人权力相冲突时,人权的享有和保障,都能落实吗?如媒体为民喉舌,应有「言论免责权」,却有因批评或揭发政府弊端而被恐吓,勒令关台;每逢选举期间,有些检察官展开「作秀式」的扫黑、扫黄或不当的监听;政党之间的谩骂、写匿名信、偷拍公布「非常光碟」,以毁损对方名誉来争取选票等等,这些漠视人权的行为,对民主国家而言,实为一大讽刺!甚至,人权的定义与行使,也常因人而异,如有地位的人,就有「特权」;有钱财的人,就有「方便权」;有势力的人,就有「威权」……也都是人权发展史上怪异又普遍的现象。

  政府如何保障人民的权利?捷克前总统哈维尔,是位兼有诗人、剧作家、思想家多重身分的传奇人物。他以和平方式推翻捷克共产主义制度,结束极权政体,全力捍卫人民的自由与尊严。他强调战争不能屠杀人民、不能将人民驱离家园、不能虐待人民、不能剥夺人民的财产……,他就是一个「将人权置于国家主权之上」的典范。

  在现实生活的保障方面,我认为首先应加强学校的人权及法治教育,让小孩子从小养成尊重别人,且「知法、守法」的习惯,才不会长大后成为家庭的施暴者、社会的触法者。身为执法人员,如警察、调查员、检察官、法官等,更应具有保障人权、遵守法治的观念,以避免执法者反成为人权的侵害者。还有,现在整个大环境不佳,造成产业外移,失业人口众多,让百姓的生存权、经济权失去保障,以及漠视或歧视残障、老人、妇孺、原住民、外劳等弱势族群的权益,也都是社会亟需关注和处理的问题。

  除了各种人权,佛教更进一步提倡「生权」,主张「生、佛、众生等无差别」,一切众生不论男女老少、贤愚贫富,乃至畜生、鬼类等皆有佛性,也皆有生存的权利,不能轻易受到伤害。所以关怀众生,救度众生,为天下众生服务,是佛教徒维护「生权」的表现。「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根本教义,就是佛教尊重众生,重视生权的最佳诠释。

  九、

  刚才谈到的各种人权当中,第一个最需要受到保障的应该是「生存权」,因为如果生命没有办法维持,其他的一切都是空谈,因此,故意致人于死的杀人罪,一般国家都会处以死刑。但是现在也有一些国家主张废除死刑,请问大师,如果赦免一个因杀人而被判处死刑的人,站在佛教的立场,是否有违因果?

  答:两百多年来,「死刑」存废之争一直方兴未艾。由于世界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国家主张废除死刑,认为死刑是残忍、不人道的刑罚,与文明社会不相容。《管仲‧牧民》里也说:「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故刑罚不足以畏其意,杀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罚繁而意不恐,则令不行矣!杀戮重而心不服,则上位危矣。」可见判处极刑不是究竟,不能根本的遏止犯罪。

  我们常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佛教以慈悲为怀,慈心不杀是佛弟子应遵行的,如《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既然如此,是不是更应网开一面,赞成废除死刑?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日本早期有位楠正成将军,在受冤被判死刑后,留下「非、理、法、权、天」五个字,说明无理不能胜过有理,有理不能胜过法律,法律不能胜过权力,因为有权力的人可以改变法律,但是「权」却无法胜过「天」,「天」就是因果法则。而赦免死刑犯,以佛教的因果法则来看,是不合乎因果的,造恶因却不受果报,不公平也不合乎真理。因此,站在佛教的立场,希望可以减少死刑,尽量不用死刑,但不主张废除死刑。

  佛教根本大戒的五戒及菩萨十重戒,第一条都是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杀人,小至杀死蟑螂、老鼠、蚊蚁等,都是杀生。不过,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所谓不杀生,主要是指不杀人。杀人是犯波罗夷(极重罪),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忏悔的。如果杀死蟑螂、蚊蚁等,是犯突吉罗(轻垢罪),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跟杀人不一样。在《佛说梵网经》里,佛陀也告诫佛子们:「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对所有众生都应「常住慈悲心」,方便救护,如果反而「恣心快意杀生者」,就犯了「波罗夷罪」。

  同样的杀人,社会的法律和佛教的惩处有何异同?故意杀人者与过失杀人者,其刑罚不一样。例如在台湾,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事后自首、悔过者,刑法第五十七条列有科刑轻重的标准,并得酌情量刑。佛教戒律因犯罪型态不同,也有种种规定。佛门非常重视心意犯罪的轻重,每一条戒相之中皆有开、遮、持、犯的分别,犯同一条戒,因动机、方法、结果等的不同,导致犯罪的轻重与忏悔的方式也不同。

  如杀人时要具足:「是人」,所杀者是人,而非异类旁生;「人想」,蓄意杀人,而非想杀异类旁生;「杀心」,非无意、过失,而是有心蓄意;「兴方便」,亲自用各种方法杀人,或劝人自杀,或教唆或与人共同谋杀;「前人断命」,指被杀的人,断定已死。这五个条件皆具备,才构成不可悔罪,这与刑法因重视犯意和犯罪事实,而制定的犯罪构成要件、阻却违法要件的道理是相同的。但是佛教的心意戒,在要求个人自发性的观照身口意的起心动念,防范不法于念头起时,较世间法更为彻底。在杀人的后果上,则分三种:一是当时杀死,犯不可悔罪;二是当时没死,以后因此而死,亦犯不可悔罪;三是当时没死,以后也没因此而死,犯中可悔罪。(《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

  世间的法律,强调罪刑法定主义,只规范人们外在的行为,无法矫治心意的犯罪,根治行为的犯罪。佛教强调心为罪源,从心源导正偏差行为,达到身口意三业的清净。刑法上虽也规定「作为犯」、「不作为犯」,但只是狭义就犯罪行为的型态来区分,不如佛教戒律的止持、作持,能广摄一切善恶法。

  佛法与世法有时是不免相左的,有些行为从世俗法上看是恶事,可是从佛法上推敲却是善事。譬如杀生本来是犯罪的,但是为了救生而杀生,以杀生为救生,则是菩萨的慈悲方便权智。《佛说兴起行经》里记载,佛陀过去世因地修行时,有一世为贾主,带领五百人出海采办货物。有另一商主在水涨时前来争船,为了保护全船的五百人,在格斗中杀死了那位商主。以法律而言,为自卫而杀人,亦会酌量减刑。如佛陀兴起「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而杀一恶人,是不能以一般杀生的尺度来论断他的罪过。不过,如是因感如是果,善恶业报,终究不失,佛陀仍以成佛之身遭受「木枪刺脚」的果报。

  因此,我们在修行菩萨道,「杀一救百」时,除了动机要纯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还要有心甘情愿接受因果制裁的胆识。日本的井上日昭禅师杀了一位奸臣,替万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禅师说他「一杀多生通于禅」。意思是杀了一个人,因此而救活许多人,是通于佛法的。佛教非常重视生命,不杀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杀生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如果本着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杀生,并没有违背戒律。

  佛教的因果报应,不是只看行为粗细,更重视「心意」;善心犯戒、无记心犯戒或不善心犯戒,当然会有不同程度的轻重果报。道宣律师言:「害心杀蚁,重于慈心杀人。由根本业重,决定受报。纵忏堕罪,业道不除。」(《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真正的佛教徒是不会心存恶念的,像佛教国家柬埔寨的前领袖波尔博,曾疯狂杀了两百万个柬埔寨人,是万劫难赦的杀人魔王,根本不是佛教徒!相反的,法官判人死刑,如果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利害,完全基于维护社会的秩序、公理、正义,不得不如此做,虽然判决死刑杀人,佛教认为并不违反道德。而执行死刑的人,是执行国家的法律,与罪犯无冤无仇,无杀心,行为属无记性,也是没有罪过。

  十、

  大师曾经说过:「自由民主诚可贵,和平与幸福安乐更重要。」请问大师,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人民必然会幸福安乐吗?大师对「自由民主」的看法如何?

  答:民主国家里,最可贵的便是人民享有自由自主的权利!在自由主义高涨初始,许多人礼赞自由:「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也说:「不自由,毋宁死!」但是,走过几个世纪,自由主义从盛行而至泛滥,又引来人们摇头叹息:「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为之!」自由,从凌驾生命、爱情之上,到藉自由而为非作歹,而让人诟病,其问题何在?

  「自由」本身是极美好的事,但是,自由不能妨害别人。这一点,各国在进入民主宪政时,皆有明确的界定,如法国的〈人权宣言〉写道:「自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人的行为。因此,人的自然权利之行使,是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孙中山先生在其〈民权主义〉里也说:「侵犯他人的范围,便不是自由……自由不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之物,所以要定一个范围来限制它。」从这些引文可以看出,自由与法治二者不可分;须有法治的约束,才是真自由,才能建立真正自由民主的国家。

  不过,法律终非究竟,无法完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行使自由的权利,唯有奉行佛法,才能彻底改善世道人心,达致和平安乐的境地。连将中国推向民主宪政的孙中山先生都推崇:「佛教乃救世之仁,佛学是哲学之母……佛法可以补法律的不足。」又说:「法律防范犯罪于已然,佛法防范犯罪于未然。」

  我常鼓励佛教徒皈依三宝之后,要进一步发心受戒,因为「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也是世间一切道德行为的总归。受戒好比学生遵守校规,人民恪守法律一般,不同的是,校规、法律乃外在的约束,属于他律;佛教的戒律,是发自内心的自我要求,属于自律。在人生旅途上,如果不持戒,随时会有犯过招祸的可能。在监狱服刑,失去自由的人,不都是违法、犯戒的人吗?如:杀人、伤害、毁容、殴打等,是犯了杀生戒;贪污、侵占、窃盗、抢劫、绑票等,是犯了偷盗戒;强奸、嫖妓、拐骗、重婚、妨害家庭等,是犯了邪淫戒;毁谤、诈欺、背信、伪证、倒会等,是犯了妄语戒;贩毒、吸毒、运毒、吸食烟酒等,是犯了饮酒戒,这些罪行都离不开五戒。「戒」的根本精神,就是不侵犯而尊重别人;能认识并受持五戒的人,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如果社会上每个人都能谨守五戒,也就不会有这许多让人忧心的乱象了。

  另外,我们个人能力、知识有限,也难免有偏差,一意孤行,未必能圆满解决问题。在民主政治里,不能独断独行,凡事应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截长补短,异中求同,融个人于团体中,方能达到共同的目标。所以,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业公司、民间团体,乃至学校、家庭,都应重视会议。

  前面提到佛陀开示「治国七法」,第一条就是「数相集会,讲议正事」。而且,僧团也经常举行会议,佛陀还为僧团制定会议的程序、制度;僧伽会议可以说就是今日民主会议的鼻祖。例如「羯磨」是用于授戒、说戒、忏悔、结界及各种僧事处理的会议法。有所谓的「单白羯磨」,如同「唱言」,是向大众宣告常行、惯行、应行的事,不必征求同意,唱说一遍即成。有如现代会议中的例行工作报告。「白二羯磨」,是宣告一遍,再说一遍,征求大家的同意。如同一般会议,凡有提案须交由大会讨论、接纳,才能生效。「白四羯磨」,是一遍宣告后,再作三读,每读一遍,即作一次征求同意,若一白三羯磨后,大众默然,便表示无异议,而宣布羯磨如法,一致通过议案。

  僧团的羯磨犹如现代议会的三读,以大众的意见和力量圆满解决僧团里的各种事情,成就大众过六和敬的生活,可说发挥高度的民主精神。除此,佛陀说法时,也常采取自由、民主的形式,有时以反问的方式,为弟子、听众晓以大义;有时透过当机众发问,应机解惑,也有闻法者现身证道,提供见解看法。说法会场俨如学术研讨会,透过活泼互动问答的方式,增长智慧,而佛陀就是一位最善于掌握会场气氛,善知与会者心念根器的主持人。

  佛陀入灭后的经典结集,也是先后召开四次会议,经过大众共同审核后才确定下来。这些都是佛教尊重个体,重视集体创作,且遵守法治的民主态度。今日的民主国家,事事讲求公开、公正、公平,因此,上承佛陀尊重民意的理念,佛光山也向来注重民主,在会议中,大家都能坦述己见,有时也不免有言辞相向,针锋相对的情形,但大家秉持「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态度,以及宗教涵养,一决议,即携手同心,合力完成会议讨论的提案,这就是民主风度的表现。我们也常举行各种会议,不分种族、地域、宗派,大家本着尊重包容、欢喜融和的心,让来自全球各个国家地区的代表,经过不断的交流研讨,建立共识。

  总之,自由民主的意义,是让人民幸福安乐。即使不能完全自由民主,但人民觉得很幸福、很安乐,那也无妨。如有人说新加坡不民主,也不自由,是一种专制的民主。但是新加坡的人走出来,都会有优越感:「我们是新加坡的人!」为什么?因为它是有法度的国家,他们的社会福利做得很好,百姓过得幸福安乐,这是最重要的。

  十一、

  大师出生在中国大陆,却在台湾弘法五十多年,对于海峡两岸长久以来因为政治因素阻隔,造成很多人的天伦梦断,想必大师一定比一般人有更深刻的感触。请问大师,您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有何看法与期许?

  答:谈到这个问题,真让我不胜感慨!五、六十年前,我在中国大陆时,中国共产党曾经逮捕我,说我是国民党的间谍,要枪毙我。那时我才二十岁,我十二岁就出家,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国民党。到了台湾,国民党又说我是匪谍,也逮捕我,关了我二十三天,一样要枪毙我。还好佛祖保佑,才没被枪毙。我是中国江苏扬州人,但是二十出头就来台湾,在台湾住了将近六十年,现在却是「两岸都不是人」!我从台湾回到中国大陆,他们认为我是境外,是台湾来的和尚;在台湾,台湾人说我是大陆来的外省出家人;现在我到美国,美国也不认为我是美国人,因为头发没有黄,鼻子也没有高。所以,我自许为「地球人」,只要地球不舍弃我,我就做个同体共生的地球人。

  台湾中山大学,有位著名诗人余光中,他写了一首很感人的诗〈乡愁〉:「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啊,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我觉得这一首短短的诗,把我们这个时代中国人的种种遭遇、心情,描述得淋漓尽致,读来令人感伤、悲哀又无奈,这是人间的悲剧呀!现在台湾的陈水扁先生、游锡?先生都说他们的家乡在福建、泉州等地方。中国大陆的一些领导人也说,我们海峡两岸都是同根同源、血肉相连的同胞。

  既然是同根同源、同文同种的兄弟,就应该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三国演义》一开始即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台湾、大陆分隔了几十年,从历史经验中,我们知道「家不和,被邻欺」、「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兄弟阋墙,对彼此都不利。所以这些年来,海峡两岸已从剑拔弩张的对立、谩骂、抗争,走到谈判、沟通,寻求和平统一途径的阶段了。

  为了两岸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乃至两岸的领导人多次发表意见、声明,提供种种方案、办法。从叶剑英的「叶九条」、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江泽民的「江八点」,以及「海基会」与「海协会」于一九九二年在香港会谈中,达成的「九二共识」;二○○○年,陈水扁总统就职时表示的「四不一没有」;二○○五年,胡锦涛的「胡四点」等等,都可看出两岸对此问题所投注的高度关切。

  虽然政局诡谲,政策也常因主政者递换而摇摆多变,但是,随着时代演进,及百姓对安定生活的需求,现在,除了少数人仍有偏狭的台独思想,可以说两岸人民及全世界十多亿华人,都希望能和平统一;中国唯有和平统一,才能让十三亿华人在世界大舞台上扬眉吐气!

  在「平等共尊,和平共荣」的统一原则下,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认为首先两岸在经济上要互助,这几年开放两岸观光、春节的包机直航,及大陆准许台湾农产品零关税登陆等,都是减少贸易障碍,有利经济发展的政策。在文化上也要多多交流,如举办学术研讨会,文化、艺术的互相观摩等。二○○三年,我带领佛光山梵呗团到北京、上海等大都市演出;二○○四年,更与大陆佛教音乐团组成「中华佛教音乐展演」,在中国大陆、台湾、港澳、美国洛杉矶、旧金山、加拿大等各地巡回演出。在法音宣流中,不仅是两岸佛教梵呗的交流,更融和了两岸的文化,凝聚了两岸人民的情谊。

  不论是政治、文化、经济各方面的政策或执行,最重要的是,两岸彼此都应有开放的胸襟和宏远的视野。人际之间、国际之间,皆贵在真心诚意的沟通往来,而非交相猜疑顾忌。像大陆不要动辄发出军事武力恐吓的讯息;当大陆让水果免税进口或赠送熊猫时,台湾政府也不要凡事皆以「统战」二字来抹杀其善意。另外,台湾过去在经济、建设、科技、民主的努力,而成为「四小龙」之一的繁荣进步,可作为大陆建国富国的参考;大陆地大物博,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地理等宝藏,是台湾承接享有,而足以傲人的资产,也是增广见闻,培育文明气度的取经之地。

  从历史、文化上来看,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全面掌权之后,首次发表对台湾的立场态度时,即说:「中国是包括二千三百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十三亿中国人民的中国,大陆是包括二千三百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大陆,台湾也是包括二千三百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十三亿人民共同决定。」他希望两岸人民一起努力维护中国的和平稳定,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胡先生释出善意,我们也殷切希望:海峡两岸问题不是由大国来统一小国,也不是由强大的力量来逼使对方屈服,应该是兄弟一条心,携手合作,相互帮助,相互得利,共创中国人的光辉世纪。

  十二、

  有人说,权力会使人迷失自我,世间上的人大都热衷追逐权势名位。但是「上台」终必有「下台」的时候,权势再大,也终有失落的一天,这是必然的定律。请问大师,世间上到底有没有一个永远推不倒的东西呢?佛教所谓的「真理」是否就能免于这种起伏得失的循环呢?

  答:人的一生,都生活在五欲六尘的追逐里。生理的欲望还算单纯,容易解决;心理上的各种欲望,如对爱情、权势、名位等的追求,最能突显人性贪瞋痴三毒之害。尤其站上高位,掌握大权之后,那种呼风唤雨、号令天下的滋味,是大部分的人难以抗拒的!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曾说过一句名言:「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纵令被腐化,古今中外,还是有许多人争相追逐。曾看过一则对「权力」的形容:一个人坐上一张椅子,椅子突然变形,将他绑住,并逐渐生根似的牢牢抓住地面,再也松不开来,直到那人变成一副骷髅;他到死都不肯放开座椅的把手。

  一辈子被权力掌控,不得超脱的人,何其可悲!所幸民主政治里,有「上台」的机会,也有「下台」的期限。二○○四年五月,我写了一篇对「世代交替」的看法的文章,文中提到「世代交替」是世间发展的自然规律,如同老干修剪,长出新枝,才有盎然的新趣。同样的,国家的政治领袖或民间团体的负责人,如果也能「世代交替」,学习古代的「禅让」,才不会分裂、斗争,并让事业和平、兴盛的永续下去。不过,一般人总是想尽各种办法争取名位权力,一旦有了名位,又完全不顾大众的利益,不肯把名位、荣跃分享大众,甚至到了该退位时,又眷恋不舍,把持不放。

  世间什么是我们的?世间有没有永远存在的东西?所谓「真理」,必须符合「本来如此、必然如此、普遍如此、永恒如此」这四个条件。佛教的「三法印」,即是合乎这四个条件的真理,它不仅说明宇宙人生生灭变化的现象,也诠释诸佛寂灭无为的解脱境界,是涵括世间法与出世间法的三条定律。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因缘所生的诸法,空无自性,随着缘聚而生,缘散而灭,它是三世迁流不住的,所以不但有情世间的众生,有生、老、病、死的现象,器世间的山河大地有成、住、坏、空的演变,人的心念有生、住、异、灭的变化,自然界的时序更是春、夏、秋、冬,或冷、暖、寒、暑的更替不已。

  这种一切万法无一是常住不变的「无常」,就是永远推不倒的永恒定律!其实「无常」很好,它对我们的人生具有积极的激励意义。因为「生死事大,无常迅速」,所以会精进修行;生理细胞有新陈代谢的无常,因此能常保身体的无限活力;「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换旧人」,人事的新旧更递也是无常的变化,如此社会有机体才能常显生生不息的青春生机。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不但「无常」,而且「无我」。所谓「我」,是恒常不变的实体,具有自我主宰的功能,然而,世界上有没有能单一独立、自我存在、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当然没有!「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世间的事事物物,都必须在各种因缘条件的和合之下,才能现起和存在,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复存在。清朝戏剧家孔尚任的〈桃花扇〉剧中之词:「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就是无常、无我的最佳写照。

  能够明白宇宙人生的这些真理,就不会迷恋于权势地位所带来的虚荣心、优越感,终日汲汲营营,殚精竭虑,甚至不择手段,强取豪夺,结果不但自己患得患失,形成精神上的负担,同时也造作恶业,引起现世的不安与来世的苦果。

  因发现镭而闻名全球的居礼夫人,有一天,一位朋友到她家作客,看见她的小女儿正在玩英国皇家协会颁给她的金质奖章,朋友大吃一惊,问道:「这枚英国皇家协会的奖章,可是代表极高的荣誉,你怎么拿给孩子玩呢?」居礼夫人笑着说:「我要让孩子从小知道,荣誉就像玩具,只能玩玩而已,不能永远守着它,否则将一事无成。」是的,荣誉、财富、权势、名位……不都如玩具吗?随时可举,随时可放;权势名位是为了利益大众而拥有,权势名位也可以为了成就别人而舍下。

  真正有理想,纯粹想为国家、为人类造福的人,是在名利上,淡泊不计较;在责任上,认真不敷衍;在世法上,随缘不强求;在真理上,固守不放弃。因此,他们不会被名缰利锁、权力地位所束缚和设限,而能如行云流水般自由自在、任运逍遥。

  ——星云大师讲 弟子满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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