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宝论15、如何对待过失僧 (第三章 避免谤僧与调整行为 之三)

  僧宝论15、如何对待过失僧 (第三章 避免谤僧与调整行为 之三)

  如果亲眼见到僧人犯过,我们怎样做才如法呢?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首先,要摆正对过失僧人的认识,认识到僧人本身具备的无量功德,小心权衡僧人犯过的问题。

  虽然,破戒比丘不思忏悔,将有“袈裟下失却人身”的危险。然恶道报尽,仍将得度,因为出家有极大功德。佛言:“瞻卜迦华虽萎悴,而尚胜彼诸余华。破戒恶行诸比丘,犹胜一切外道众。”破戒的比丘依然有无量的功德,所以纵有事实依据,慎勿草率呵举,若行为不当,必获大罪。

  犯戒的僧人,只要著僧衣,现僧相,就代表了佛的形象,众生见其形象必能增长善根,因此他也可以饶益无数有情。

  在《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三,佛陀告诉大梵天说:

  复次大梵,若有依我而出家者,犯戒恶行内怀腐败如秽蜗螺,实非沙门自称沙门,实非梵行自称梵行,恒为种种烦恼所胜败坏倾覆。如是比丘虽破禁戒,行诸恶行,而为一切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喉罗伽、人、非人等作善知识,示导无量功德伏藏。如是比丘虽非法器,而剃须发,被服袈裟,进止威仪同诸贤圣,因见彼故,无量有情种种善根皆得生长,又能开示无量有情善趣、生天、涅槃正路。

  是故依我而出家者,若持戒,若破戒,下至无戒,我尚不许转轮圣王及余国王、诸大臣等,依俗正法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闭牢狱,或复呵骂,或解肢节,或断其命,况依非法?

  大梵,如是破戒恶行比丘,虽于我法毗奈耶中名为”死尸’,而有出家”戒德余势’。譬如牛麝身命终后,虽是无识傍生死尸,而牛有黄,而麝有香,能为无量无边有情作大饶益。

  破戒比丘亦复如是,虽于我法毗奈耶中名为”死尸’,而有出家戒德余势,能为无量无边有情作大饶益。

  大梵,譬如贾客入于大海杀彼一类无量众生挑取其目,与末达那果和合捣簁成眼宝药。若诸有情盲冥无目乃至胞胎而生盲者,持此宝药涂彼眼中,所患皆除得明净目。

  破戒比丘亦复如是,虽于我法毗奈耶中名为”死尸’,而有出家威仪形相,能令无量无边有情暂得见者尚获清净智慧法眼,况能为他宣说正法?

  大梵,譬如烧香其质虽坏,而气芬馥,熏他令香。

  破戒比丘亦复如是,由破戒故非良福田,虽恒昼夜信施所烧,身坏命终堕三恶趣,而为无量无边有情作大饶益,谓皆令得闻于生天涅槃香气。

  是故大梵,如是破戒恶行比丘,一切白衣皆应守护恭敬供养,我终不许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闭牢狱、或复呵骂、或解肢节、或断其命。

  我唯许彼清净僧众,于布萨时或自恣时驱摈令出,一切给施四方僧物,饮食资具不听受用,一切沙门毗奈耶事,皆令驱出不得在众,而我不许加其鞭杖系缚断命!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瞻博迦花虽萎悴,而尚胜彼诸余花;

  破戒恶行诸比丘,犹胜一切外道众!

  其次,不应非法呵举过失僧。

  佛陀以大慈深悲,反复叮咛,使弟子们了解到“过失僧”的非凡价值,强调了对待“过失僧”的行为尺度。作为佛的弟子,我们应该避免非法呵举僧人的行为。这是一般大众最容易“轻率处理、过激行事”的关键处,而其“轻率过激”,乃是因为“无知”。《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三,佛陀告诉天藏大梵天说:

  佛告尊者优波离言:

  我终不许外道俗人举比丘罪。

  我尚不许诸比丘僧不依于法,率尔呵举破戒比丘,何况驱摈?若不依法,率尔呵举破戒比丘,或复驱摈,便获大罪!

  优波离,汝今当知有十非法,率尔呵举破戒比丘,便获大罪,诸有智者皆不应受。何等为十?

  一者不和僧众,于国王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二者不和僧众,梵志众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三者不和僧众,宰官众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四者不和僧众,于诸长者居士众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五者女人众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六者男子众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七者净人众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八者众多比丘比丘尼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九者宿怨嫌前,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十者内怀忿恨,率尔呵举破戒比丘。

  如是十种名为非法,率尔呵举破戒比丘便获大罪。设依实事而呵举,尚不应受,况于非实?诸有受者亦得大罪。

  复有十种非法,呵举破戒比丘便获大罪,诸有智者亦不应受,何等为十?

  一者诸余外道呵举比丘;

  二者不持禁戒在家白衣呵举比丘;

  三者造无间罪呵举比丘;

  四者诽谤正法呵举比丘;

  五者毁呰贤圣呵举比丘;

  六者痴狂心乱呵举比丘;

  七者痛恼所缠呵举比丘;

  八者四方僧净人呵举比丘;

  九者守园林人呵举比丘;

  十者被罚比丘呵举比丘;

  如是十种非法,呵举破戒比丘便获大罪。设依实事而呵举者亦不应受。况于非实?诸有受者亦得大罪!

  第三,不传比丘过。

  毁灭佛塔(佛寺)破坏佛像,其罪虽是极为深重,但尚不及说比丘过恶的罪性为重。所以《戒经》说:“宁可毁塔坏寺,不说他比丘粗恶罪。”

  说比丘过恶(是非)的人,其罪业超过毁破“佛塔”和“佛像”的重罪。

  看到僧人犯过失了,应当护过,慎勿宣扬。佛陀制戒是要佛子去遵行实践的,不是让佛弟子们增长见闻,充实话柄,而去批评“这位僧侣犯戒,那个尼众不规”的。这也正是今日的佛门,让人最感痛心的事!佛门丑事,多半是由佛子传播出来,而且添油加醋,愈传愈不像话,你说我的丑事,我揭你的疮疤,唯恐说得不狠,唯恐揭得不深,到最后,使人听来,简直就连一个比较清净的佛弟子也没有了。这不但毁坏了佛子自身的名誉,也破坏了许多善信者的信心,尤其糟糕的,乃是损坏了三宝的尊严。所以,在家的信士信女,应该守口如瓶,绝不可评论出家人的操守问题。在家人不得说出家人的过恶!经云:

  传人恶者,死入地狱,烊铜灌口,拔出其舌,以牛耕之,罪毕得出,生鸲鵅中,人闻其声,无不惊怖,皆言变怪,咒令其死。

  即使其过恶属实,绝不可随见随说,见人便说,不分场合,不拘时间,也不管对方听者的身分。说他人犯戒,如果说的是事实,自己便犯了“说四众过”戒,如果所说不实,更加犯了“妄语戒”,又因被说者是出家人,又犯了“毁谤三宝戒”;这三条戒,都是菩萨的重戒,无论在家出家,都是犯的波罗夷罪。波罗夷罪是现在失去戒体,死后当堕地狱的大罪,若犯一条,堕地狱的时间是他化自在天寿十六千岁,相当于人间的九十二万一千六百万年。即使是一个没有受戒的人,说出家人过失也会有“说四众过”、“妄语”、“毁谤三宝”的罪过。所以一个持戒谨严的人,绝不会轻易说他人犯戒。一个人如果常常爱说他人犯戒,他自己已然首先犯戒了。

  第四,当面的劝谏要谨慎,不能违背护教的悲心,更不能“执着僧人有过失”。

  《戒经》中曾说,如果亲见僧人犯过,已是很严重了。将劝谏的时候,须有发心的条件、见闻的条件、证果的条件等。具备以上条件后,可在过失发生的时候,适度地进行劝谏,那是为了避免僧人犯更重的过失,更是为了护持佛教。假如因此事而执着僧人有过失,则又违背了佛在《出家功德经》中的教诫:所见“僧人犯戒”现象,难免就是佛陀示现接引我们的方便,更有很多贤圣僧像作游戏一样地开导我们,很多僧人实已证果而我们不能得知,以自所见像无法决定的缘故,我们不能执着末法的僧人就没有贤圣。因此,在劝谏的时候,应如作梦中佛事,尽各人“护教的悲心”,舍自己“执实的求过之心”。以这个原则,对犯过的人当面劝告,乃至殷勤三谏,听者固善,假如不听,在没有僧团为之如法审罪的情况下,就不能再继续劝谏了。此后要切忌背后轻易传播、议论及无原则的举罪!应当以悲心念佛法衰落,避免生起执僧人犯过的染污心。

  最后,不得乱举罪。

  举罪,指见了僧人犯过后,向僧人所在僧团公开举报。有一种说法,如果眼见僧人有过失,可向僧团举罪。可是,佛门的戒律是有层次和进阶的,所以在身分上,也有严格的区别。在羯磨法中规定,僧人犯罪,应在大众僧前发露忏悔。僧人见僧人犯罪,应劝他发露忏悔,三劝不听,便在大众羯磨之际,为之举罪,使得大众以会议方式来公断。可是举罪必须有层次的限制:比丘可举七众过,比丘尼则除比丘外,可举六众过;出家众可举在家众之过,在家众不得举出家众之过。绝对不得随便举僧人之过,这不是佛制袒护比丘,因为,比丘应住持三宝,可以通授一切戒,应当教诫一切人,余众则不能。比丘尼不合读比丘戒本,也不知道比丘犯了什么罪,至于在家二众,连僧人诵戒都不可能听到,怎会明白大戒的内容,而来举出家人犯了什么戒呢?再说,出家人有出家人的僧团规制,僧人即或犯戒,自有僧团的制裁,在家众岂得越阶犯上,而来冒渎举罪?同时,一个未通大律,未能对于大律的开遮持犯有其通体认识的在家人,即或举了僧人的罪,也是每举不中的,所以出家人如果犯罪,在家众不唯不得在事后向僧人的所在僧团举罪,即或劝谏的资格,也要受到上文所述条件的限制。

  总之,弟子对于僧人过失的处理方法,应该善巧地对待,不要违背“敬上”的仪则,谨慎自己的行动。另外,俗众更应当谨慎自己的行为,而祈祷过失僧人所在的僧团接纳和教诫该僧侣,将以上过失行为看作佛陀为自己示现的教诫公案,而心怀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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