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十次课程 第十九讲之:遍行因、异熟因

  《入中论》第十次课程总第十九讲之:遍行因、异熟因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

  时间:2009年5月30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14室

  遍行因、异熟因

  第五种因叫做“遍行因”(Sarvatraga-hetu)。

  《俱舍论》云:“遍行谓前遍,为同地染因。”

  “遍行”是什么意思呢?你前面动的是嗔心的因,我后面得来的第二个念头就是嗔心的果。你前面动一个贪心的因,我后面得一个贪心的果,我就把我的贪心继续下去了。这个推动的前因和后果几乎在同一个类别中,这叫遍行因。

  遍行因是同类因的分支,其实可和同类因合并,这里单独列出,成为第五种因,是为让我们了解得更清晰,不会有了解不到位之处。若只说同类因,不说遍行因,有可能产生一个失误,因为同类因里,往往从前到后,只要同一类别,都算同类因,而遍行指的是因的普遍性:很多因不是只生一个,它能生很多。比如,一篇文章出来,若产生同样观点的第二者,这属同类因的作用;一篇文章出来,一千人看后产生同样观点,这就是遍行因的作用。

  “论曰。遍行因者。谓前已生,遍行诸法。与后、同地、染污诸法为遍行因。遍行诸法。随眠品中,遍行义处,当广分别。此与染法为通因故,同类因外更别建立。亦为余部染法因故。由此势力,余部烦恼及彼眷属,亦生长故。”

  遍行因,指发生在前、在同一地中普遍递传的因,只在染法之中。

  普遍递传的法(遍行诸法),在随眠品中分析过。发生在前,指已经过去或现在。是同一地中、其后染法的遍行因。

  普遍递传的法(遍行诸法)只是染法的因。它们可以是同一类染法的因,也可以是其它类染法的因:由于它们的作用,可以生起其它类的烦恼、随烦恼。因此,就此而言,遍行因不同于同类因。

  这里,类、部,即前面讲过的五部。诸法分为五部,五个范畴。见到苦谛,可以断掉一部分法,这些法是一部。见到集谛,可以断掉一部分法。见到灭谛,可以断掉一部分法。见到道谛,可以断掉一部分法。通过修行,可以断掉一部分。

  第六种因叫做“异熟因”(Vipāka-hetu)。

  《俱舍论》云:“异熟因不善,及善为有漏。”

  “异熟”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异处成熟。比如,前世杀人,这世遭果报,这就属异熟因成熟。不是杀人同时马上得果报,而是到了下一世,换了地方成熟,异地成熟、异处成熟。善与不善的有漏因都可是异熟因,但异处成熟的特性不变。

  “论曰。唯诸不善及善有漏是异熟因。异熟法故。何缘无记不招异熟。由力劣故。如朽败种。”

  只有有漏的恶法和善法是异熟因。因为他们从本性上讲要成熟。无记法不是异熟因,因为它们是很微弱的。就像腐烂、败坏的种子不生长。

  “何缘无漏不招异熟?无爱润故。如贞实种,无水润沃。又非系地。如何能招系地异熟。”

  无漏法不是异熟因,因为它们没有被爱执所润湿。就像完好的种子,没有水滋润,也不能生长。

  又由于无漏法不属于任何一地(存在界域),怎么可能产生存在界域中的异熟果?

  “余法具二。是故能招。如贞实种,水所沃润。”

  既不是无记法,也不是无漏法的,则拥有感召异熟的条件,即自身的力量和爱执的滋润,就像完好的种子,被水润湿。

  “变异而熟,是异熟义。不应但异,简别余因。”

  异-熟,异表示差异,不同。熟是果,果与因不同。

  “然异熟果,无与业俱。非造业时,即受果故。亦非无间。由次剎那,等无间缘,力所引故。又异熟因,感异类果,必待相续,方能办故。”

  异熟果并不与业同时,因为并不是在造业的同时,就感受到果。异熟果也不立即(没有间歇)随业而至,因为,无间歇地引导业之后下一个刹那的,是等无间缘。异熟因必须依赖相续的发展,才能实现异熟果。

  虽然把因归成六类,但在我们生命中,事实这些因随时都可能互相交叉。

  谈“因”这个词,即使翻遍三藏十二部,也一定只有这六种,不可能再有第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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