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第六次课程 第十一讲之:小乘四果位:小乘以灭法为存在

  《入中论》第六次课程总第十一讲之:小乘四果位:小乘以灭法为存在

  主讲人: 上明下贤法师

  主办:北大禅学

  时间:2009年4月25日晚

  地点:北京大学二教407室

  小乘四果位:小乘以灭法为存在

  也是同样的道理,灭谛在这个地方是要确定灭法是有无的,确定它的生灭性,灭受想才算是一个果实。中观虽然否定了它,但是在这个地方我们没有必要否定它。在小乘人苦集灭道四谛的概念当中,灭法就是存在、就是有的。不能说它非“有无”,它一定就是“有无”的,在有无当中它站在有上,而且证得了灭谛以后的果位它都是相对于欲界来进行说明的。

  我们所谓的三界有三个层次:欲界、色界无色界,小乘的果位多是跟欲界有关。跟欲界有关的果实有三个,跟欲界无关的果实有一个。

  跟欲界有关的果实就是说他仍然还会到我们的这个世界中来存在、来受生;跟欲界无关的就是彻底不在欲界这个五行中了,所谓的“三界”都已经跳出了。还没有跳出三界的就是前面的这三个果实。

  得到灭谛一共有四种果,就是小乘的四种果,阿罗汉称为第四果。我们说一果阿罗汉、二果阿罗汉、三果阿罗汉其实是一个权宜之称,准确的称呼不叫一、二、三果阿罗汉,初果叫须陀洹,二果叫斯陀含,三果叫阿那含,四果才是阿罗汉。

  但我们中国人一般喜欢简单,阿罗汉就代表四个果而不是第四果,它既然代表四个果,那么第一个果只是“一果阿罗汉”,第二个果只是“二果阿罗汉”,第三个果只是“三果阿罗汉”。准确来说第四个果才是阿罗汉,前面的三个果(初、二、三果)就是用跟欲界的关系来确定果位的高低了。

  比如说初果是有七次往返,仍然还要来人间受胎,七次往返才能够圆满他的修行,最终获得第四果;二果阿罗汉叫做“一来”,他还要到欲界来一次;三果阿罗汉就“不还”了,但是他的这一生还是在欲界当中的,他虽然不还但现在还没有马上走;四果阿罗汉出离欲界。这是以果报来说的,比如说证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四个人站了一排,那你说(证初果的人)就已经七次往返人间吗?(证三果的人)就已经不还了吗?(证四果的人)就已经在三界外了吗?还不是这么个意思。

  七次往返和不还都是依他们的果报来说的,如果他舍报,重新再受生,重新受生是对于他综合修行和业力的一个评审,看他下一次得到一个什么果报,那么在下一次的果报就确定或者是七次往返、或者是一来,是这个样子的。用这个标准来说明七次往返、一来、不还和出离境界,这就是有关于阿罗汉的四个果位。

  当然,存在灭法,是这些果位的理论来源。反之,不管小乘四果何等解脱自在,再如何有价值,这存在灭法的理念,终归还是小乘,无论现代人怎样为之再重塑形象,还是在有无中的灭法判断,谓之小乘有何过分?有何理由来禁止“小乘”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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