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梵网经讲录 贰 列重轻戒相(分二) 四十八轻戒 第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

  第四十二‧为恶人说戒戒

  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故。于未受菩萨戒者前。若外道恶人前。说此千佛大戒。邪见人前亦不得说。除国王。余一切不得说。是恶人辈。不受佛戒。名为畜生。生生之处。不见三宝。如木石无心。名为外道。邪见人辈。木头无异。而菩萨于是恶人前说七佛教戒者。犯轻垢罪。

  「恶人」,是指来意不善之人。「说戒」者,不是指讲解戒经,而是指半月半月诵戒仪式,即布萨。说戒时,七众弟子,其中有犯戒者,向众披露,陈述己过,乞求忏悔。故诵戒时不宜外人,未受菩萨戒者,或外道恶人等参加,恐其生讥嫌,盗戒,或破坏法化。「除国王」者,因为佛在世时,已把佛法付嘱国王。若恶人辈,虚生浪死,沉沦颠倒,不可救治,故名为「畜生」。又顽然罔觉,食古不化,不堪造就,故如「木石」。又背觉合尘,心外求法,故名「外道」。

  具缘:此是遮业。「预向人说,则后受不能殷重」,因为未受戒的人不必听戒,如果听戒以后再去受戒,那就不能起殷重心、慎重心了。故半月说戒时,必先遣未受大戒者出外。

  此戒四缘成罪。(一)未受戒人:未受此菩萨戒者。(二)未受人想。(三)有为说心:或为贪图名闻利养等,而故意为彼人说戒。(四)前人得闻:没受戒的人,他已经听着了,就从此时结罪。七众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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