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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

《大乘起信论》(梵文 Mahāyāna ?raddhotpada ?āstra),大乘佛教重要论书,相传为古印度马鸣著,南朝梁真谛译,一卷;唐代实叉难陀重译,作2卷;以真谛译本较流行。 又略称《起信论》,是大乘佛教的概论之作,全文篇幅不长,只有一万一千字左右,但它结构严谨、析理清晰,是对隋唐佛教影响最大...[详情]

《大乘起信论》经典(七)

  《大乘起信论》经典(七)

  译文

  人们问:照上述之意,一切众生都有真如法性,应该平等受到薰习,为什么说还有信佛与不信佛及信佛早与迟等等前後不同的差别存在呢?按理应该在同一时间都了知自身内有真如法性,勤修各种方便法门,同时证入涅盘

  回答说:真如本性是平等一如,没有差别的。然而,由於有无量无边的无明,从开始以来,就有各种自性差别,或厚或薄,由於无明的不同,产生超过恒河沙数的烦恼:而「我见」、「我爱」等等烦恼,也是依无明而生起的差别。这样,一切烦恼,都由无明所生起而有前後无量的差别,(这种复杂的现象)只有如来才能了知。

  又一切佛法的成就,都有内因与外缘二方面,二者同时具备,才能成办道果。犹如木材具有火的属性,这是木材燃烧的「内因」。但如果没有人了解,不采用各种钻木取火的方法,说木材会自己燃烧起来,决不会有这样的事。众生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具备成佛的内在薰习力量,如果没有遇见诸佛、菩萨以及善知识等,作为助发的外缘,说他们可以自断烦恼,证人涅盘,同样不会有这样的事。如果虽然有诸佛、菩萨与善知识助发的外缘力量,而自身本觉内薰的力量尚未成熟的话,也不能够完全厌离生死之苦,欣求涅盘之乐。如果内因与外缘同时具备,即所谓自身有本觉内薰的力量,同时又为诸佛、菩萨的慈悲愿力所护持,就会产生厌离生死苦恼的心愿,相信有涅盘之境界的存在,勤修各种善根。一旦善根修习成熟,就会遇到诸佛菩萨的开示、教诫,获得利益与大欢喜,从而能够精进地趋向涅盘之道。

  所谓「真如」的业用薰习无明,即是指众生的外缘力量。这种外缘力量含义非常丰富,简略说有二种。哪两种呢?一是差别缘,二是平等缘。

  所谓差别缘,是指众生依靠诸佛菩萨的慈悲护持,从开始发心求道起,直至证得真如佛性为止。在这一过程中,或见诸佛菩萨之身:或念诸佛菩萨之功德。诸佛菩萨或示现为眷属,或示现为父母诸亲,或示现为仆使,或示现为知友,或示现为怨家,或为摄化众生而现起「四摄」

  (即布施、爱语、利行、同事等四事)乃至一切所作都可作为无量的修行助缘。通过这些,生起大悲薰习的力量,使众生增长他们的善根,如同亲见亲闻佛菩萨摄化一样,获得大利益。这种差别缘又可分为两种,哪两种呢?

  一是近缘,指根机成熟众生能速证菩提:二是远缘,指根机未熟众生,需经长久的时间,才能证得菩提。这近、远二缘,分别又可分为二种,哪两种呢?一是增长行缘,指能增长善行的外缘。二是受道缘,指能证得果位的外缘。

  所谓平等缘,即指诸佛、菩萨,誓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地薰习摄化众生,恒常不断。因为有与众生相同的本觉真如的缘故,所以可从随应化现,表现出不可思议的业用。初地以上的菩萨,依靠三昧禅定,就能平等无别地见到诸佛的法身与化身

  真如的「自体相薰习」与「用薰习」,分别又有两种,哪两种呢?

  一是未相应,即未与真如的「体」、「用」相适应,乃指凡夫、声闻、缘觉二乘和初发心修行的初住菩萨等,分别以意与意识薰习真如,依靠坚定的信心力量,能够实地修行,尚未证得「无分别智」,还没有与本觉真如的「体」、「相」相应,没有获得随心应化的妙用,所以尚未与本觉真如的业用相应。

  二是已相应,即已与本觉真如的「体」、「用」相应,乃指法身菩萨,证得无分别智,能够与诸佛的本觉之体和自在的业用相应。只要依靠本觉真如的力量,任运自然修行,即可薰习真如,断灭无明。

  再次,污染之法,从无始以来,一直薰习不断,直到证得佛果之後,「无明」才会最後断灭。净法的薰习,则永远不会断灭,一直到未来遥远之世,仍不会断灭。这是什么意思呢?因为真如法的不断薰习,使虚妄的无明之心断灭;妄心断灭,则真如法身显现,生起不可思议的无穷妙用,故净法薰习,永不断绝。

  原典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薰习(1)。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後差别?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动修方便,等人涅盘。

  答曰:真如本一(2),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3)不同故。过恒沙(4)等上烦恼(5),依无明起差别。我见(6)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恼,依於无明所起,前後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众生亦尔,虽有正因薰习之力,若不遇(7)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为缘,能自断烦恼,人涅盘者,则无是处。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薰习力(8)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盘。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薰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盘,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9),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盘道。

  用薰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10)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11),二者平等缘(12)。

  差别缘者,此人依於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於中若见若念(13)。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14),或为知友,或为怨家,或起四摄(15),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16),以起大悲薰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17),速得度故。二者远缘(18),久远得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19),二者受道缘(20)。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薰习,恒常不舍,以同体智力(21)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22)依於三昧(23),乃得平等见诸佛(24)故。

  此体用薰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25)薰习,依信力故,而能(26)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27)修行,与用相应故。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28),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力,自然修行,薰习真如,灭无明故。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薰习不断,乃至得佛後则有断。净法薰习,则无有断,尽於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薰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薰习,故无有断。

  注释

  (1)等皆薰习:指平等受薰习。

  (2)本一:指真如本性平等如一,没有差别。

  (3)厚薄:指无明的厚薄。厚者,指不信佛法;薄者,指对佛法有一些信仰

  (4)过恒沙:指数量之多,超过恒河沙数。「过恒沙」,《石》本作「过恒河沙」;《资》、《碛》、《普》、《南》、《径》、《清》本均作「有过恒河沙」

  。

  (5)上烦恼:佛教把烦恼分为若干类,上烦恼,指所知障中的粗分。

  (6)我见:梵文Satkayadarsana,在诸烦恼中,属四住烦恼,指把五蕴假合而成的心、身,视为恒常实在的错误观念。又谓我执

  (7)「不遇」,《石》、《丽》本作「不值遇」 。

  (8)内净法未有薰习力:此不是指真如本觉缺少内薰之力,而是意指内薰力量不够。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下中云:「虽本觉内薰,然未有力故。」

  (9)「故」,《资》、《碛》、《普》、《南》、《径》、《清》本均无。

  (10)「说」,《石》本作「有」 。

  (11)差别缘:即各种不同的外缘。指从分别事识发心者,随著众生类别的不同而示现出不同的化身为之助缘。

  (12)平等缘:即平等如一的外缘。指从业识发心者,会示现平等无二的法身为之助缘。

  (13)若见若念:见,谓见佛菩萨之化身;念,谓念佛菩萨之功德。

  (14)给使:仆使之义。

  (15)四摄:梵文Catursangrahavastu,亦称四摄法、四摄事、四事摄法。即指佛菩萨摄化众土的手段有四件事:布施、爱语、利行、同事。

  (16)行缘:指菩提行缘。

  (17)近缘:指根机成熟众生,受佛摄化,容易成就,故名之。

  (18)远缘:指根机未熟之众生,未能直接受佛菩萨、善知识摄化,而是间接受益,不易即时成就,故名之。

  (19)增长行缘:唐译为增行缘。指增长众生对佛教的信仰,慈悲等善根的外缘。

  (20)受道缘:唐译为入道缘。指佛菩萨化身说法,使众生由行道而进一步证道的助缘。

  (21)同体智力:此义,法藏及其他诠释都过於简略,含混不清,可参看智旭的《大乘起信论裂纲疏》相关注,意指众生与佛,体性不二,这种智慧能使人了知一切凡圣染净平等。

  (22)众生:此处指初地以上诸菩萨等。

  (23)二昧:梵文Samadhi,名三摩地,意译为禅定,指心专注一境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

  (24)平等见诸佛:悉见一切诸佛平等无别。

  (25)意、意识:意,指第七末那识,菩萨以此薰习真如;意识,指第六识,凡夫、二乘以此薰习真如。

  (26)「能」,《资》、《碛》、《普》、《南》、《径》本均无。

  (27)自在业:亦称自在业智、後得智,指证得本觉真如以後能够随心应化的业用能力。

  (28)法身菩萨:指登地以上的、亲证真如,以真如法为身的菩萨。

  译文

  关於真如体相义

  再次,对「真如」的本体与相状,作进一步说明。

  真如体大:真如的本体,对於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和诸佛,都是平等一如,在圣不增,在凡不减的。这一本体无始无终,既不是过去世所生起,又不是未来世所能变灭的,它毕竟常住,恒无断绝。

  原典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1)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2),毕竟常恒。

  注释

  (1)「有」字下,《金》本有「差别」 。

  (2)非前际生,非後际灭:比喻真如理体常恒不灭的性质。前际,指前世、过去世;後际,指後世、未来世。

  译文

  真如相大:从一开始,真如本性就充满了一切无漏的功德。所谓的真如本体具有本觉之智的无限光明:能普遍地照耀四大法界无所不周;具有正确了知一切世间、出世间的智慧:其本性清净无染:具有常、乐、我、净四德:具有清凉不变、自在的本性。真如本体充满了上述这些德性,其数量之多,胜於恒河沙数。这些相状不离真如本体,恒常不断,与真如本体平等无二,这种只有佛才能了知的法,具有难以言状的胜妙境界,以至於它能满足一切,无少欠缺,所以才叫做「如来藏」,或叫做「如来法身」。

  有人问:上述真如本体,平等一如,远离一切书说差别之相,为什么又说真如本体有这各种各样的无漏功德呢?

  回答说:尽管真如本体有上述各种不同的无漏功德,但(从体性上说)却没有任何差别之相,都是平等无二、如一法味,都以同一真如作为本体。这是什么意思呢?

  因为真如本体的本性是没有分别,远离一切虚妄差别的相状,所以叫做「无二」。

  其所以又说它有种种不同的差别相状,是因为众生具有无明业识,才以生灭相状相示。它是如何显示的呢?因为一切法,从根源上说,都是由唯一真如心所变现的,本来没有其他心外之法可念。然而,因为有妄心,不觉生起虚妄分别之念,并幻现出各种虚妄境界,所以说这是「无明」。如果真如清净之心,不起妄念,就是本觉智慧的大光明。

  如果清净之心幻起各种「妄见」,那么就一定还会有一些看不到的各种相状;如果清净之心远离各种妄见,就能普遍地照耀四大法界。

  如果清净之心有动念,就不是真正了知的真智慧,就是妄染而没有自性。不具有常、乐、我、净四德,生起种种热恼与衰变,不能获得大自在,以至生起超过恒河沙数之多的虚妄污染。正是针对这一现象而言,说清净之心寂然不动,具有超过恒河沙数之多的清净功德之相表现出来;如果妄心生起,不断念著於心外之法,就会有所欠缺。净法所具有的无量功德,就是真如清净之心所显示的相状,没有一丝妄念,所以圆满具足,叫做「法身」或「如来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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