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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卷 摄大乘论释

[大乘论] 作者:无性菩萨 造 [投稿] 放大字体 正常 缩小 关闭

第四十一卷 摄大乘论释

释入因果修差别胜相品第八

释曰。此义有五章。一对治二立名三得相四修相五修时。

论曰。如此已说入因果胜相。云何应知入因果修差别。

释曰。前已总说六度因果差别。在愿行位为因。在清净位为果。未约地辩修差别故。目前总说为如此。唯识智名入。三无性为胜相。六度即是唯识智。入三无性因果。欲显诸波罗蜜修习差别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由十种菩萨地。何者为十。一欢喜地。二无垢地。三明焰地。四烧然地。五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

释曰。若欲知修差别。观十地差别。即知因果修差别。

论曰。云何应知。以此义成立诸地为十。

释曰。此问欲显何义。若菩萨入初地。见真如即尽。何以故。真如无分数故。若见真如不尽。真如则有分数。若有分数则同有为法。若见已尽。何故说有十地。

对治章第一

论曰。为对治地障十种无明故。

释曰。真如实无一二分数。若约真如体。不可立有十种差别。真如有十种功德。能生十种正行。由无明覆故不见此功德。由不见功德故正行不成。为所障功德正行有十种故。分别能障无明亦有十种。

论曰。于十相所显法界。

释曰。十相谓十种功德及十种正行。此相皆能显法界。

论曰。有十种无明犹在为障。

释曰。此十种相虽复实有。由无明所覆不得显现。故知菩萨初入真如观障见道。无明即灭。所余无明犹在未灭故。十无明覆十功德。障十正行。何者为十种无明。一凡夫性无明。二依身业等。于诸众生起邪行无明。三心迟苦无明。闻思修忘失无明。四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此烦恼最下品故。随思惟起故。已远离随顺本所行事故。故名微细烦恼。五于下乘般涅槃无明。六粗相行无明。七微细相行无明。八于无相作功用心无明。九于众生利益事不由功用无明。十于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凡夫性无明是初地障。此无明即是身见。身见有二种。一因二果。法我执是因。人我执是果。因即凡夫性迷法无我故称无明。二乘但能除果。不能断因。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初地。故此无明为初地障。依身业等。于诸众生起邪行无明。是二地障。菩萨未入二地生如此想。谓三乘人有三行差别。迷一乘理故称无明。又释一切众生所行之善。无非菩萨大清净方便。何以故。清净既一。未至大清净位。无住义故。若悉应同归菩萨大道。云何修方便不修正道。未入二地则无此智。由迷此义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二地。故此无明为二地障。心迟苦无明。闻思修忘失无明。是三地障。未至智根位为迟。未得菩萨微妙胜定为苦。以障根及修故称无明障。闻持等陀罗尼不得成就。令所闻思修有忘失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三地。故此无明为三地障。微细烦恼行共生身见等无明。为四地障。烦恼行者。法执分别种子为体。生住灭不停故名行。此种子为身见因。此种子体亦即是身见。以是法分别种类故。此烦恼最下品故者。此释微细义。由是最下品不能染污菩萨心。故名微细。随思惟起故者。此释共生义。虽复不能染菩萨心。随正思惟起。与正思惟相应故不可说无。以能障菩萨一切智故。已远离随顺本所行事故者。此释离伴义。昔在凡夫共位中及地前。随顺本所行一切烦恼事。今修行四地离之已远。由不了法我空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则不得入四地。故此无明为四地障。于下乘般涅槃无明。是五地障。若人依四谛观修行五地。见生死为无量过失火之所烧然。见涅槃最清凉寂静功德圆满。不欲舍生死。此行难行。不欲取涅槃。此行亦难行。若人修行五地。心多求般涅槃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五地。故此无明为五地障。粗相行无明。是六地障。若人修行六地。一切诸行相续生。如量如理证已。多住厌恶诸行心中。未能多住无相心中。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六地。故此无明为六地障。微细相行无明为七地障。若人修行七地。由心于百万大劫中。未能离诸行相续相谓生及灭故。不能通达法界无染净相。如经言。龙王十二缘生者。或生或不生。云何生。由俗谛故。云何不生。由真谛故。于十二缘生中。未能离生相住无生相。不得入七地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七地。故此无明为七地障。于无相作功用心无明。为八地障。若人修行八地由作功用心。为除微细相行无明。及为住无相心中。未能自然恒住无间缺无相心。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八地。故此无明为八地障。于众生利益事不由功用无明。是九地障。若人修行九地。心自然恒住无相。但于利益众生事四种自在中。未能自然恒起利益众生事。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九地。故此无明为九地障。于众法中不得自在无明。是十地障。若人修行十地。于成就三身业及微细秘密陀罗尼三摩提门。未得自在故称无明。若不断此无明不得入十地。故此无明为十地障。

论曰。何者能显法界十相。

释曰。此问欲显真如有十功德相。此十功德能生十正行及十不共果。以显法界体。十功德是显法界之本故。先问十功德相。

论曰。于初地由一切遍满义。应知法界。

释曰。真如法界。于一切法中遍满无余。何以故。诸法中无有一法非无我故。人法二执所起分别覆藏法界一切遍满义。由此障故。愿行位人不得入初地。若除此障。即见真如遍满义。人法二执永得清净。由观此义得入初地。

论曰。于二地由最胜义。

释曰。人法二空摄一切法。尽是遍满义。此义于一切法中最胜清净。由观此义得入二地。

论曰。于三地由胜流义。

释曰。真如于一切法中最胜。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是真如所流。此智于诸智中最胜。因此智流出无分别后智所生大悲。此大悲于一切定中最胜。因此大悲。如来欲安立正法救济众生。说大乘十二部经。此法是大悲所流。此法于一切说中最胜。菩萨为得此法。一切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由观此法得入三地。

论曰。于四地由无摄义。

释曰。于最胜真如及真如所流法。菩萨于中见无摄义。谓此法非我所摄。非他所摄。何以故。自他及法三义不可得故。譬如北鸠娄越人。于外尘不生自他摄想。菩萨于法界亦尔。故法爱不得生。由观此义得入四地。

论曰。于五地由相续不异义。

释曰。此法虽复无摄。三世诸佛于中相续不异。不如眼等诸根色等诸尘。及六道众生相续有异。何以故。如此等法分别所作故。相续有异。三世诸佛真如所显故。相续不异。若观此义得入五地。

论曰。于六地由无染净义。

释曰。三世诸佛于此法中。虽复相续不异。此法于未来佛无染。以本性净故。于过去现在佛无净。以本性无染故。由观此义得入六地。

论曰。于七地由种种法无别义。

释曰。十二部经所显法门。由种种义成立有异。由一味修行一味通达一味至得故。不见有异。由观此义得入七地。

论曰。于八地由不增减义。

释曰。菩萨见一切法。道成时不增。或灭时无减。如此智是相自在及土自在依止。相自在者。如所欲求相以自在故。即得现前。土自在者。若菩萨起分别愿。愿此土皆成颇梨柯等。以自在故如其所愿即成。初自在为成熟佛法。后自在为成熟众生。此二自在由不增减智得成。即以不增减智为依止。由观此义得入八地。

论曰。于九地由定自在依止义。由土自在依止义。由智自在依止义。

释曰。初二依止义如前释。智自在者。四无碍解所显名智。此智以无分别后智为体。何以故。遍一切法门悉无倒故。由得此智故成大法师。能令无穷大千世界众生入甚深义。如意能成故名自在。此自在以无分别智为依止。由得此自在故入九地。又释通达法界为智自在依止。故得四无碍解。由观此义得入九地。

论曰。于十地由业自在依止义。由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义。应知法界。

释曰。通达法界。为作众生利益事若得诸佛三业。及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则能通达如来一切秘密法藏。得入十地。又释通达法界为业自在依止。通达法界为陀罗尼门三摩提门自在依止。由此通达为化度十方众生。得三身三业故名业自在。由得陀罗尼门三摩提门。如来一切秘密法藏如意通达。故名自在。此三自在并以真如为依止。由观此义得入十地。若通达法界。真如十种功德为得何果。若通达法界遍满功德。得通达一切障空义。得一切障灭果。若通达法界最胜功德。得于一切众生最胜无等菩提果。若通达法界胜流文句功德。得无边法音及能满一切众生意欲果。何以故。此法音无边无倒故。若通达法界无摄功德。得如所应一切众生利益事果。若通达法界相续不异功德。得与三世诸佛无差别法身果。若通达十二缘生真如无染净功德。得自相续清净及能清净一切众生染浊果。若通达种种法无别功德。得一切相灭恒住无相果。若通达不增减功德。得共诸佛平等威德智慧业果。若通达四种自在依止功德。得三身果。若通达无分别依止。得法身果。若通达土及智自在依止。得应身果。由此应身于大集中。得共众生受法乐果。若通达业依止。得化身果。因于此果能作无量众生无边利益果。

论曰。此中说偈。

遍满最胜义胜流及无摄

无异无染净种种法无别

不增减四种自在依止义

业自在依止总持三摩提

如此二偈。依中边分别论。应当了知。

复次此无明。应知于二乘非染污。于菩萨是染污。

释曰。二乘修行不为入十地。此无明不障二乘。非二乘道所破故。不染污二乘。菩萨修行为入十地。此无明障菩萨十地。为菩萨道所破故。染污菩萨。若菩萨于初地。能通达一切地。云何次第制立诸地差别。由此住故。菩萨修行十度。通别二行。因此住修别行故。次第制立十地差别。

立名章第二

论曰。云何初地名欢喜由始得自他利益功能故。

释曰。菩萨于初登地时。即具得自利利他功能。昔所未得此时始得。是故欢喜。声闻于初证真如时。但得自利功能。无利他功能声闻亦有欢喜义。不及菩萨故。唯菩萨初地立欢喜名。声闻初果不立此名。复次昔所未证出世法。今始得证。无量因缘有大庆悦。恒相续生故称欢喜。

论曰。云何二地名无垢。此地远离犯菩萨戒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有自性清净戒。非如初地由正思量所得。故称无垢。复次于此地中。一切细微犯戒过失垢离之已远。自性清净戒恒相续流故称无垢。

论曰。云何三地名明焰。由无退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依止故。大法光明依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未曾离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以不退此定故。所说大乘教是此定依止。大法谓大乘法。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名光明。菩萨亦恒不离此智。闻持陀罗尼为此智依止。以定为明。以智为焰。故称明焰。又释定为智根故名依止。智为定根故亦名依止。复次此地是无量智慧光明。无量三摩提闻持陀罗尼依止。故称明焰。

论曰。云何四地名烧然。由助菩提法能焚灭一切障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恒住助道法故名然。由住此法焚灭大小诸惑故名烧。故称烧然。复次道火炽盛。能烧惑薪。故称烧然。

论曰。云何五地名难胜。真俗二智更互相违。能合难合令相应故。

释曰。真智无分别。俗智如工巧等明处。有分别。分别无分别此二互相违。合令相应此事为难。菩萨于此地中能令相应。故称难胜。

论曰。云何六地名现前。由十二缘生智依止故。能令般若波罗蜜现前住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住十二缘生观。由十二缘生智力。得无分别住。无分别住即是般若波罗蜜。此般若波罗蜜恒明了住。故称现前。

论曰。云何七地名远行。由至有功用行最后边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作功用心修行已。究竟思量一切相皆决了。此思量由功用得成。于加行功用心中。最在后边故称远行。复次无间缺思惟诸法相。长久入修行心。与清净地相邻接故称远行。

论曰。云何八地名不动。由一切相及作意功用不能动故。

释曰。于无相及一切相。作功用心及惑不能动故。菩萨于此地有二种境。一真境二俗境。真境名无相。菩萨住此境。一切相及功用所不能转。俗境名一切相。即利益众生事。菩萨于此境一切惑不能染。菩萨心由此二义故称不动。复次一切相一切法一切功用。不能转菩萨无分别心。何以故。此无分别心自然相续恒流故称不动。

论曰。云何九地名善慧。由最胜无碍解智依止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所得四辩名慧。此慧圆满无退无垢名善。故称善慧。复次菩萨于此地中。能具足说一切法。由得无失广大智慧有此功能。故称善慧。

论曰。云何十地名法云。由缘通境知一切法。一切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为藏故譬云。能覆如虚空粗障故。能圆满法身故。

释曰。菩萨于此地中得如此智。能缘一切法通为一境。此智有胜功能。譬云有三义。谓能藏能覆能益。如净水在云内为云所含。即是能藏义。此智亦尔。陀罗尼门及三摩提门如净水在此智内。为此智所含故。有能藏义。云能覆空一分。此智亦尔。能覆一切粗大惑障。为能对治故。作自地灭道。作余地不生道。复次如云能遍满虚空。此智亦尔。能圆满菩萨转依法身。由此二意故有能覆义。菩萨由有此智。如大云于一切众生。随根随性常雨法雨。能除众生烦恼燋热。能脱众生三障尘垢。能生长众生三乘善种故。有能益义。法目此智。以云譬智。故称法云。通名地者有四义。一住义二处义三摄义四治义。是十一无流胜智住位故。以住为义。是受用现世安乐住。成熟佛法。成熟众生处故。以处为义。总摄一切福德智慧故。以摄为义。能对治惑流故。以治为义。

得相章第三

论曰。云何应知得诸地相。

释曰。若菩萨已得欢喜地所得实相。此相能发起菩萨自精进心。能生众生信乐心。能令菩萨离增上慢心。须说所得地相。故问云何应知。

论曰。由四种相。

释曰。四种相中。随一相显现。即验此人已入菩萨地。何以故。此四相离登地人于余处则无。

论曰。一由已得信乐相。于一一地决定生信乐故。

释曰。有五种信乐。如地持论说。一无放逸。二遭苦难众生无救无依。为作救济依止之所。三于三宝起极尊重心。穷诸供养。四知所有过不一念覆藏。即皆发露。五于一切事及思修中。先发菩提心。于此五中。随一显现。即验已入菩萨地。譬如须陀洹人得四不坏信。何以故。此五是菩萨常所行法。是故能显菩萨已入地相。

论曰。二由已得行相。得与地相应十种法正行故。

释曰。若菩萨修行十地。不出十种正行。此十种正行是十地依止。十种法正行如十七地论说。诸菩萨于大乘中。为成熟众生有十种善法正行。与大乘相应。十二部方等经菩萨藏所摄。何等为十。一书持二供养三施他。四若他正说恭敬听受。五自读六教他令得。七如所说一心习诵。八为他如理广释。九独处空闲正思称量简择。十由修相入意。如此十种正行。几是大福德道。几是加行道。几是净障道。一切是大福德道。第九是加行道。第十是净障道。

论曰。三由已得通达相。先于初地通达真如法界时。皆能通达一切地故。

释曰。由四寻思四如实智。所得真如地地不异。

论曰。四由已得成就相。此十地皆已至究竟修行故。

释曰。成就心有四种。所缘境亦有四种。菩萨于愿乐地中善增长善根。已依菩提道出离二执。是菩萨心缘四种境起。何者为四。一缘未来世菩提资粮。速疾圆满。二缘作众生利益事圆满。三缘无上菩提果。四缘诸如来具相佛事圆满。缘此四境即有四心。一精进心。二大悲心。三善愿心。四善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