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卦 剥 山地剥 艮上坤下

[十三经] 作者:伏羲,周文王,孔子 [投稿] 放大字体 正常 缩小 关闭

剥:不利有攸往。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顺而止之,观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象曰:山附地上,剥;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剥牀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牀以足,以灭下也。

六二:剥牀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牀以辨,未有与也。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四:剥牀以肤,凶。

象曰:剥牀以肤,切近灾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