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卷  志第二十六

仪卫志三

符印

遥辇氏之世,受印于回鹘。至耶澜可汗请印於唐,武宗始赐「奉国契丹印」。太祖神册元年,梁幽州刺史来归,诏赐印绶。是时,太祖受位遥辇十年矣。会同九年,太宗伐晋,末帝表上传国宝一、金印三,天子符瑞於是归辽。

传国宝,秦始皇作,用蓝玉,螭纽,六面,其正面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鱼鸟篆,子婴以上汉高祖。王莽篡汉,平皇后投玺殿阶,螭角微玷。献帝失之,孙坚得于井中,传至孙权,以归于魏。魏文帝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宝」。唐更名「受命宝」。晋亡归辽。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圣宗开泰十年,驰驿取石晋所上玉玺于中京。兴宗重熙七年,以有传国宝者为正统赋试进士。天祚保大二年,遗传国玺于桑乾河。

玉印,太宗破晋北归,得于汴宫,藏随驾库。穆宗应历二年,诏用太宗旧宝。

御前宝,金铸,文曰「御前之宝」,以印臣僚宣命。

诏书宝,文曰「书诏之宝」,凡书诏批答用之。

契丹宝,受契丹册仪,符宝郎捧宝置御坐东。

金印三,晋帝所上,其文未详。

皇太后宝,制未详。天显二年,应天皇太后称制,群臣上玺绶。册承天皇太后仪,符宝郎奉宝置皇太后坐右。

皇后印,文曰「皇后教印」。

皇太子宝,未详其制。重熙九年册皇太子仪,中书令授皇太子宝。

吏部印,文曰「吏部之印」,银铸,以印文官制诰。

兵部印,文曰「兵部之印」,银铸,以印军职制诰。

契丹枢密院、契丹诸行军部署、汉人枢密院、中书省、汉人诸行宫都部署印,并银铸。文不过六字以上,以银朱为色。

南北王以下内外百司印,并铜铸,以黄丹为色,诸税务以赤石为色。

杓印,杓,鸷鸟之总名,以为印纽,取疾速之义。行军诏赐将帅用之。道宗赐耶律仁先鹰纽印,即此。

符契

自大贺氏八部用兵,则合契而动,不过刻木为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鱼。

金鱼符七枚,黄金铸,长六寸,各有字号,每鱼左右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大小、长短、字号合同,然後发兵。事讫,归于内府。

银牌二百面,长尺,刻以国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马牌」。国有重事,皇帝以牌亲授使者,手札给驿马若干。驿马阙,取它马代。法,昼夜驰七百里,其次五百里。所至如天子亲临,须索更易,无敢违者。使回,皇帝亲受之,手封牌印郎君收掌。

木契,正面为阳,背面为阴,阖门唤仗则用之。朝贺之礼,宣徽使请阳面木契下殿,至于殿门,以契授西上阖门使云:「授契行勘。」勘契官声喏,跪受契,举手勘契同,、兴,鞠躬,奏「内外勘契同」。阖门使云:「准敕勘契,行勘。」勘契官执阴面木契声喏,平身立,少退近後,引声云「军将门仗官」,齐声喏。勘契官云:「内出唤仗木契一只,准敕付左右金吾仗行勘。」勘契官云「合不合」,门仗官云「合」,凡再。勘契官云「同不同」,门仗官云「同」,亦再。勘契官近前鞠躬,奏:「勘官左金吾引驾仗、勾画都知某官某,对御勘同。」平身,少退近後,右手举契云:「其契谨付阖门使进入。」阖门使引声喏,门仗官下声喏。勘契官跪以契授,阖门使上殿纳契,宣徽使受契。阖门使下殿,奉敕唤仗。

木箭,内箭为雄,外箭为雌,皇帝行幸则用之。还宫,勘箭官执雌箭,东上阖门使执雄箭,如勘契之仪,详具礼仪志。

※校勘记

一:末帝表上传国宝一按末帝即指石重贵,重贵旧五代史称少帝,新五代史作出帝,此是一般称呼。

二:诏用太宗旧宝按纪在应历三年二月。

三:天显二年应天皇太后称制皇太后原误「皇后」,夺「太」字,据纪天显二年十二月补。

四:须索更易「须」,国志二五引使辽录作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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