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制第二十

【原文】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丧乱,其间与白刃为伍者,亦常数辈,幸承馀福,得至於今。古人云:“五十不为夭。”吾已六十馀,故心坦然,不以残年为念。先有风气之疾,常疑奄然,聊书素怀,以为汝诫。

  先君先夫人皆未还建邺旧山,旅葬江陵东郭。承圣末,已启求扬都,欲营迁靥,蒙诏赐银百两,已於扬州小郊北地烧砖。便值本朝沦没,流离如此。数十年间,绝於还望。今虽混一,家道馨穷,何由办此奉营资费?且扬都污毁,无复遗,还被下湿,未为得计。自咎自责,贯心刻髓。

  孔子之葬亲也,云:“古者墓而不坟,丘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於是封之崇四尺。然则君子应世行道,亦有不守坟墓之时,况为事际所逼也。吾今羁旅,身若浮云,竟未知何乡是吾葬地,唯当气绝便埋之耳。汝曹宜以传业扬名为务,不可顾恋朽壤,以取湮没也。

【译文】

  死亡,这是人常有的事,不可避免。我十九岁的时候,正值梁朝动荡不安,其间有许多次在刀剑丛中过日子,幸亏承蒙祖上的福荫,我才能活到今天。古人说:“活到五十岁就不算短命了。”我已年过花甲,六十有馀,所以心里平静坦然,不为馀生顾虑了。以前我患有风湿病,常怀疑自己会突然死去,因而姑且记下自己平时的想法,作为对你们的嘱咐训诫。

  我的亡父与亡母的灵枢都没能送回建邺祖坟处,暂时葬在江陵城的东郊。承圣末年,已启奏要求回扬都,著手准备迁葬事宜,承蒙元帝下诏赐银百两,我已在扬州近郊北边烧制墓砖。此时正值梁朝灭亡,我流离失所到了此地,几十年来,对迁葬扬都已不抱什么希望了。现今虽然天下统一,只是家道衰落,哪里有能力支付这奉还营葬造墓的费用?况且扬都已被破坏,老家没有一个亲人了。加上坟地被淹,土地低洼潮湿,也没办法迁葬。只有自己责备自己铭心刻骨地感到愧疚了。

  孔子安葬亲人时说道:“古代的墓是没有土堆的。我孔丘是四处奔走的人,不能不在墓地上留个标志。”於是在墓上造了个土堆,只有四尺高。这样看来君子处世行道,也有不能守著坟墓的时候;何况为事势所逼无法守墓呢!我现在寄居在外,自身就像浮云一样飘荡不定,都不知道何处是我的葬身之地,只要在我断气以后,随地埋葬就行了。你们应该以继承功业、弘扬美名为要事,不可顾恋朽骨坟土,以至於而埋没了自己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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