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是后楚世子商臣弑其君,楚灭江、六,狄比侵中国。

[疏]注“是后”至“其君”。

○解云:即下经云“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杀其君髡”是也。

○注“楚灭江六”。

○解云:即下四年“秋,楚人灭江”,五年“秋,楚人灭六”是也。

○注“狄比侵中国”。

○解云:即下四年夏,“狄侵齐”;七年夏,“狄侵我西鄙”之属是也。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其言来会葬何?据奔丧以非礼书,归含且赗不言来。○归含,本又作“唅”,户暗反,五年经同。赗,芳凤反。

[疏]注“据奔丧以非礼书”。

○解云:即定十五年夏五月,“壬申,公薨于高寝”,下云“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非礼也”是。

○注“归含”至“言来”。

○解云:下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也。

会葬礼也。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会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盖以长补短也。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鲁得言公子者,方录异辞,故独不言弟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不为,于伪反,下“不为”同。长幼,丁丈反。称也,尺证反。

[疏]注“但解”至“施也”。

○解云:在隐元年也。

○注“常事书者”。

○解云:僖公之卒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四月葬之,是为五月而葬。叔服来会附在葬前,適得其所,故谓之常事。常事不书,今书之,故须注解。

○注“文公”至“会之”。

○解云:正以下七年“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云“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注云文公“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是其不肖,诸侯莫肯会之之义也。

○注“故书”至“之薄”。

○解云:言天子恩厚於文公,而经书其会葬,起诸侯之薄,无恩於文公,故经不书矣。而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亦是常事而书之者,亦起当时更无人会,故彼注云“此书者,与叔服同义”是也。

○注“盖以长补短也”。

○解云:谓书天子得礼,欲以补诸侯之短,令其非礼见矣。其非礼者,不相会葬是也。

○注“叔服”至“称也”。

○解云:知叔服为王子虎者,正以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降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是也。

○注“不系”至“录也”。

○解云:若系王,宜云“王使王服子来会葬,似若宣十五年王札子矣。今不如此者,《春秋》主见天子之厚,使来会葬而巳,何须录其使人之亲疏乎?是以不言王服子矣。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注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是其类也。

○注“不称”至“权也”。

○解云:言尤其在位子弟,则知聘使与会盟之时,不得称子弟,若其卒与奔犹得称之,何者?卒与出奔不复在位,何须刺其早任以权乎?即下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之属是也。

○注“鲁得”至“弟也”。

○解云:鲁君在位,公子得言之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庄二年“公子庆父伐於馀丘”之属是也。言方录异辞者,谓上异於天子,下异於诸侯,见其为新王之义,故曰方录异辞矣。故独不言弟也者,谓尤其在位之弟,若其卒与出奔,不妨有之,即宣十七年冬,“公弟叔肸卒”之属是也。

○注“诸侯”至“贤轻”。

○解云:诸侯在位,公子得见经者,即宣二年春,“及郑公子归生战于大棘”之属是也。其诸侯在位之弟得见经者,即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之属是也。一国失贤轻者,虽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要其一国失贤,其罪轻故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复发传者,嫌礼与桓公同,死生异也。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锡,恩历反。复,扶又反。恶,乌路反。

[疏]“锡者何”。

○解云:明始即位未有功美,天子加锡,异於常典,故执不知问。

○注“复发”至“礼也”。

○解云: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云“锡者何?赐也”,注云“上与下之辞”;传又云“命者何?加我服也”,注云“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然则若不重发,即嫌悉与桓公同,故复言之,明有异矣。彼是赠死之衣,此是朝祭之服,故言死生异也。云云之说,在庄元年。

晋侯伐卫。

叔孙得臣如京师。书者,与庄二十五年同。知不为丧聘书者,聘为贡职天子,当得异方之物以事宗庙,又欲以知君父无恙,不以丧废,故不讥也。如他国,就不三年一讥而巳。○恙,馀亮反。

[疏]注“书者”至“讥也”。

○解云:即庄二十五年冬“公子友如陈”,彼注云“如陈者,聘也。内朝聘言如者,尊内也。书者,录内所交接也”。今此亦然,故曰同也。

○注“如他”至“而巳”。

○解云:如他国所以合讥者,正以聘是吉礼,又非君父之国,於丧宜废故也。言就不三年一讥而巳者,即下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婚”是也。言就其重者,一讥而巳,其馀不讥从可知。

卫人伐晋。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戚,于寂反。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楚无大夫,言世子者,甚恶世子弑父之祸也。不言其父,言其君者,君之於世子,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言世子者,所以明有父之亲;言君者,所以明有君之尊,又责臣子当讨贼也。日者,夷狄子弑父,忍言其日。○髡,苦门反,《左氏》作“頵”。

[疏]注“楚无”至“贼也”。

○解云:下九年“冬,楚子使椒来聘”,传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然则至下九年,楚始有大夫,则知此处未有大夫矣。既无大夫,其世子亦未当见,故解之。

○注“日者”至“其日”。

○解云:如此注者,正决襄三十年“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何氏云“不日者,深为中国隐痛有子弑父之祸,故不忍言其日”是也。

公孙敖如齐。书者,讥丧娶,吉凶不相干。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称秦师者,愍其众,恶其将,前以不用贤者之言,匹马只轮无反者,今复重师败绩。师敌君不正者,贱之,不嫌得敌君。○衙,音牙,本或作“牙”。恶,乌路反。将,子匠反。复,扶又反,下“不复”皆同。重,直用反。

[疏]注“称秦”至“其将”。

○解云:正以秦于是时未有大夫,则不合称师,今而称师,故解之。

○注““前以”至“败绩”。

○解云:在僖三十三年矣。

○注“师敌”至“敌君”。

○解云: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故?大夫不敌君也”。然则彼是大夫,嫌其与君敌,故正之称人。此师者,乃是秦之众人,是以不劳正之耳。

丁丑,作僖公主。作僖公主者何?为僖公作主也。为僖公庙作主也。主状正方,穿中央,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为僖公庙,于伪反,下“盖为”、“以为”,下“欲为”同。

[疏]“作僖公主者何”。

○解云:欲言是礼,书而讥之;欲言非礼,礼有作主之事,故执不知问。○“为僖公作主也”。

○解云:为,于伪反。

○注“主状”至“一尺”。

○解云:皆《孝经说》文也。卿大夫以下,正礼无主,故不言之。云云之说,备在《左氏》。

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阴,谓之虞者,亲丧以下壙,皇皇无所见,求而虞事之。虞,犹安也。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礼,虞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其尊处犹吉祭。○壙,苦晃反,又音旷。粗,才古反,又七奴反。

[疏]注“礼平”至“反虞”。

○解云:出《檀弓》与《士虞记》也。言以阳求阴者,谓以日中求神是也。而郑注《士虞记》云“朝葬而日中虞,君子举事必用辰正也者,两相须也”。彼郑氏又云“再虞三虞皆质明”,则日中而反虞者,指葬日言之。

○注“礼虞”至“吉祭”。

○解云:自诸侯七以下,《杂记》文。其天子九虞者,何氏差之耳。《异义》“《左氏》说”亦有成文。云云之说,具《左氏传》疏。

练主用栗。谓期年练祭也,理虞主於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松犹容也,想见其容貌而事之,主人正之意也。柏犹迫也,亲而不远,主地正之意也。栗犹战栗,谨敬貌,主天正之意也。《礼·士虞记》曰:“桑主不文,吉主皆刻而谥之,盖为禘袷时别昭穆也。”虞主三代同者,用意尚粗觕,未暇别也。○期年,音基,三年同。人正,音征,下同。别,彼列反,下同。

[疏]注“谓期”至“栗也”。解云:出《礼记》文。

○注“夏后”至“以栗”。

○解云:出《论语》也。而郑氏注云“谓社主,正以古文《论语》‘哀公问社於宰我\’故也”,今文《论语》无“社”字,是以何氏以为庙主耳。

用栗者,藏主也。藏于庙室中当所当奉事也。质家藏于室。作僖公主,何以书?据作馀公主不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也。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文公乱圣人制,欲服丧三十六月,十九月作练主,又不能卒竟,故以二十五月也。日者,重失礼鬼神。

[疏]注“礼作”至“三月”。

○解云:即《礼记》云“十三月而练”是也。

○注“日者”至“鬼神”。解云:即隐五年注云“失礼鬼神例日”是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据晋阳处父伐楚救江。

[疏]注“据晋”至“救江”。

○解云:即下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是也。

讳与大夫盟也。讳去氏者,使若得其君,如经言邾娄仪父矣。不地者,起公就於晋也。日者,起公盟也。俱没公,齐高徯不使若君,处父使若君者,亲就其国,耻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去,起吕反。

[疏]注“讳去”至“晋也”。

○解云:仪父之事,在隐元年。凡五等诸侯失爵在名字之例者,但直书其名字,不言其氏,即倪黎求、蔡叔、邾娄仪父之类是也。今此处父无氏,故云使若得其君矣。

○注“日者,起公盟也”。

○解云:正以微者盟例不日故也。

○注“俱没”至“君也”。

○解云:高傒之事,在庄二十二年。彼经云“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注“如晋”至“讳之”。

○解云:正决下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四年“春,公至自晋”之文也。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敛。盟不日者,欲共盟诛商臣,虽不能诛,犹为疾恶故也,褒与信辞也。不如平丘两举会盟详录之者,时至即盟,会礼不成。○縠,户木反。垂敛,《左氏》作“垂陇”。

[疏]“盟于垂敛”者,《左氏》作“垂陇”。

○注“虽不能诛”。

○解云:正以共讨恶逆,乃是义之高者,若能诛之,理应书见,似若昭四年经书“执齐庆封,杀之”。然今无其经,故知不能诛也。

○注“不如平”至“不成”。

○解云:即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於平丘”是也。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何以书?记异也。以不言旱。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云,言也。言有灾。

[疏]“大旱以灾书”。

○解云:即僖二十一年经书“夏,大旱”,传云“何以书?记灾也”是也。

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不就庄三十一年发传者,此最甚事著。

[疏]注“不就”至“事著”。

○解云: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灾也”。然则彼一时不雨,是以不得发传云不雨之日长,此则历四时,故言最甚事著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大事者何?大祫也。以言大,与有事异。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大庙,音太,下“太祖”皆同。跻僖,子兮反,升也,本又作“隮”,同。祫,音洽,大祭。禘数,大帝反;下所主反。

[疏]“大事者何”。

○解云:欲言大祭,无禘祫之文;欲言时祭,而经书大,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至“事异”。

○解云: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彼是时祭,不言大,则知此言大者,是大祭明矣。

○注“又从僖”至“大祫”。解云:《春秋说》文云“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尔雅》云“禘,大祭也。”孙氏云“禘,五年大祭也。”然则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礼如然也。案僖八年“秋,七月,禘於太庙”,从此以后三年一祫数,则十一年祫,十四年祫,十七年祫,二十年祫,二十三年祫,二十六年祫,二十九年祫,三十二年祫,文二年祫也;若作五年一禘数,则从僖公八年禘,十三年禘,十八年禘,二十三年禘,二十八年禘,三十三年禘,文五年禘,则文二年非禘年,正当合祫,故知此年大事为祫矣,是以注云“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也”。若然,从僖八年禘数之,则十一年祫,十三年禘,随次而下,至僖二十三年并为禘祫,何得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者,盖为其初时三年作祫,五年作禘,大判言之,得言五年而再殷祭,其閒三五参差,随次而下,何妨或有同年时乎?知非祫与禘相因而数为三年五年者,若从僖八年禘,十一年祫,十六年禘,十九年祫数之,至僖三十二年禘,文公二年祫亦相当,但於五年而再殷祭之言不合,故不得然解。

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毁庙,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大祖,周公之庙。陈者,就陈列大祖前,大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笮,侧白反。炊沐,昌垂反;下音木。东乡,许亮反,下同。

[疏]“大祫者何”。

○解云:正以祫小于禘,而文加大,故执不知问。

○注“礼取”至“炊沐”。

○解云:出《礼记》文。

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自外来曰升。五年而再殷祭。殷,盛也。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於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禘,犹谛也。审谛无所遗失。礼,天子特禘特祫;诸侯禘则不礿,祫则不尝;大夫有赐於君,然后祫其高祖。○谛,音帝。礿,羊略反。

[疏]注“禘所以”至“皆祭也”。

○解云:出《礼记》与《春秋说》文。

○注“礼天”至“特祫”。解云:《礼记》及《春秋说》文,即“不主禘祫”是也。

○注“诸侯”至“不尝”。解云:即《礼记·王制》所云“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是也。

○注“大夫”至“高祖”。

○解云:正以於礼不得故也。

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据禘于大庙不道所升。

[疏]“跻者何”。

○解云:先君昭穆自有常次,今而言跻,故执不知问。

○注“据禘”至“所升”。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於闵公为庶兄,置僖公於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传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子继父,故闵公於文公,亦犹祖也。自先君言之,隐、桓及闵、僖各当为兄弟,顾有贵贱耳。自继代言之,有父子君臣之道,此恩义逆顺各有所施也。不言吉祫者,就不三年不复讥,略为下张本。○祢,乃礼反。

[疏]注“不言”至“张本”。

○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传云“其言吉何?言吉者,未可以吉也。曷为未可以吉?未三年也”。然则吉禘于庄公在三年之内,今此大事亦在三年之内,是不须更言吉祫以讥之,但略言大事于太庙,为下跻僖公张本而巳。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公子遂如齐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据逆在四年。○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同。

[疏]“纳币不书”。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不书纳币,故难之。

三年之内不图婚。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此四者皆在三年之内,故云尔。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为不於祭焉讥?据吉禘于庄公,讥始不三年,大事图婚,俱不三年。大事犹从吉禘,不复讥。三年之恩疾矣。疾,痛。非虚加之也,非虚加责之。以人心为皆有之。以人心为皆有,疾痛不忍娶。以人心为皆有之,则曷为独於娶焉讥?据孝子疾痛,吉事皆不当为,非独娶也。娶者,大吉也。合二姓之好,传之於无穷,故为大吉。○好,呼报反。传,直专反。非常吉也。与大事异。其为吉者,主於巳。主於巳身,不如祭祀尚有念先人之心。以为有人心焉者,则宜於此焉变矣。变者,变恸哭泣也。有人心念亲者,闻有欲为巳图婚,则当变恸哭泣矣,况乃至于纳币成婚哉。○恸,杜贡反。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伐沈,音审,国名。溃,户内反。

夏,五月,王子虎卒。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也。

[疏]“王子虎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例不书卒欲言诸侯而经书王子故执不知问。

○注“据原仲也”。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新使乎我也。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尹氏卒日,此不日者,在期外也。名者,卒从正。○新使,所吏反。

[疏]注“尹氏”至“外也”。

○解云: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下,传云“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何氏云“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亻宾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然则彼天王崩,尹氏四月卒,仍在期内,其恩近,故书日。此则巳经三年,其恩杀,故不日,是以注云“在期外”。

○注“名者,卒从正”。

○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八月,葬蔡宣公”,传云“卒从正”,何氏云“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传云“而葬从主人”,何氏云“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然则此亦从君臣之正义言之,故云名者卒从正也。

秦人伐晋。

秋,楚人围江。○雨螽于宋。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以先言雨也。坠,隋地也。不言如雨,言雨螽者,本飞从地上而下至地,似雨尢醇。○雨螽,于付反,下及注同,一音如字;螽,音终。而队,直类反,注同。隋,大果反。上,时掌反。醇,音纯。

[疏]“雨螽者何”。

○解云:欲言是雨,而特施于螽;欲言非雨,而文言雨螽,故执不知问。

○注“以先言雨也”。

○解云:正以先言雨,后言螽,则知死而坠者也。

○注“不言”至“尤醇”。

○解云:欲道庄七年“星霣如雨”者,本从天来,又不及地,如雨不醇,故云如雨。此则初从地上而还至地,故不言如,言其真似雨也。

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螽,犹众也。众死而坠者,群臣将争彊相残贼之象,是后大臣比争斗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国家廓然无人,朝廷久虚,盖由三世内娶,贵近妃族,祸自上下,故异之云尔。○为王,于伪反。近,附近之近。

[疏]注“是后”至“相杀”。

○解云:即七年夏,“宋人杀其大夫”;八年冬,“宋人杀其大夫”是也。

○注“司城惊逃”。

○解云:即八年冬,“宋司城来奔”是也。

○注“子哀奔亡”。

○解云: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是也。

○注“盖由三世内娶”。解云:僖二十五年及十七年传皆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之属是也。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据两之,当先言救也;非两之,当重出处父也;生事当言遂,三者皆违例,知后言救江,起伐楚意,故问之。○重,直用反。

[疏]注“据两”至“救也”。

○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传云“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是也。必知先言救者,正以以江近楚远故也。

○注“非两”至“父也”。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传云“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是也。

○注“生事当言遂”。

○解云:即宣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是也。

为谖也。谖,诈。○谖,许元反。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救人之道,当指其所之,实欲救江而反伐楚,以为其势必当引围江兵当还自救也。故云尔。孔子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据不书逆者主名,不言如齐,不称女。

[疏]“夏逆归姜于齐”。解云:隐二年注云“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今此书时者,盖以聚于大夫,贱不可以奉宗庙,故略之。

○注“据不”至“称女”。

○解云:决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之经也。

略之也。称妇姜,至文也;逆与至共文,故为略。

[疏]注“称妇”至“为略”。解云:欲道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之经,还至始言妇姜。今此始逆,巳言妇姜,故云逆与至共文耳。

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不书逆者主名,卑不为录使也。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不称女者,方以妇姜见与至共文,重至也。不称夫人为致文者,贱不可奉宗庙也。不言氏者,本当称女。女者,父母辞,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从父母辞不言氏。○为,于伪反。使,所吏反。见与,贤遍反。

[疏]注“不言”至“言氏”。解云: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案彼亦是大夫无国而得言如陈者,何氏云“不言如陈,嫌不辟国事,实私行也”是也。

狄侵齐。

秋,楚人灭江。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甯俞,乃定反;下音馀。

[疏]“卫侯使甯俞来聘”。

○解云:正本作“速”字,故贾氏云“《公羊》曰甯速”是也。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者何?口实也。孝子所以实亲口也。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文家加饭以稻米。○饭,扶晚反。

[疏]“含者何”。

○解云:欲言实口,上下无例;欲言佗物,而经书含,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具者”。

○解云:皆《春秋说》文,故云春秋之制也。

○注“文家加饭以稻米”。

○解云:即《礼记·檀弓下》篇云:“饭用米贝,弗忍虚也。”

其言归含且赗何?据宰咺归两赗不言且也。连赗何之者,嫌据赗言归。○咺,况阮反。

[疏]注“据宰”至“且也”。

○解云:即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也。

○注“连赗”至“言归”。

○解云:若传直言其言且何,即嫌责此赗事亦当言归,故连言赗以辩嫌。

兼之。兼之非礼也。且,兼辞。以言且,知几兼之也。含言归者,时主持含来也。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主书者,从含也。○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含者臣子职”。

○解云:正以大宰掌之故也。

○注“不从”至“含也”。

○解云:正以含者殡前之礼,遥始行之,故知晚。然则宜言来以见晚,而不言来者,正以本不当含,宁得责其晚乎?

○注“主书”至“含也”。

○解云:言《春秋》主书此事者,正欲讥其含,而并言且赗者,因讥之。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任,音壬。颛臾,音专;下音榆。

[疏]“成风者何”。

○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夫人,不同夫谥,故执不知问。

○注“风氏”至“之姓”。

○解云:风氏谓此成风,即上文风氏薨者矣。知任、宿等之姓者,《左传》文。

王使召伯来会葬。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

夏,公孙敖如晋。

秦人入鄀。○鄀,音弱。

秋,楚人灭六。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疏]“秋楚人灭六”。

○解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小国也。说在僖二十六年。○“许男业卒”。

○解云:正本作“辛”字。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

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讙卒。○讙,好官反。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书遂者,剌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夫人吊,自会葬。○数,所角反。

[疏]注“书遂”至“会葬”。

○解云:晋侯生时公数如晋者,即上二年“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彼下注云“如晋不书不致者深讳之”。三年“冬,公如晋”之属是也。言葬不自行,非礼云云者,《异义》“《公羊》说”云“襄三十年‘叔弓如宋,葬宋共姬’,讥公不自行也”者,与此注合。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为出奔?据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此非同姓,恐见及。○射姑,音亦,又音夜,《穀梁》作“夜”。

[疏]注“据蔡”至“见及”。

○解云:事在襄二十年秋。彼则履是燮之同姓,言恐祸及巳而出奔。此非同姓而亦奔,故难之。

射姑杀也。以非恐见及,知其杀。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自上言泄,下曰漏。○君漏,力豆反,泄也。言泄,息列反,又以制反。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谓作中军大夫。○姑将,子匠反,下同。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於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剌阳处父於朝而走。明君漏言杀之,当坐杀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不说,音悦,下同剌,七亦反,又一音七赐反。

[疏]注“明君”至“坐杀也”。

○解云:襄公当坐,则例去其葬,而上文经书“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襄公”者,盖谓葬讫乃相杀,不得追去葬,是以《穀梁传》曰“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杀之”是也。然则此传虽连言之,仍不妨杀之在葬后,是以经书葬在杀前矣。

○注“易曰”至“害成”。

○解云:上《系辞》文也。郑氏云“几,微也。密,静也。言不慎于微而以动作,则祸变必成。”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庙,每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慎之至也。受於庙者,孝子归美先君,不敢自专也。言朝者,缘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巳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大祖,音泰。比,必利反。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渫,息列反。

[疏]“不告月者何”。

○解云:欲言朔日,文不言朔;欲言非朔,剌其不告,故执不知问。

○注“礼诸侯”至“受之”。

○解云:出《玉藻》。但谓礼法然,非谓礼有成文。

○注“比时”至“告朔”。

○解云:比时者,言比至月初之时也。

○注“亲在,朝朝莫夕”。

○解云:据礼有朝玄端夕深衣之文故也。而《文王世子》云“文王之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者,盖谓越礼之高矣。

曷为不告朔?据具月也。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政也。犹者何?通可以巳也。朝者,因视朔政尔。无政而朝,故加犹。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不言公者,内事可知。

[疏]“犹者何”。

○解云:欲言非礼,礼则有之;欲言是礼,而经书犹,故执不知问。

○注“不言”至“可知”。

○解云:欲道下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言公矣,故解之。

七年,春,公伐邾娄。

三月,甲戌,取须朐。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丛也。○朐,其俱反。

[疏]注“据取丛也”。

○解云:考诸旧本,丛皆作“阚”字,是以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若作“丛”字,即僖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癸巳,葬晋文公。狄侵齐。公伐邾娄,取丛”。文承日月之下,而将取邑不日据之,非其义也。且案彼丛字,多作“邹”字耳。

内辞也。使若他人然。使若公春伐邾娄而去,他人自以甲戌日取之,内再取邑,然后甚而日也。今此一取而日,故使若他人然。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井为取邑故。○并为,于伪反,年末注同。

[疏]注“内再”至“日也”。

○解云:即隐十年夏六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传云“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是也。若然,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是再取邑而不日者,隐公之时,新王始起,当先自正,而比取人邑,小恶之甚者,书日以甚之。至定、哀之时,久致太平,内之小恶亦讳而不书,是以不书其日矣。所以不全讳之者,如彼注云。

○注“今此”至“人然”。解云:旧本“故”下有“知”字。

○注“扈之”至“邑故”。

○解云:扈之盟,在下文秋八月。

遂城郚。主书者,甚其生事,困极师众。○郚,音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不书葬者,坐杀大夫也。不日者,内娶略。

[疏]注“不书”至“夫也”。解云:正以僖二十四年宋公王臣即位,至二十五年夏“宋杀其大夫”,而不书葬,明其坐此故也。

○注“不日”至“娶略”。

○解云:正决僖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书丁丑故也。

宋人杀其大夫。何以不名?据宋杀其大夫山名。

[疏]注“据宋”至“山名”。

○解云:即成十五年秋,“宋杀其大夫山”是也。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故使无大夫。

[疏]“宋三”至“娶也”。

○解云:僖二十五年传云“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注云“三世谓慈父、王臣、处臼也,内娶大夫女也。言无大夫者,礼,不臣妻之父母,国内皆臣,无娶道,故绝去其大夫名,正其义也”是也。然则彼巳有传,今复发之者,恐大夫不书名,更有佗义,故明之。其有佗义者,即庄二十六年夏,“曹杀其大夫”,传云“何以不名?众杀之”之类是耳。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令,力丁反。晋先眛以师奔秦。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秦师败绩。○眛,音篾,《左氏》作“蔑”。

[疏]“晋先眛”。

○解云:《左氏》、《穀梁》作“先蔑”。

○注“据秦师败绩”。

○解云:即上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是也。

敌也。俱无胜负。此晋先眛也,其称人何?据奔无出文,知先眛也。贬。曷为贬?据新筑之战,卫孙良夫败绩不贬。

[疏]注“据新筑”至“不贬”。

○解云:即成二年夏,“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败于新筑,卫师败绩”是也。

外也。其外奈何?以师外也。怀持二心,有功欲还,无功便持师出奔,故於战贬之,起其以师外也。本所以怀持二心者,其咎亦由晋侯要以无功当诛也。不起者,敌而外事可知也。○咎,其九反。

[疏]注“不起”至“知也”。

○解云:言所以不申作文,起见晋侯要无功,当诛之义者,以其可知故也。

何以不言出?据楚囊瓦俱战而奔言出。

[疏]注“据楚”至“言出”。

○解云:即定四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莒,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也。以此言之,则令狐非晋地,伯莒为楚地亦明矣。

遂在外也。起其生事成於竟外,从竟外去。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序,次也。据新城盟,诸侯序,赵盾名。

[疏]注“据新城”至“盾名”。

○解云:即下十四年夏,“六月,公会宋公、陈侯”以下“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是。

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也。以目通指曰眣。文公内则欲久丧而后不能,丧娶逆祀,外则贪利取邑,为诸侯所薄贱不见序,故深讳为不可知之辞。不日者,顺讳为善文也。○眣,音舜,本又作“昳”,尹乙反,又大结反,以目通指曰眣;本又作“”,音同,字书云“昳,瞚也。以忍反”。

[疏]注“以目通指曰眣”。

○解云:言其用目视之,而并指向鲁,若今时瞬眼矣。

○注“文公”至“不能”。

○解云:即上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其不时奈何?欲久丧而后不能”是也。

○注“丧娶逆祀”。

○解云:其丧娶,即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传云“何以书?讥丧娶”是也。其逆祀,即二年秋,“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何讥尔?逆祀也”者是也。而先引丧娶者,正以纳币之前。仍有数礼。不妨在大事之前,故见之。

○注“外则贪利取邑”。

○解云:即上“春,公伐邾娄”“取须朐”是也。

○注“不日”至“善文”。

○解云:正以日为不信辞故也。

冬,徐伐莒。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徐先狄,在僖十五年。○复,扶又反。

[疏]注“谓之”至“同恶”。

○解云:即僖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传曰“孰城之?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是也。言不知尊先圣法度者,谓杞有禹法度也。

○注“莒在”至“徐也”。

○解云:谓莒时被伐,例不得出主名,是以无由狄之。

○注“徐先”至“五年”。

○解云:即僖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彼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是也。

公孙敖如莒莅盟。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雍,於用反。

乙酉,公子遂会伊雒戎盟于暴。四日不能再出,不卒名者,非一事再见也。○雒,音洛。暴,步报反,本又作“曝”,一音甫沃反。见,贤遍反。

[疏]注“四日”至“见也”。

○解云:欲道宣元年“公子遂如齐。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传云“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注云“卒,竟也。竟但举名者,省文耳”,言彼是一事再见,故得省文,与此异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不至复者何?不至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安居不肯行,故讳使若巳行,但不至还尔。即巳行,当道所至乃言复,如至黄矣。

[疏]“不至复者何”。

○解云:欲言不到,经有如文;欲言实到,复有不至之称,故执不知问。

○注“即巳”至“黄矣”。解云:即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是也。

不可使往,则其言如京师何?遂公意也。正其义,不使君命壅塞。○壅,於勇反。何以不言出?据庆父言出奔。

[疏]注“据庆”至“出奔”。

○解云:即上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

遂在外也。讳使若从外奔,不敢复还者也。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复,扶又反。

[疏]注“日者”至“无罪”。

○解云:闵二年九月,“公子庆父出奔莒”,彼注云“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是也,故此作注云“日者,使若无罪矣”。内大夫奔例日者,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之属是也。

。先是公如晋,公子遂、公孙敖比出不可使,势夺於大夫,烦扰之应。○,音终。

[疏]注“先是”至“之应”。

○解云:公子遂不可使者,即僖三十年冬,“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传云“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为政尔”,注云“不从公政令也。时见使如京师而横生事,矫君命聘晋,故疾其骄蹇自专,当绝之”者是。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

宋司城来奔。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皆以官名举言之。天子有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皆三公官名也。诸侯有司徒、司马、司空,皆卿官也。宋变司空为司城者,辟先君武公名也。

[疏]“司马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而经有大夫之文,故执不知问。○“司城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例不官举;欲言非大夫,司城者宋大夫之号,故执不知问。

○注“宋变”至“武公名也”。

○解云:桓六年《左氏传》文。○

曷为皆官举?据宋杀其大夫山,不官举。

[疏]注“据宋杀”至“官举”。

○解云:即在成十五年秋。

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宋以内娶,故威势下流,三世妃党争权相杀,司城惊逃,子哀奔亡,主或不知所任,朝廷久空,故但举官起其事也。大夫相杀,例皆时。

[疏]注“子哀奔亡”。

○解云:即下十四年“宋子哀来奔”是也。

○注“大夫相杀,例皆时”。

○解云:正以此经及下九年“晋人杀其大夫先都”,“晋人杀其大夫士穀之属,皆不别书日月故也。知彼此是大夫相杀之经者,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大夫相杀称人”矣。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毛伯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经不书朝;欲言大夫,又不言使,故执不知问。

○注“据南季称使”。解云:即隐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

当丧未君也。时王新有三年丧。

[疏]注“时王新有三年丧”。

○解云:即去年八月“天王崩”是也。

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据崩在八年,逾年当即位。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俱继体,其礼不得异。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也。各信恩於其下。○信,音申。逾年称公矣,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故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明继体以系民臣之心。

[疏]“逾年称公”。解云:庄二十年传云尔,故据难之。

不可旷年无君。故逾年称公。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孝子三年志在思慕,不忍当父位,故虽即位,犹於其封内三年称子。子张曰:“《书》云:‘高宗凉闇,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巳以听冢宰三年。”○凉,音亮,又音良。闇,如字,又音阴。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然则是王者与?据未称王。○与,音馀。曰:“非也。”非王者,则曷为谓之王者?王者无求。曰:“是子也,虽名为三年称子者,其实非唯继父之位。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文王之法无求,而求,故讥之也。”引文王者,文王始受命,制法度。

夫人姜氏如齐。奔父母之丧也。不言奔丧者,尊内,犹不言朝聘也,故以致起得礼也。书者,大夫家,危重。言如齐者,大夫系国。

[疏]注“奔父母之丧也”。

○解云:知者,正以诸侯夫人尊重,既在夫家,终身不反,唯三年之丧,乃可越竟而奔之。今此夫人如齐,直书不讳,故知其奔父母之丧也。

○注“故以致起得礼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夫人违礼而出会者,皆不致之,唯此一文而书至,故庄二年注云“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

○注“书者”至“危重”。

○解云:欲道夫人如齐奔父母之丧,礼既许之,则是常事,而书之者,但此夫人所適,乃是大夫之家,卑于夫人,有不制之义,而危重之,是以书也。

○注“言如齐”至“系国”。

○解云:案上四年“逆妇姜”之下,注云“不言如齐者,大夫无国也”。与此违者,正以四年经云“夏,逆妇姜于齐”,逆至共文,又不书如齐,见其娶于大夫矣,故不言如齐,正由大夫无国故也。今此夫人,仍彼妇姜一也,经书如齐,明知正由大夫系国故也,何者?今既尊内不言奔丧,若去如齐,即文不可施,是以将大夫系国,书如齐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辛丑,葬襄王。

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重录失时。

[疏]“王者不”至“以书”。

○解云:正以隐三年“天王崩”之下,师作解云“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故此弟子据而难之。○“不及时书,过时书”。

○解云:其不及时书者,即宣二年十月“天王崩”,三年正月“葬匡王”,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是也,以其不及七月,故书之也。其过时书者,上下无文,唯桓十五年“三月,乙未,天王崩”至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盖以当之。

○注“重录失时”。

○解云:以天下共葬一人而不如礼,故恩录之,剌其失时矣。

我有往者则书。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会之。日者,僖公成风之丧,襄王比加礼,故恩录之,所以甚责内。○恶,乌路反。

[疏]注“日者”至“责内”。

○解云:如此注者,正以昭二十二年“六月,叔鞅如京师。葬景王”之属不日故也。言襄王比加礼者,即元年“叔服来会葬”,五年“荣叔归含且赗”,“召伯来会葬”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出独致者,得礼,故与臣子辞。月者,妇人危重,从始至例。

[疏]注“出独”至“子辞”。

○解云:书致者,臣子喜其脱危而致,故曰与臣子辞耳。

○注“月者”至“始至例”。

○解云:独行无制,恐有非礼之恶,故曰危重也。言从始至例者,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之属是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楚人伐郑。

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夏,狄侵齐。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地震者何?动地也。动者,震之故。传先言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

[疏]“地震者何”。

○解云:大阴沈重,本无动性而书震,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记异也。天动地静者,常也。地动者,象阴为阳行。是时鲁文公制於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叛德,星孛之萌,自此而作,故下与北斗之变所感同也。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行,下孟反。孛,音佩。

[疏]注“孛星”至“同也”。

○解云:即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是也。言与北斗之变所感同者,即十四年注云“齐、晋并争,吴、楚更谋,竞行天子之事。齐、宋、莒、鲁弑其君而立之应”是也。

○注“不传”至“可知”。

○解云: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此地震为内录之,内为新王天下明矣,故言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内录可知。

冬,楚子使椒来聘。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入文公所闻世,见治升平,法内诸夏以外夷狄也。屈完、子玉得臣者,以起霸事,此其正也。聘而与大夫者,本大国。○椒,子遥反,一本作“萩”子小反。见,贤遍反。

[疏]“椒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不言其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

○注“入文”至“升平”。

○解云:知文公为所闻之世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是也。言见治升平者,升,进也,欲见其治稍稍上进而至于平也。

○注“内诸夏外夷狄”。

○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叔孙侨如会晋士燮”以下“会吴于锺离”,传云“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也。

○注“屈完”至“霸事”。

○解云:僖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何氏云“增倍使若得其君,以醇霸德,成王事也”是也。其子玉得臣者,即僖二十八年夏,“楚杀其大夫得臣”,何氏云“楚无大夫,其言大夫者,欲起上楚人本当言子玉得臣,所以详录霸事”是也。然则彼二人皆是传闻之世,未合书之而书之者,欲起齐桓、晋文霸事故也。

○注“此其正”至“大国”。

○解云:等是夷狄,而舒越之属皆无大夫,而楚得有大夫者,正以本是大国,故入所闻之世,於是见法矣。

始有大夫,则何以不氏?据屈完氏。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许,与也。足其氏,则当纯以中国礼责之,嫌夷狄质薄,不可卒备。故且以渐。○卒,七忽反。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其言僖公成风何?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主于敬,当各使一使,所以别尊卑。○禭,音遂,赠丧之衣服。一使,所吏反。别,彼列反,下同。

[疏]“其言僖公成风之禭何”。

○解云:欲言非礼,礼有禭文;欲言是礼,而二人并致,故执不知问。

曷为不言及成风?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连成风者,但问尊卑体当绝,非欲上成风使及僖公。○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据及”至“卑文也”。

○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成风尊也。不可使卑及尊也。母尊序在下者,明妇人有三从之义:少系父,既嫁系夫,夫死系子。○少,诗召反。

葬曹共公。○共,音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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