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卦 恒 雷风恒 震上巽下

[十三经] 作者:伏羲,周文王,孔子 [投稿] 放大字体 正常 缩小 关闭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彖曰:恒,久也。 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 恒亨无咎,利贞; 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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