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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算盗窃?

[佛学常识] 发表时间:2020-01-03 作者:照愿法师 [投稿] 放大字体 正常 缩小 关闭

照愿法师:哪些行为算盗窃?

请问师父:

  哪些行为算盗窃呢?比如说,在超市买东西多扯几个塑料袋、用公司的打印机给孩子打印作业、用公司的电话打私人电话,这些算吗?

照愿法师:

  这个问题具有很强的普遍性,几乎每个人在有意无意间都做过这样的事,其实这些行为都算窃盗。一种行为是否属于“盗”、有没有犯“盗戒”,要同时具足几个因缘

  首先要有能盗之物,其次能盗之物是属于别人的,第三是你起了偷盗之心,最后你把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成功带走了,在这几个因素都具足的情况下,“盗的相”就形成了。虽然犯“盗”,但还不一定犯“盗戒”。如果你没受戒,那只是犯“盗”的过失;如果你受戒了,你就犯了两个过失,既犯“盗”,又犯“盗戒”。

  买东西的时候多扯几个塑料袋,当然算“盗”了。因为这个塑料袋是超市的,超市虽然提供塑料袋给你使用,但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便拿。你用塑料袋装超市买的东西就没有问题,你不装东西,还多扯几个带走,很明显不符合超市的本意,这种行为就属于“盗”。注意,在盗的行为当下的心态中,一定有一分的贪心在其中,与贪心相应,哪怕是拿了很小的东西,都成了盗业。所以,持“盗戒”的重点是守护自己的心,让自己不起贪心,这是持“盗戒”的目的。

  你在超市多扯几个塑料袋时,就已经是起了贪心为前提;乃至于用公司的打印机给孩子打印作业,即是用公家的资源做私人的事;用公司的电话办私人业务,也相当于让公司替你买单。我们在公司上班,这类情况很普遍,这些行为都算“盗”。更有甚者,带走公司的钱,或者带走公司的物品、设备,那便是更大的“盗”。大盗、小盗,终究都是盗,你打一个电话几毛钱,他拿走公家几万块,从量上看大小悬殊,其性质都是一样的,两者都犯了“盗”的贪心。透过这位居士的问题,我们可以感受到她美好的心灵,她能结合经文思考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即是真正修行善法。如经中所说,如法地去做,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分一毫都不要,方能体现一种高尚的品格。

  还记得有一年在国外,一个上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和外婆一起去超市,离开超市的时候,他往兜里揣了两个塑料袋,回家后直接把塑料袋放在厨房,意思是这个可以当垃圾袋用。当时他外婆挺高兴的,认为孩子长大了,知道往家里带东西了。孩子爸爸看在眼里,很震惊,但他很有智慧,没有当即呵责孩子,而是巧妙地寻找一个机会,和孩子讲道理:不是我们的东西不能拿。这个小男孩很聪明,他马上想到他拿回家的塑料袋,转身跑到厨房把那两个塑料袋找出来,他爸爸问:“那怎么办呢?要不然我们给它送回去吧”。

  小孩子不好意思自己去,爸爸说:“那我陪你一起给人家送回去”,爷俩手拉着手,一起把两个塑料袋送回了超市,回来时爸爸又奖励一个冰激凌给儿子。这就是一个有智慧的家长,懂得教育方法。我们想想看,在这样的教育背景下,孩子从小连塑料袋这类小东西都能做到“不是我的我不拿”,长养这样的好习惯,长大以后,家长就会放心,知道他不会轻易犯贪心之类的错误,所以,教育要从小抓起。我们学佛的人要懂得这样的道理,尤其作为长辈,在座的都是长辈,通过今天讲的这件事,回去就给自己的孩子(孩子估计没这机会了,只能给孙子或者外孙子)规定三项基本原则:第一不准偷东西;第二不准说谎;第三不准骂人。

  前面两项是佛教五戒当中的“不偷盗”、“不妄语”。第三项是“不骂人”,如果孩子平日没有骂人的习惯,跟人家都会好好说话,家长也就不担心他轻易和别人吵架,吵架都不会,也很难会跟别人打架。至于“不偷东西”,这是让孩子从小养成“不盗”的品质,以后就不会见利忘义而起贪心。不说谎呢,会培养孩子诚信的习惯,一个有诚信的孩子,未来他的朋友一定很多。上述这些原则是让我们在人格习惯的“因”上着手准备,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品质,孩子长大以后就会有好的人生结果。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道山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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